恋爱8年,临近婚期,女朋友的妈妈脑出血瘫痪了。我选择留下6万彩礼,提出分手。我错了吗?
(故事来自生活,部分情节有艺术加工,请不要过度理解,感谢!)
有人说,真正的爱情是能共患难的,所有在遇上难处而选择放弃和妥协的感情,都不能算是爱情。
话虽如此,但实际上很难。在感情上来说,也许能做到,但我们有父母,有家人。在很多时候,我们不能为了成全自己的爱情,而给亲人带来负担。
至少,我做不到这样子。
我和我的女朋友是大学同学,感情一直都不错,双方都是普通家庭,也算是门当户对。毕业工作了4年,也就是我们恋爱了8年之后,结婚提上了日程。彩礼6万,订婚的时候给了,包括三金,也给了。
我们都开始看婚庆了,我原本以为我俩走进婚姻,是板上钉钉的事情,结果临近婚期,出问题了。女朋友的妈妈忽然脑出血,大半夜进了医院。她吓哭了,给我打了电话,我赶了过去。
医生给了选择,出血有点多,动手术的话,效果可能也不怎么好,要么也瘫痪要么植物人。完全清醒,恢复正常,几乎不可能。如果不动手术,估计在昏迷中,过一会儿,人就没了。
从理性上来说,家里若是经济条件一般,请不起保姆,那基本上会选择放弃。我女朋友的家境,其实应该选择放弃。但我不能说这些话,即使结婚了,作为女婿,我也不能说,更别提还没结婚。
她爸爸其实想要放弃,不想自己老婆以后瘫痪了遭罪,本身那么爱干净的一个人。如果意识清醒,但人瘫痪了,真的受不了。但我女朋友不同意,哭着闹着不愿意放弃,坚持要动手术。
我其实能理解她,毕竟是自己的妈妈,如果换成我的妈妈遇上这样的事情,我也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理性思考。
但理解她,和愿意和她一起承担这个选择的结果,是两码事。手术很成功,没有成为植物人,女朋友的妈妈,意识是清楚的。出院后,更是能勉强说上几句话。但问题是,瘫痪了,生活无法自理,需要有人近身照顾。以后不管是请保姆照顾,还是家里人照顾,这个负担真的不小。
我犹豫了,我承认我的能力不够,没法成为我女朋友的依靠。我不想和她结婚后,我们的日子会因为她娘家妈妈而一直好不起来,也不想我的家人,会为了帮衬我,而多了一个负担。
所以我提出了分手,为了表示我的愧疚,我没有让女朋友把6万彩礼和三金退回来。女朋友说自己看走了眼,没想到我是这样一个人,说我诠释了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来临各自飞。反正说话难听,各种奚落我。
可是我觉得我没错,你们说我错了吗?
用户77xxx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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