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卖儿童罪犯余华英——人性之恶的警示。 余华英,1963年12月29日生于云南

啦啦啦无说社会 2024-11-04 16:29:00

拐卖儿童罪犯余华英——人性之恶的警示。 余华英,1963年12月29日生于云南省大理州鹤庆县的平凡之家,在家中排行老四。命运对她格外残酷,小学二年级时母亲离世,她辍学务农,17岁又遭丧父之痛。1984年,21岁的她在大理游玩时与重庆大足男子王加文结婚,并随其回大足重办户籍。1987年1月女儿王梅花出生,可1992年王加文因盗窃入狱,母女失去依靠,她将女儿托付给哥嫂后去县城面馆打工。在此期间,她与龚显良同居产子,因经济困难和孩子是私生子,竟将其卖掉,从此走上长达11年的拐卖儿童犯罪道路。 被捕后,余华英或许有过一丝悔意,她看着冰冷的铁窗,回忆起那些被她拐卖的孩子的脸庞,内心可能有过颤抖。但更多的可能是对自己罪行的逃避,她不敢面对自己给那么多家庭带来的灭顶之灾。她的权利感在法律面前崩塌,曾经的剥削行为换来的是无尽的唾弃。她那缺乏同情心的灵魂在正义的审视下显得如此丑恶,那些自大傲慢的过往,在此时也只剩下空虚。余华英有着扭曲的心理,追求权利感,靠剥削他人达成目标,毫无同情心,充满嫉妒又自大傲慢。贵阳中院的判决让我们看到她罪行之严重,拐卖17名儿童,毁掉了无数家庭的幸福,她是人性之恶的典型,给社会敲响了沉重的警钟。 #秋日生活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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