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六年级男孩晚上玩儿手机的时候,看到了手机上弹出的色情广告,禁不住诱惑的他点开了那条广告,随后便开始与女主播裸聊,家长报警后,警方发现这位女主播竟然已经41岁了! 该广告包含有色情内容,让小明(化名)感到好奇,于是他点开了这个广告,在广告的诱导下,他成功在一个平台上注册了账号,然后开始和女主播聊天。 这位女主播通过一些不当的言语和表演,诱惑小明进行充值,并且表示,小明充得越多,她就脱的越多。 才六年级的小明肯定抵挡不住这种诱惑,所以就一步一步的走向深渊,不过幸好被他父亲及时给发现并制止。 小明的父亲发现,小明用他外婆的微信注册的账号,并且已经陆陆续续的给这位女主播打赏了一万多元。 最初小明的爸爸也没发现什么异常,以为小明是染上了网瘾,经常熬夜打游戏,直到后来小明深陷泥潭,导致他的作息规律和往常相比显得十分异常,经常犯困,于是小明爸爸趁他睡觉时翻了翻手机才发现。 经过警方的调查发现,这位女主播周某竟然是一个41岁的阿姨,并且已经结婚生子,有两个孩子,还都是男孩,面对警察的询问,她说自己开直播也是为了挣钱养家,并没有意识到这种行为已经犯法。 周某通过网络上的社交平台散播不良信息,诱导未成年人进行裸聊,构成了猥亵儿童罪,被法院判处了三年有期徒刑。 网友听到这则消息也是十分震惊,一个11岁的孩子,一个41岁的阿姨,怎么想都不可能发生关系,他们感到十分不可思议。 甚至有网友调侃道,现在的美颜确实可怕,41岁的阿姨开了美颜直接变成21岁,怪不得现在这种不良事件那么多。 周某对警方的说辞也显得十分荒唐,她说自己没有认识到这件事犯法,难道她做这件事的时候,就没想过自己的孩子吗? 明知道对方是未成年人的情况下,仍然昧着良心去干这种低俗违法的事情,明摆着就是一种无视法律底线的行为,事后堂而皇之地说自己不知道,令人难以理解。 裸聊是否犯罪,要对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两个人之间进行这种行为时,不涉及牟利、不会造成传播,或者没有关系到未成年人,那么就不构成犯罪。 我国刑法有明确规定,如果这些低俗淫秽物品有贩卖或者转播等行为时,会根据其情节而判处有期徒刑,最高十年以上,甚至有无期徒刑的情况。 现在由于互联网的兴起,比起以往的性侵犯,这种“隔空侵犯”不会进行身体接触,但是造成的恶劣影响还是很严重的,对未成年人的心理和身体伤害其实不亚于传统的性侵害。 家长在生活中对孩子的教育的缺失,才导致小明走向了泥潭,家长必须教会孩子识别网络中的善恶美丑,让孩子能够有清晰地认知,健康成长。 (主要信源:原文登载于红星新闻2024年10月29日 关于《11岁男孩被骗与女主播裸聊,打赏一万多元!广东顺德官方披露:41岁周某已构成猥亵儿童罪》的报道)
广东佛山,六年级男孩晚上玩儿手机的时候,看到了手机上弹出的色情广告,禁不住诱惑的
修竹崽史册
2024-10-29 17: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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