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岁男生向女童泼开水不需承担刑责#新闻里,这个教育局副局长真是对被害人缺乏共情意识,缺乏基本的同理心啊。6岁女童,才入学不久,被6年级男生直接用滚烫开水兜头泼去,造成头部脸部胸部腿部等全身多处二度烫伤,家长该有多心疼!此时这位副局长还说什么恶作剧不是故意,对家长之痛火上浇油。加害人11岁,哪怕不承担刑责,但这跟主观故意并不冲突,就是不知道后果严重性,也是故意泼头上去的啊,这是事实,警方也是这样认定的。可这个教育官员,竟然说什么“临时起意的恶作剧,不是蓄意或恶意实施的情形”,恶到你头上或者你家孩子头上,你就不会这么平静了!真是透着冷漠!
#11岁男生向女童泼开水不需承担刑责#新闻里,这个教育局副局长真是对被害人缺乏共
评论员王攀
2024-10-14 11: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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