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骑行被碾压案司机已重获自由##律师说法#
按照责任判断,此事件责任不在司机,而在父母监护人和孩子本身。
当地司法机关充分听取了辩护律师的意见,对姜某亮是否具有羁押必要性进行了全面而审慎的审查。最终,作出决定对姜某亮进行取保。
当地司法机关充分听取了辩护律师的意见,对姜某亮是否具有羁押必要性进行了全面而审慎的审查。最终,作出决定对姜某亮进行取保。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未满12周岁的儿童不允许在公共道路上骑自行车。这一规定是出于安全考虑,因为低龄儿童在交通规则理解、身体控制等方面尚未成熟,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如果事故发生,监护人可能会被要求承担赔偿责任。这是因为未成年人对车辆的操作性和控制力较弱,无法判断复杂的道路交通情况,因此需要监护人的监管和指导。
如果孩子在事故中受伤,监护人需要负责孩子的治疗和康复等费用。如果事故导致了财产损失,监护人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会综合考虑监护人的监管责任以及孩子自身的过错程度,来确定最终的赔偿责任。
我国《民法典》规定了监护人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如果监护人有财产,应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我们还需要静待最后的结果,来判断法律究竟会让谁来承担主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