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方法律的四千年演变历史
乐蓉谈文学
2024-10-12 01:44:20
🌟《秩序四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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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解.决矛盾冲突、维持人类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也是社会文明发展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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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溯人类文明社会的历史,可以看到法律是如何形塑社会文明,与人类社会共生。法律的发展历史可以体现一个地区的社会文化特性,既表达出统治者对社会管理的态度和手段,更是一种文明的愿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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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法规的建立、应用、发展和变化来看,它在不同的国家地区和时代会有各自的特点和适应度,但也基本遵循当地的文化传统来进行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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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西方的法律是两个不同的体系,如果回溯四五千年前的古文明时期,如人类文明起源地之一的美索不达米亚,还有古印度和古代中国,法律的内核和逻辑等方面都有很大的差异,形成了三大传统法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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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索不达米亚的国王乌尔纳姆制定了民众适用的实用的行为规则和务实指引,主要解.决人们的争端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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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印度,是由宗教专家婆罗门来起草法律,法律和宗教之间没有明确的界限。维护宗教和婆罗门的权威地位是古印度法律的一个重要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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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中国的法律制度则是强调惩罚、规训,以刑罚制度为主。跟古印度不同的是,古代中国的统治者在“君权神授”的天命观的影响下,各个朝代的法律法规都不会高于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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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津大学法律人类学教授费尔南达·皮里的这本书,追溯了东西方四千年前古文明社会以来的法律体系建立与发展变化的历史,展示了不同社会文明下的法律体系特点和差异,以及法律是如何成为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普通人又是如何借助法律来进行个人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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