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任性?南京女子因保安不让外卖员上楼,选择下楼取餐。上楼时被告知外卖不能带上楼

李肃说科技 2024-09-07 15:19:03

权利任性?南京女子因保安不让外卖员上楼,选择下楼取餐。上楼时被告知外卖不能带上楼吃,争吵后女子只能在门口吃外卖。 (主要信源:原文登载于极目新闻 2024年8月24日 关于《南京一写字楼禁止带外卖上楼,自己带饭也不行?楼内职员:甚至写进了劳务合同》的报道,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2024年8月24日,极目新闻报道了一起发生在南京写字楼的奇葩事件,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和讨论。报道中提到,这座写字楼的物业公司竟然出台了一项奇特的规定:禁止外卖送餐上楼,而且连员工自己带的便当也不能带上去,只能在楼下的公共餐厅里就餐。 这项规定一经实施,就遭到了楼内员工的强烈反对和不满。毕竟,对于忙碌的上班族来说,外卖和自带便当都是解决午餐问题的便捷方式,而现在却被迫放弃这些选择,实在是让人难以接受。 尤其是对于那些工作节奏快、时间紧张的员工来说,能够在工作间隙享受到一顿热乎乎的午餐,是多么重要的一件事。 然而,更让人无法理解的是,这项规定竟然还被写进了劳动合同中,成为了员工必须遵守的条款。这无疑给员工的权益带来了极大的冲击和挑战。 试想一下,一个成年人,在什么情况下会同意放弃自己享受午餐自由的权利?而现在,这样的条款却被强加在了员工身上,让人不禁要问:这样的做法是否合乎法律和道德? 面对员工的抗议和质疑,物业公司却始终坚称他们这样做是为了“维护楼内环境秩序”和“保障安全”。但是,这样的理由真的能够站得住脚吗? 首先,外卖送餐上楼会对楼内环境秩序造成多大的影响呢?难道外卖员送餐时会像电影里那样大声喧哗、打砸乱扔吗?实际上,大多数外卖员都是职业素养很高的人,他们会尽量做到不打扰他人的正常生活和工作。 其次,外卖送餐上楼会带来安全隐患吗?其实,安全隐患无处不在,不能因为外卖送餐这一原因就一味地禁止所有外部人员上楼。相反,物业公司应该加强对楼内安全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这才是保障楼内安全的根本之策。 最后,我们还要考虑到员工的权益和感受。毕竟,员工是企业最宝贵的财富,他们的满意度和忠诚度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发展和壮大。因此,物业公司在制定规章制度时应该充分考虑员工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尽量避免一些过于苛刻和不合理的条款出现。 这起事件不仅仅是一起简单的物业与员工之间的纠纷,更是涉及到了劳动合同法、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等多个方面的法律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依法订立,具有法律效力。”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物业服务。” 因此,如果这项禁止外卖上楼的规定确实被写入了劳动合同中,那么它就具有法律效力,员工必须遵守。然而,如果这项规定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或社会公共利益,那么它就是无效的,员工有权拒绝执行。 从社会公共利益的角度来看,这项规定显然过于苛刻和不合理。它剥夺了员工享受午餐自由的权利,给员工的生活带来了不便和困扰。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这项规定可能存在违法或无效的情形。 物业公司在制定规章制度时应该充分考虑员工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尽量避免一些过于苛刻和不合理的条款出现。同时,员工也应该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不合理的规定进行投诉和举报。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共同营造一个和谐、稳定、可持续发展的社会环境。 对此,你怎么看?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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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风生水起

风生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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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8 00:30

办公室吃东西?气味,残渣,剩余!除了炎热的夏季招引蚊虫,蟑螂,老鼠!还有吃东西的你!哪有其他好处!一辈子吃不上四个菜,一辈子底层思维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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