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馆办卡仅限45岁以下学士学位女性##律师说法#
这也是促销噱头,或者就是性别歧视。
近日,有网友在网上发帖称,在无锡一家游泳馆团购游泳卡,要求消费者必须为45岁以下女性并有学士学位。
虽然游泳馆开展业务属商业行为,但在团购网站这样的公共平台就游泳一个大众行为对消费者性别、年龄和学历提出要求,不合适也不明智。一方面,这些敏感限制易引发大众猜测。另一方面,消费者和商家是平等的,这样的限制会让消费者觉得不被尊重,甚至引发消费者反感。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
商家经营,尊重消费者是一门必修课。如果是无意导致的,有必要及时改正。如果真的是想擦边营销,不仅得不到消费者的支持,还有可能被“另眼相看”,最终会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