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GBT可以参加奥运会吗?
每次聊这个话题,覆言都会说,我不支持LGBT,但也不反对,只要别搞得太过就行。我觉得,让LGBT参加奥运会,或者其他正式的体育比赛,就是属于搞得太过。
首先,我们必须承认,在绝大多数的体育项目中,男性都要比女性具备更大的优势,例如拳击、乒乓球,甚至是一些智力体育项目,例如国际象棋。因此,为了更好的体现男女平等,我们会把一些体育项目分为男性和女性。
其次,公平是体育精神、奥运精神的基本底线。如果没有公平,任何的体育比赛都没有意义。显然,让LGBT参加奥运会是不公平的事情。例如,这次获得拳击项目女子66公斤级冠军的阿尔及利亚选手哈利夫,明显具备普通女性选手没有的竞赛优势。
覆言查了下资料,哈利夫虽然自认为是女性,但她的染色体是“xy”。更重要的是,她似乎没有做过更换性别的手术,反正我是没有找到相关的资料。那么,她可能依旧保留有男性的性别器官。这对其他的女选手而言,是非常不公平的事情。
覆言想说,在我们的社会中,LGBT毕竟是少数。那么,少数就应该服从多数,这是基本的社会秩序。任何时候,都不应该为了少数,而去牺牲多数的权益。当然,多数也不应该歧视少数,大家都应该相互尊重,寻找一个都能接受的最大公约数。
总之,让LGBT参加奥运会,绝对不是一个最大公约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