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毒不丈夫!”黑龙江一名女子和丈夫吵架后,一气之下和男闺蜜旅游3个月,等她回到家,开门的竟然是个陌生女子,她吓了一跳,还以为丈夫金屋藏娇,可女子一开口,把她气的差点没背过气去,丈夫竟然把房子车子都卖了不知去向,等她好不容易找到丈夫,丈夫说了句话,让女子瘫坐在地。网友:离这个女人远点能保命。
黎美珍半夜跟丈夫向前吵了一架,夺门而出。
一开始,向前还以为她不过是坐在楼梯上吓唬他,让他去哄一哄,因为他没消气,就没惯着她。
可十几分钟过去了,妻子还没回来,向前赶紧出去找,哪还有她的影子。
黎美珍这一走,竟然不知去向,她没回娘家,也没去亲戚朋友那里,打电话被拉黑,发信息不回,把向前急成热锅上的蚂蚁。
两天后,哥们大陆给他发来一张照片,是黎美珍和自己的男闺管林,两人勾肩搭背在外游山玩水的照片。
向前这才知道,妻子和自己吵完架后,竟然半夜投奔了男闺蜜,他们第二天就结伴出去旅游散心了。
而她直接把朋友圈对向前屏蔽了,要不是哥们的妻子有黎美珍的微信,看到了照片,他还以为她遭遇不测,差点就要报警了。
一个已婚女人,这么不守妇道,和男闺蜜出去旅游,这简直是在打他这个丈夫的脸。
向前可不相信男女之间有什么友情,还男闺蜜,他们不过是打闺蜜的旗号,做些偷鸡摸狗的勾当。
他气的半死,就等着黎美珍回来跟她算账,可万万没想到,日子一天天过去,黎美珍竟然和管林旅游了3个月。
在向前看来,这3个月对他来说是一种耻辱,他甚至能脑补出,他们孤男寡女同住一室,都会干些什么。这等同于黎美珍嫁给了男闺蜜,和他共度3个月蜜月。
这样的妻子,就是回来了,他也不会要,一次不忠终身不用。
3个月后,等黎美珍气消了,也玩美了,也疯够了,准备回家时才发现,她的钥匙已经打不开门,一个陌生女人从门里探出头,问她找谁?
“你是谁?咋会在我家里?”黎美珍的声音发抖,她以为丈夫趁自己不在家金屋藏娇。
“这个房子我20天前已经买下了。”女子告诉黎美珍,她的心瞬间跌入谷底。
丈夫竟然把房子卖了,这是啥情况?她赶紧打向前的电话,却发现成了空号。
这夫妻俩,开始是黎美珍玩失踪,等她终于回来了,向前又不见了。
黎美珍从朋友那里打听到,向前把房子车子都卖了,人也无踪无影,她彻底慌了,赶紧去找婆婆。
她从婆婆那里要到了向前的新号码。
“向前,你有病呀?你为啥要这么做?”黎美珍对着电话又喊又叫。
“黎美珍,你和管林一起出去玩了3个月,你心里没数吗?咱俩谁有病?你心里还有我这个丈夫吗?你以为你是谁?说走就走,想回就回?”向前劈头盖脸一顿骂。
“他只是我的男闺蜜,我们之间啥事都没有,我不会离开你。”黎美珍急切地解释。
但向前只是轻轻叹了口气,“我不在乎你们是啥关系,只是我们的关系已经结束了。”
说完,向直接挂了电话,黎美珍一屁股坐在地上嚎啕大哭。这个任性的女人,直接把家作没了。
女子归来没有路。试问丈夫何归途。丈夫堵她无回路。
有男闺蜜的女人,还能要吗??自作自受,无药可救。恩情割断,回心已晚。自找下家,闺蜜接盘。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1、向前无权处置夫妻共有财产,除非是他的个人婚前财产。
《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向前在未经黎美珍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和车辆出售,这违反了《民法典》中关于共有财产处理的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除非另有约定,否则一般为共同共有。
向前未经黎美珍同意,就处分了这些共同财产,其行为可能构成无权处分。
然而,如果买家是善意的、支付了合理对价并完成了相关登记手续,那么黎美珍可能无法直接追回房屋,但可以向向前主张损害赔偿。
2、黎美珍和男闺蜜旅游3个月,违背了夫妻忠实义务。
《民法典》第⼀千零四⼗三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
黎美珍和男闺蜜旅游3个月,她的行为确实在一定程度上违背了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
忠实义务不仅仅是指身体上的忠诚,还包括情感上的忠诚和对婚姻关系的尊重。
3、向前有权提出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向前和黎美珍之间的感情,已经因为黎美珍的行为而受到了严重损害。
如果向前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段婚姻问题,他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请求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在分割共同财产时,法院将考虑双方的贡献、过错程度等因素来做出公正的判决。
对此,你怎么看?
(人物均为化名)
人生八苦
夫妻共同财产单方面无权利处置,想点什么招最起码捉奸在床,利用舆论压力少分给它钱。[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
十八子 回复 08-07 09:50
肯定是婚前的啦,要不他老婆不在(他老婆去旅游,肯定得带身份证的),他处置不了。
奋斗 回复 08-07 09:20
婚前财产
用户21xxx71
买房的人不傻,能过户就说明这房子只有一个所有人。至于车和其它可以打官可慢慢磨。
无风 回复 08-07 15:21
什么男闺蜜?就是男小三的马甲。今后,网络和现实生活中,不得使用男闺蜜一词,直接称为男小三!
用户21xxx71 回复 08-07 08:02
如果房子的所有人只是男的,并有婚前财产公证,一个人怎么过不了户,作买方,一般不会蠢到真金白银买个无法过户的户子吧?而且卖了房子那女的也没过多纠缠。
用户13xxx36
奸夫美其名曰男闺蜜,都私奔了还能分什么财产?
用户13xxx03 回复 08-09 06:36
男闺蜜?这是世间最最无耻的畜生!
爱大了的小白 回复 08-13 07:00
对呀就是要离婚,可惜磨人家三月人家不要她,白玩他三月只能回家,然后家没了。
River
只要说明处理的共同财产已经花完了,花钱的目的是寻找丢失的老婆,为提供线索的人奖励等。总不至于我找家人,你法院还要我提供发票吧?
一介凡人 回复 08-07 02:54
果然老表有一套[点赞][点赞][点赞]
榕城区美团店叙青脆皮五花肉 回复 08-07 00:12
高手
天上来
男闺蜜就是奸夫情人
真爱无悔 回复 08-08 21:53
自古奸情岀人命,还好没出人命。
红尘飘零 回复 08-13 06:44
真正的男闺蜜是,朋友以上,奸夫没到。俗称舔狗,或备胎。
温柔一刀
故事编🉐不是很好
用户11xxx35 回复 08-11 13:59
大概率离了,要不男方怎么会把舆论搞这么大
头 回复 用户11xxx35 08-24 03:39
看到那兄弟最后发声,我觉得吧,真不一定离。
咸鱼账号起名真累
夫妻共同财产是没错但是你出去玩了3个月我车子房子都卖了打赌输光了现在卡里就剩一万你不起诉我申请仲裁
爱大了的小白 回复 08-13 07:03
不对!还有债务要分呢!一百万债务?分一分?
咸鱼账号起名真累 回复 08-12 08:43
一样道理
山里的闲云野鹤
还有男闺蜜?旧社会的人不懂这世道的事。
五胡乱我中华 回复 08-07 18:56
旧社会早浸茅坑了,浸猪笼算好的了!
果粒
胡说八道意淫的故事吧
微笑着遗忘 回复 08-08 05:42
这个版本,看过好几个,快手,抖音
麓城 回复 08-08 00:29
你还年轻啊
半导体新能源科技观察
房子卖了,说明房子只在男的一个人名下,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小果儿 回复 08-07 22:10
可人家就是毫发无损呢
爱大了的小白 回复 08-13 07:08
可以呀,三个月了,你跑了我精神崩溃,赌钱输了什么都没了,还有一百多万欠款,你爱咋咋地。
wolfman
只要女的有所谓的男闺蜜,这种女的就不适合处对象,甚至结婚。
用户10xxx66
因为女方违背了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在先,所以男方有权独自处置共同财产!并且处置之后所有财产归男方所有[滑稽笑][滑稽笑]
用户96xxx70 回复 08-07 23:25
对!婚内出轨就该净身出户
一支勇前游
这才是真男人也!
雪域雄鹰
无论是男闺蜜还是女闺蜜,超过自己另一半都是祸源,但凡把闺蜜看得很重很亲密都应该离婚。👍👍👍👍👍👍👍👍👍👍👍👍👍
名将之约
国人还有这样的爷们吗?
momo 回复 08-07 14:55
做个人吧
小吴 回复 08-07 22:39
能被戴绿帽戴到这样,你能想的到他会多奔溃吗,做个人吧
若初
你这明明是从狗屎角度,从邪恶角度讲123
一指流沙
这说明,房子是这个男人的婚前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不然也过不了户。
爱大了的小白 回复 08-13 07:10
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主人不管是几个人的。
用户10xxx07
水性杨花的女人,
提笔绘江山
现实中这样的女人多的是。
用户10xxx58
这怕啥啊,慢慢打官司呗,你能出去玩三个月,我也能拖着不给你钱十年八年
彩虹
我看你妈长得好看
佛法无边 回复 08-07 15:23
牡丹江市丽万金建筑小区4单元203的
Long
陈塘
寇力 回复 08-06 22:53
李靖,陈塘关
海林
法律工作者编故事普法教育!但是现实生活中确实存在这种故事情节!
用户12xxx11
老公不要你了,你可以跟你男闺蜜过啊!毕竟你们刚刚度过了三个月的快活时光!
东东
有男闺蜜的女人,哈哈哈
老丁
闺蜜,进闺房的蜜友,等于或大于老公![滑稽笑]
罗迈
女方出轨在先,有过错,还分个鸟。
雪月
有异性闺蜜…一出去就几个月,还说纯洁…你们自己信不?
我爱宝贝 回复 08-07 16:12
其实信不信都不重要,重要的是结婚了跑出去跟别的男人旅游几个月,纯洁不纯洁都没意义
用户15xxx09
小编的立场有问题,而且写的文章烂尾。差评!
落魄人
这样的法律不是支持女的胡来吗?
阿飞
能卖只能是男方个人财产,如果是共有的没有双方签字也卖不了方。
曹孟德
典型的奸夫淫妇,沁猪笼
千松
众位网友:一定要擦亮眼睛看清生活事实,凡是有异性闺蜜的,没一个是干净的!
用户17xxx67 回复 08-07 19:57
如果真有异性闺蜜,那么结婚后就不应该单独相处,要见面就把老公或老婆带上,否则就是奸夫淫妇而已!
用户10xxx43
一看就是假的,教师3个月旅游,早辞退了。
剑鱼 回复 08-07 03:21
不一定,放暑假加上休年假,都有两个多月了,连续旷工十五天以上才能够辞退。
用户10xxx48
小编家事,细节细腻
物化时代
为中国女人点赞吧
情意ㄨ单调
[滑稽笑]现实比这还精彩
千涯秋色
男人把房子车子都卖了难道不是为了寻找自己的老婆吗 这三个月估计花销不会小 卖房子车子的钱估计也花完了
陈金霖
私奔三个月,就是自动放弃婚姻和财产。
用户19xxx15
神马东西
用户17xxx01
那我就想问问了马蓉把宝强的财产都转移光了,我也没看到财产被追回的消息啊? 也没把她关进局子?这条规定是不是只限制男人?
木 东
我国取消了“通奸罪”,出轨不用负责任、不用付出代价,夫、妻不忠屡见不鲜,整个社会风气变坏很多,也造成了很多社会治安隐患。强烈要求恢复“通奸罪”。
用户43xxx31
产权肯定是男人的,共同财产就是个理念,女人就出个身体,这样那样都有份。太舔了吧
强子
奸夫美其名曰男闺蜜,都私奔了还能分什么财产?哪个鸟人发明的男闺蜜一词
用户13xxx07
什么闺蜜这么好听?发情对象这个词更贴近吧
罗正阳
继续编
进无止境
男女不存在纯友谊!或许开始会有,但是到了一定年龄,心态阅历会变化,感情也会变化。拿我自己举例,我曾经有一位女闺蜜,我们很好很好,真的很好。一起吃一起玩儿,还一起睡过觉,但我没除了跟她搂搂抱抱,什么都没做过,在外人眼里,我们就是情侣。我那时候也对她没有任何不良心思。然后后来,我先结婚,结婚以后我媳妇也知道她的存在,她们还会时常聊天。但我作为丈夫,我还是疏远了她,从来不去主动找她,慢慢的她也感觉到了我的疏远,然后再最后一次敞开心扉聊过以后,流着泪互删了。如今已经十年,十年,我虽然还会经常想起她,但从来没有想过去找她,她以陌生人的身份来过我的QQ空间,我也只能轻轻叹息。我和她,的确在最纯真的年代,有过纯友谊,然而,现在再也回不到那个年代,就把曾经最纯粹的感情留在最纯真的记忆里吧。
用户27xxx95
现在的人无耻以没有底线了吗?谁发明的男闺蜜这个词。搞破鞋都光明正大了。
HongBo
这女人还有脸回来?
老湖
这男人处事理智冷静,干脆利落!高手
祁红书
屁话一大堆,都能出去玩三个月的还这这些老百姓的话题
郭烨
这世上还有人相信有男闺蜜一定是脑子进水了。
红颜弹指老刹那芳华
卖!绝对卖!你认为我没权处置共同财产你就去起诉吧
独行者
不管男女凡是跟非结婚对象异性有亲密关系的建议一律不要嫁娶,这种人毫无廉耻道德可言!
王乐
无度不丈夫
ABC
可悲!想方设法和老公吵架跟男闺蜜同居了3个月后再想回去安胎,却被老公发现而搬家走人,最后连窝都得不到。
lost
编都不肯认真点编
用户89xxx80
这个故事逻辑不对,应该是男闺蜜约这女的去旅游在前。然后女的故意找借口吵架。前面应该没少绿他。
用户10xxx91
三个月
用户10xxx08
别说三个月,一晚都说不清,除非是太监。
用户13xxx17
这女的胆子太大了,男的对他算客气了。
小贼
房子卖的钱够还贷款吗?[哈哈笑]
目光
这种文章就随便编,然后每天发,不用负任何责任吗?
独孤一剑
房子车子卖了,钱去澳门旅游时,故意输光 ,你女的爱怎么起诉就怎么起诉,无所谓,反正钱一分也没有了。
用户94xxx76
婚前财产
波波
好故事
最帅奥特曼
高手,佩服至极
洛北一粟
共同?房子肯定不是。
俱往亦
还回来干嘛,找虐[开怀大笑][开怀大笑][开怀大笑][开怀大笑][开怀大笑]
lzs0753
没事,男闺蜜会包吃包住
用户10xxx90
跟别的男人私奔三个月,说明她放弃了这个家的一切!包括老公,孩子和财产。
贪吃蛇
就准男人有红颜知己不准女性有男闺蜜
一木一草
男闺蜜就是相好的,善恶均有报。
813913
开局一张图,天空任意编
A. 飞翔的帅哥
故事就是故事!上边很多亲都说的很清楚了;属于我自己的东西,不需要任何人参与,这点没问题👌🏻👌🏻👌🏻
用户56xxx07
假的,已举报
生火木
千万不要与有异性闺蜜的任何男女恋爱、结婚!否则后悔莫及!
用户14xxx99
“有权提出离婚”,结果~[抠鼻]
川人清哥
再不跑等着喝药嗦!
哲子
法律有从重原则,不忠是重点,这个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已经不利,这一条就判了财产归属。
秋叶正红
专门吊打水文
周生生
女方没有三个月后给你发个信息“知道错了没?”来气你算可以了[滑稽笑]
烟花易冷
凶手抓到没有
旧地沉沦
早段时间那个报警寻妻的不知后续怎样[滑稽笑]
寸土不让
男间闺蜜谁她妈的信。和她闺蜜过去。
用户10xxx62
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是女后私自把自己这部份转移给了,别的男人,还好意思,女的平白无故的做主出卖了夫妻共同的一半这比物质你转移更值钱,只是你自己作淺,把自已卖了,怪谁难道女方就有私自把自己出卖的吗?所以只能说有这和想法的人是双标!有精神病,如果态度好,男方出于人道合适补尝一万几千元是可以的
水晶之星
我是大学一位女同学的男闺蜜。关系很好但互相不来电。失恋时会找我到学校操场坐着哭。毕业后她结婚,我避嫌很少跟她联系。也从未一块单独旅行,更不会同住一屋。多年后,各自买房能互相借几十万。异性好朋友应该懂得摆正自己位置,而不是破坏别人家庭。
重武器 回复 08-08 04:54
你别说自己是别人的男闺蜜,这不是个好词儿~你们之间只能说是异性好哥们儿~[墨镜]
刘洋
夫妻共有财产连卖都卖不了
孤帆轻舟v
出轨一分不得。
用户10xxx88
又还没离婚,妻子能自己做主去旅游,丈夫自己做主卖房卖车去旅游也没毛病啊?
曾庆伟
不要脸,问什么!
明月2
女的沉猪笼吧
用户10xxx80
这个渣男可恨,还是男闺蜜好!
老男孩
鸡飞蛋打
用户10xxx11
异性闺蜜只是自欺欺人。
JM448000
所以你觉得当下的法律扯淡不?婚内xx了还得平分家产??[滑稽笑]
用户10xxx75
什么狗屁异性闺蜜,就是姘头
基督山伯爵
卖房子要夫妻一起签字的
红尘寂隅 回复 08-07 02:46
房本只有男方名字呢?
基督山伯爵 回复 红尘寂隅 08-08 02:07
只要是夫妻共同财产,都必须夫妻一起签字,房本只写一个名字也一样
脚下的路
和男闺蜜出去旅游不代表出轨,除非你能抓个正着,但是抓个正着有侵犯他人隐私
用户11xxx35 回复 08-11 14:01
三个月还不算出轨?心这么大那祝你天天换新帽
脚下的路 回复 用户11xxx35 08-11 18:18
道理你我都懂,但是没有证据,就去旅游不能作为出轨的证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