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奴隶的女性
子轩看过去
2024-07-21 12:15:16
典婚陋俗的存在还是因为中国女性地位低下所致。几千年的传统宗法社会里,女性没有独立的人格权,更没有独立的经济权,她们长期处于依附男性的地位,因而女性就像是男性的私有财产,可以当作商品一样被随意典卖。而且在这种习俗相沿多年的地区,人们并不认为这种行为是违法的,所以民不告,官亦不究。而且即便有民知道律例对此有所规定,但是因为种种现实原因,也会出现知情不报甚至互相隐瞒的现象,官府对于这种“家务事”通常也采取比较暧昧的态度,并不会真正严查,这是法律与风俗及社会现实生活的冲突,也使得女性法律权利和地位得不到真正的保障和落实。
——《民国女性法律地位之嬗变》
历朝历代律法禁止典妻,但是典妻在民间屡禁不止,律法中的违法行为在民间被互相隐瞒,官府也不会认真纠察,没人在乎这些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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