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受贿原始股5万元变身510万##律师说法#利用职务之便,购入相关企业原

张荆律师 2024-07-16 15:49:08

#公职人员受贿原始股5万元变身510万##律师说法#

利用职务之便,购入相关企业原始股,这也是明显的受贿行为,在司法上已经被确定。

公职人员兰显发于6月14日被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判决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80万元。

在涉股型受贿案件中,受贿人往往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提供项目审批、公司上市辅导等帮助,以较少的资金投入换得甚至无偿获得公司的原始股、干股,以此为职务行为的利益回报。虽然一般由他人代持股份,但受贿人可以对股份进行实际控制。

在《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中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股票,没有支付股本金,为他人谋取利益”成立受贿罪,受贿数额按照收受股票时的实际价格计算。

我国《刑法》规定: “受贿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同时《刑法》规定:受贿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受贿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对多次受贿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受贿数额处罚。

所以,利用身份之便,购买利益单位股票的,也属于受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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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解决复杂婚家关系、财产分割,擅长离婚创伤愈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