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清洁工消失在垃圾压缩箱##律师说法#最低的待遇,最辛苦的工作,最痛的逝去,为

张荆律师 2024-07-11 10:59:27

#女清洁工消失在垃圾压缩箱##律师说法#

最低的待遇,最辛苦的工作,最痛的逝去,为什么不做充分的安全措施?

2024年4月30日早上8点33分,57岁的清洁工张梅在广东江门开平市八一垃圾中转站,被垃圾车碰撞后掉入垃圾压缩箱。翻找了约7000吨垃圾,仍未找到张梅。

目前,开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已与失联人员家属就搜寻工作达成调解,并协助家属完成后事处理。涉事单位已完成与失联人员家属的协商赔偿事宜。人没找到,事情就这样以“经济赔偿”为结束。

我认为,相关人员涉嫌犯重大责任事故罪。

事故直接责任人员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根据《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事故责任单位可能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根据我国《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等规定,事故的直接责任人所在单位需对事故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在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同时,如被侵权人被认定属工亡的,还可以请求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亡待遇或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工亡标准承担相应支付义务。除此之外,根据我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负有责任的单位还可能被处三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由此看来,造成事故责任的人和单位都难辞其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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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解决复杂婚家关系、财产分割,擅长离婚创伤愈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