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报15岁少年遭同龄男生杀害##律师说法#
现在青少年恶性犯罪案件越来越多,和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有关,当然,也是法制教育缺乏的一个反映。我们还记得邯郸三个小孩杀死同学的案件。
7月6日晚,15岁的儿子被两名同龄男生约到学校,遭勒颈致死,方先生表示三人此前是朋友。村干部证实凶案发生。派出所称刑警已介入,两人被抓。
少年犯罪的严重性在当今社会愈发显现,其对社会秩序、安全以及道德规范的冲击不容忽视。
首先,如何权衡惩罚与教育的关系,确保未成年犯罪者能够得到有效矫治并重返社会,同时又要对其行为给予足够的警示与惩戒,这成为立法与执行的一大难题。其次,对于未成年罪犯的处理往往需要特殊的司法程序,而这方面的资源和专业知识却常常不足,使得相关机构在处理案件时显得力不从心。再者,社会对未成年犯罪的容忍度与保护机制有时也会削弱法律的威慑力,造成一些潜在的不公平现象。
我国修正实施的《刑法》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也就是年满15岁杀人者,要承担刑事责任。我国《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未成年人严重犯罪该怎样惩处能起到更好的教育警示作用?
我比较赞成犯罪心理学专家李玫瑾教授的提议,未成年犯家庭应对被害者家庭进行长期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