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与男友发生关系后诬告对方强奸##律师说法#
这事情有点乱,有的女性有时候钻法律的空子,来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
为了分手,浙江女子兰某某多次和男友闹到报警调解未果。于是,她想了一个办法,发生性关系后报警称男友强奸,让对方被判刑。然而,结局是兰某某因诬告陷害被判处刑罚。
强奸罪定罪的前提是“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手段”,如果是你情我愿,那就不是强奸。
本案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兰某某捏造自己被强奸的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诬告陷害罪。
关于“诬告陷害罪”我国《刑法》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所以,现在不是女性告强奸就被轻易认定的,诬告也需要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