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41岁男子急性酒精中毒而死,父母怀疑儿子的死因,跟儿媳发生冲突。之后又

笑笑看社会 2024-04-28 22:05:26
广东深圳,41岁男子急性酒精中毒而死,父母怀疑儿子的死因,跟儿媳发生冲突。之后又因为遗产爆发矛盾。为了报复,妻子把男子骨灰存放在殡仪馆,不肯下葬。可怜男子八旬父母,为他买好墓地,却无法取回儿子骨灰。5年后,老两口一怒之下告上法庭,法院这样判了! 殡葬服务中心门口,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怀抱一张全家福,痛哭流涕。 “儿啊,人都说入土为安,爸和妈为你买好墓地,可五年了,你那个没良心的老婆都不让我们拿你骨灰!” 高奶奶哭得满脸是泪,她抚摸着儿子的照片。哭儿子的命运,哭儿媳的绝情和凉薄。 2018年的一天,她和老伴已经入睡,忽然被电话铃声惊醒。听清电话内容后,她慌得三魂失了两魄,匆忙跟老伴打车去医院。 到了医院,老两口跌跌撞撞奔去急救室。他们在外边等啊等,最终等来的却是儿子不幸离世的消息。 他们的天,塌了。 他们风华正茂,时年41岁的儿子,因急性酒精中毒引发心源性疾病而猝死。 都说人生最大的不幸,是老年丧子,中年丧夫。 阿德的去世,不但让两个老人悲痛欲绝。阿德的妻子阿英也肝肠寸断。 对两个老人来说,他们的儿子骤然去世,他们要承受白发人送黑发人之痛。 对阿英来说,丈夫突然离世,他们这个家的顶梁柱塌了,以后孤儿寡母,无依无靠。 阿德走了,他们原本该互相扶持,共度难关。但老人却怀疑儿子的死跟儿媳有关,儿媳又怀疑丈夫的死跟公婆有关,于是,双方互相猜忌,频频发生冲突。 阿德的骤然离世,让阿英和公婆产生冲突。之后,双方又因为分遗产再次发生冲突。 于是,曾经的亲人多次怒目相向。 之后,阿英把阿德的骨灰寄存在一家殡葬服务中心。 而两位老人则掏出养老金,为儿子挑选墓地。 他们看了一个又一个公墓管理所,最终为儿子挑选了一块风景宜人的地方。 可他们万万没想到,他们花费重金,为儿子买下这块墓地,儿媳却不准下葬。 因为阿德的火化证明和骨灰寄存证原件,都在儿媳妇阿英那里。 他们必须让儿子入土为安。才能安心。 于是,他们放低姿态,去求阿英,却被狠狠拒绝。 此后,他们又多次去找阿英沟通,每一次都被无情拒绝。 他们看着儿子的遗照悲痛嚎哭,儿子没了,儿媳把儿子的骨灰放在那里不肯下葬的原因,他们心知肚明。 此后,他们又多次去找阿英,依旧被地拒绝。 他们大骂儿媳狠心,好歹夫妻一场,不管你跟我们有什么过节,也不能拿阿德的骨灰去报复啊。 春去秋来,转眼到了2023年,这一年,距离阿德死亡日期,已经过去了整整5年。 5年时间内,他们磨破了嘴皮子,哭干了双眼,阿英宁可把阿德的骨灰一直寄存,也绝不放进他们购买的墓地中。 因为阿德迟迟不安葬,也导致清明节,儿子忌日,老两口连给儿子烧纸的地方都没有。 于是,遇到清明节和阿德忌日,老人都会捧着儿子的照片到殡葬服务中心蹲守。 于是,总有人看到,两个白发苍苍的老人,手捧儿子遗照,在殡葬服务门口哭得涕泪横流。 可他们的眼泪,未能换来阿英半分同情。 最后,束手无策的老人把阿英告上法庭,请求返还阿德骨灰和相关证明材料。 那这件事在法律上该如何解读? 1、阿英霸占着阿德的骨灰不肯下葬,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八条规定: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我们中国传统,让死者入土为安,是亲人的共同心愿。安葬后,也便于亲属日后祭奠。 可阿英却因为跟公婆有遗产纠纷,竟把丈夫的骨灰存放5年不肯安葬,让两个老人悲伤流泪,日夜难安。 阿英的行为,既是对两位老人的欺凌,更违背公序良俗。 2、阿英的行为,侵犯到两位老人的安葬权和祭奠权。 《民法典》第994条规定: 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在民法典中,对死者骨灰的保管和安葬事宜,并没有具体的法律条文。 但关于死者遗体却有具体的说明。 一般死者故去后,他的近亲属会共同商议如何安葬。 阿德去世后,他的近亲属就有他的父母,妻子和孩子。 可阿英却无视两位老人的权益,无视两位老人渴盼让儿子入土为安的心,无视两位老人的悲伤。 她自私绝情地不让安葬丈夫的骨灰。她为了跟公婆怄气,竟然连夫妻多年的情意都不顾了。 3、法院判决阿英把阿德的骨灰交还给两位老人。 但阿英却拒不执行判决。 二老无奈,申请强制执行。 最后,在法官的劝说下,阿英终于把阿德的骨灰交给老人。 两位老人捧着儿子的骨灰,再一次哭得涕泪横流。他们等了五年,终于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拿回儿子的骨灰。 随着阿德被安葬,两位老人用颤巍巍的手,捧起一杯黄土,撒在阿德墓碑前。 这一刻,他们对儿子5年来的念想和痛苦,随着这最后一杯黄土,随着脸上那混浊的泪水,终于悄然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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