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妈摔倒在地,小姑娘好心上去搀扶,结果被大妈讹上了,说是小姑娘把她撞倒的,

一场军场梦 2024-04-26 22:43:47

四川,大妈摔倒在地,小姑娘好心上去搀扶,结果被大妈讹上了,说是小姑娘把她撞倒的,硬是拉住对方不让走。

(素材来源于:江西都市现场)

在拥挤的街道上,有一位大妈不小心摔倒了,而这时周围的人都没有上前搀扶。

后来,有一位小姑娘骑着自行车去上学,看到这种情况后,她停下来思考了两分钟,最后还是果断上前去搀扶了大妈。

原本以为把大妈搀扶起来后,自己就可以开开心心去上学了,不料接下来的一幕,却让小姑娘跌进了万丈深渊。

因为她思想比较单纯,虽然也听说过大妈摔倒后,别人去扶起来被讹的事件,但是小姑娘当时看大妈比较面善,觉得应该不会被讹,所以才义无反顾的去扶起对方。

不得不说,小姑娘还是社会经验太少了,看错了这位面善的大妈,原本以为对方心地善良,可是当她扶起大妈的那一刻,对方却一把抓住了小女孩,说你把我撞了可得付医药费呀。

小女孩猛的一惊,急得大哭起来,说大妈,不是我撞的,你自己摔倒的,你怎么讹我呀?

大妈可不那么认为,她说的振振有词,就是你骑车骑的太快了,所以才把我撞倒的,难道你就忘了吗?

小姑娘哭着说:“哪里有呀?大妈你不能这样呀,我可是好心扶你,你在摔倒的时候,我都还没有到这里。”

大妈仗着自己是受害者,小姑娘又是主动来扶自己的,就如大家说的,如果不是你撞的,你来扶我干嘛呢?大妈就吃准了这种心态,硬说是小姑娘撞了她。

不过旁边的人看不下去了,都指责大妈,你太没有良心了,我们大人不来扶你是有道理的,可是小姑娘心地善良,来扶你了,你就反过来讹人家,你是真的不怕自己再摔倒,到时候就真的没人来扶你了。

大妈可不管这些,你们大人不好骗,小姑娘还不好骗吗?今天必须让小姑娘付点医药费,才能让她离开。

幸好旁边的店家有监控,他勇敢地站出来说:“小妹妹,你不要怕,我这有监控,我马上调出来交给民警,这样就可以证明你是清白的了。”

于是店家马上回到门店,把调取的监控录了下来,随后交给了赶来的民警,而民警看了后也批评了大妈,说你这样的行为太差劲了,老都老了,怎么还学会讹人呢?

最后小姑娘的罪名洗白了,她也赶紧去上学了,可能她今后再也不敢去扶别人了吧,这一堂课,着实让她受教了。

而大妈呢,没有讹成不说,还被大家拍下了视频发到了网上,可能她周围的人在遇到她的时候,都会避而远之吧,因为都知道她的人品不行。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我们该如何看待这件事呢?

首先,小姑娘已经有证据证明自己并没有撞到大妈,而是在自己来之前她就已经摔倒了,自己只是出于好心才去扶起对方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小姑娘扶大妈并没有错,这是传统美德,所以她在没有过错的情况下去做善事,怎么能够让她来承担赔偿责任呢?

这种类似的事情层出不穷,该如何杜绝呢?

遇到这种情况,也可以拿起法律来保护自己,大妈既然有意讹好心的小姑娘,那么小姑娘也可以起诉大妈,要求她赔偿小姑娘的精神损失费。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所以对于这样的情况,我们一定要有证据在手,不然对方讹上后确实没有办法。

幸好这次小姑娘扶人的地点是在闹区,旁边的门店有监控,才能够证明她的清白。

当然,如果小姑娘因此受到了精神损害的,可以直接要求大妈赔偿,毕竟心地善良的小姑娘遇到这样的事情,肯定会造成心理上的伤害。

对于这件事,大家又是如何看待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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