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一女子因为检票插队,被排队的男子指责了一下,不料该女子直接恼羞成怒,怀

一场军场梦 2024-04-19 15:56:09

四川成都,一女子因为检票插队,被排队的男子指责了一下,不料该女子直接恼羞成怒,怀恨在心,拿着手机就对着男子的头部狠狠来了一下,男子捂头坐在地上以后,女子将因为打人掉落的手机捡起,继续不依不饶的殴打男子,直至附近的一位民警上前制止。

值得一提的是,男子在被殴打的整个过程中,都没有任何的反抗行为,只是坐在地上,一手捂着头。目前,尚未接到官方对此事的通报,女子是否被处罚不得而知。

这可真是令人发指!黄天化日,朗朗乾坤,插队也就罢了,竟然敢如此的行凶殴打打人,难道不知道还有法律吗?

首先,插队不仅违背公序良俗,还可能涉嫌违法。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规定,扰乱车站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日常实践中,车站遵循的是先来后到,依次排序的秩序,可是女子却肆意的插队,显然已经破坏了车站的正常秩序,触犯了上述法律规定。

其次,女子在插队以后,又怀恨在心殴打他人人,同样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该法第44条规定: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至10日拘留,并处200元至500元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插队与殴打他人是两个违法行为,但插队作为殴打他人的前因,可以作为一个从重的情节考虑。

最后,关于地铁站男子不反抗的因为,很多人认为一反抗就成为了互殴,所以导致男子不敢反抗、不能反抗,事实上,这种观点是有失偏颇的。

男子在面临现实紧迫的不法侵害时,有权利通过合法的手段制止对方的违法行为,只要不过当,应当属于正当防卫行为,而非网友所言的互殴。

那么你们如何看待此事,欢迎留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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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说实话

说实话

10
2024-04-20 07:44

用互殴成功的打压了正义,一并铲除了见义勇为

一场军场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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