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恩施,一男子要求女服务员提供服务遭到拒绝,强行将其推倒在沙发上。女服务员哀求

一场军场梦 2024-03-15 16:51:06

湖北恩施,一男子要求女服务员提供服务遭到拒绝,强行将其推倒在沙发上。女服务员哀求让其离开无果后,失手伤了他。女子自首后,被提起公诉,法院判了。

(案例来源:巴东法院)

在一个远离繁华的小镇上,阳光明媚的一天,徐曼曼(化名)身穿朴素的服饰,踏过青石铺成的街道,向着镇上的雄风宾馆走去。

走进宾馆,徐曼曼便开始忙前忙后,她的工作内容包括了接待客人、打扫房间以及处理一些日常杂务

虽然工作并不轻松,但徐曼曼并没有因此抱怨什么,因为这份工作不仅能让她获得稳定的收入,而且还能帮助到家人。

每当她想到自己能够给家带来希望,她就充满了力量。

日子一天天过去,徐曼曼在这份工作中越发成熟,她也渴望通过学习更多的技能来提升自己的价值。

然而,命运似乎并不想让这个过程顺利。

一天晚上,宾馆迎来几位特殊的客人,他们是本镇的公务人员,其中于龙(化名)和卫征(化名)等人更是特殊。

他们享用了一场盛大的酒宴之后,带着微醺的脚步走进了宾馆内的娱乐场所。

他们的到来并未引起太大波澜,直到他们进入了徐曼曼负责的一个包间。

包间内,卫征的目光停留在了徐曼曼身上。

突然他提出了一个无礼的要求,让徐曼曼陪他洗澡,这让徐曼曼感到极度的不安与厌恶。

还没等徐曼曼说话,于龙就已经开始大声叫嚣,用极其粗俗的语言攻击徐曼曼,甚至将手中的现金砸向她,仿佛在嘲笑着她的困境。

面对如此肆无忌惮的侮辱与威胁,徐曼曼的心情跌入了谷底。

她试图保持冷静,可于龙却再次扑向她,企图更加过分地侵犯她。

对此,一旁的人非但没有阻止,反而在一旁起哄。

徐曼曼的内心再也无法忍耐,她摸向口袋中的水果刀,在一种自我保护的本能驱使下,她用尽全力挥动刀子刺向了于龙。

在一阵混乱之中,于龙倒在了血泊里。

徐曼曼慌忙报警,并如实讲述了事情经过。

当警察到达现场,了解了事件的来龙去脉之后,便将徐曼曼带回了警局。

而于龙则由于伤势过重,最终被宣告死亡。

虽然徐曼曼心中充满了悔恨,但她明白自己必须面对现实。

于是她选择了主动自首,并如实地对整个事件的情况进行了供述。

这起事件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检察机关介入调查,通过对现场的取证以及对当事人的问询,证实了徐曼曼所陈述的事实。

法医鉴定显示徐曼曼患有心境障碍(双相),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这使得整个案件在法律层面有了更多的讨论空间。

在庭审过程中,徐曼曼的辩护律师提出其行为具有正当防卫的性质。

尽管过激,但考虑到她是精神疾病患者,应获得减轻或豁免刑事责任的待遇。

然而检察机关对此有不同的看法,他们认为徐曼曼的反抗行为超出了必要的限度,构成了防卫过当,因此应对其追究刑事责任。

法庭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后,最终作出了判决。

徐曼曼因故意伤害罪被定罪,鉴于她的防卫过当、部分刑事责任能力和自首情节,决定免除对她的刑事处罚。

这个判决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

有人认为徐曼曼的自卫行为合法合理,应当完全免责。

也有人认为她虽患有精神疾病,但其行为已超出了必要限度,应当受到一定的法律制裁。

那么对此,你是怎么看的呢?

0 阅读:21937

评论列表

海阔天空

海阔天空

325
2024-03-15 19:58

遭遇强奸行为不存在防卫过当

blueblue1058 回复 04-28 12:47
真事,十几年前闹得很大

原味 回复 05-01 19:06
应该是还没进去

九乡

九乡

209
2024-03-18 19:30

正当防卫,本就无罪

东日午后

东日午后

149
2024-03-27 12:29

正当防卫,为民除害!应当奖励!

随便逛逛

随便逛逛

105
2024-04-06 08:41

那些认为强奸应该有限度反抗的,衷心祝愿您的女性家属遇到强奸又能做到有限度反抗

用户80xxx06

用户80xxx06

83
2024-04-26 22:39

刑法第二十条,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用户18xxx30 回复 04-27 23:25
检查官不同意[哭笑不得]

游方郎中

游方郎中

72
2024-04-10 12:27

对女子行为反抗鸡蛋里面挑骨头,其名为追求罪刑相符,但就其本质而言,既是打压守法良民的本能自救行为,更是剥夺公民惩恶扬善的的护法权,从而呵护罪恶行为。人在危险与极度恐惧当中都是拼死一搏,哪来那么多恰如其分的适度防卫?你当该弱女子是燕双鹰?这时候提正当防卫都是扯蛋,这情形应当适用紧急避险与无限防卫。苛刻的正当防卫,降低了犯罪成本,极大地增加了护法成本与护法风险,每一个毛孔都散发着海洋文化与丛林法则的邪恶,肮脏与血腥气息,

烟雨 回复 05-17 10:36
为你点赞

喵星人 回复 05-20 07:32

香烟点燃寂寞

香烟点燃寂寞

57
2024-04-22 21:53

这个辩护律师尽力了,法院判决有些问题。尽管被告人没有被监禁,但判词让人恶心![得瑟]

用户13xxx54

用户13xxx54

45
2024-04-10 17:46

邓贵大,邓玉娇吗。把女的用暴力手段按在沙发上变成推坐,意图强奸变成要求服务,真是好手段。

立桓

立桓

35
2024-03-21 12:33

当人身安全受到伤害,只有两种途径;1.自卫自我保护2.被伤害。若自卫无礼那就是可随意伤害?

王家三皮

王家三皮

35
2024-04-09 15:19

检查的意思是反抗得在犯罪可以得逞的范围内才行,不让犯罪就是防卫过当。鼓掌

hnl7628

hnl7628

31
2024-04-09 10:42

妥妥的正当防卫,还弄这么些事。强奸犯该死

用户14xxx73

用户14xxx73

29
2024-04-13 17:24

法官,如是你的女儿你会怎样判!正当防卫,为民除害!应当奖励!法律要向发达国家接轨!

人民路79号知心的人永兴手机配件

人民路79号知心的人永兴手机配件

27
2024-05-09 22:32

人不做死就不会死!该!应该判徐无罪,她这是正当防卫,如果男的不提起无理要求并用污秽的语言激怒徐,并有强行动作行为就没有这场悲剧的发生!

奉劝你要点脸

奉劝你要点脸

20
2024-03-18 18:04

故意伤害?看不懂

用户57xxx04 回复 03-20 16:03
文章第九段:“一天晚上,宾馆迎来几位特殊的客人,他们是本镇的公务人员,其中于龙(化名)和卫征(化名)等人更是特殊。”

奉劝你要点脸 回复 用户57xxx04 03-21 16:30
然后呢?这和“故意伤害罪”的罪名有什么关系?

随便

随便

19
2024-04-12 15:37

本身就是弱的一方被欺凌,应该是正为防卫才对。

猴哥

猴哥

19
2024-04-13 11:03

女的为民除害 法为不法站台

t_boy2000

t_boy2000

19
2024-04-12 21:23

什么叫防卫过当?没有伤害,哪来的防卫!

用户13xxx93

用户13xxx93

18
2024-05-10 23:06

支持防卫,为民除害!英雄!

游方郎中

游方郎中

15
2024-04-10 11:21

应该打死这禽兽!

天平 回复 04-10 13:32
不是死了吗?

一休哥

一休哥

14
2024-05-11 23:24

应该奖励,不畏强权,为民除害

白发三千丈

白发三千丈

13
2024-04-07 12:25

除恶务尽啊, ,,,除恶务尽啊!遗憾之极!

可可西里

可可西里

13
2024-05-02 00:53

正当防卫这个法 应该是对善良的保护 而不是对犯罪的纵容

一片叶子

一片叶子

11
2024-04-27 14:10

他们是本镇的公务人员,

Enemy

Enemy

11
2024-05-11 19:15

如果属于防卫过当,那怎么样防卫才能不过当?练他个十年八年,保证杀人杀得恰到好处,差一点点致人死亡?或者不能杀,打又打不过。

三好学生

三好学生

10
2024-04-28 07:26

正当防卫[点赞]为社会除害。

老蔡

老蔡

9
2024-04-25 00:11

邓玉娇误杀淫官案都拍了电影的,还化啥名啊!

蓝梦云

蓝梦云

9
2024-04-13 00:22

防卫过当???呵呵呵!真是懒得看了?

瓜落吃多少

瓜落吃多少

8
2024-04-25 18:44

强奸这种事,只要开了头,就没有停止犯罪一说,只有中场休息。

用户18xxx35

用户18xxx35

7
2024-05-12 08:35

此案系湖北巴东邓玉娇案。后舆论压力下,法院改判正当防为。

红尘过客 回复 05-07 19:35
👍👍👍

无忧哥哥

无忧哥哥

7
2024-05-08 08:38

如果认定具有强奸情节,不管是否未遂,我认为任何反击都属于正当防卫!这个节点扯防卫过当那是对法律的侮辱。

Q男

Q男

5
2024-05-10 16:27

你们只在谈是否适合正当防卫,施暴一方是什么人?平日里作威作福欺男霸女没少做,只是这次遇到一个精神有问题的敢反抗

清风

清风

5
2024-05-10 22:45

为民除害,何罪有之?

tb527023053

tb527023053

5
2024-05-10 23:06

正当防卫本就无罪

耿直怪叔눈_눈

耿直怪叔눈_눈

5
2024-05-11 21:41

这种情况不是有无限防卫权吗?我学的假法律!

用户16xxx72

用户16xxx72

4
2024-05-08 08:49

唉,尘封的第二十条。

华夏儿女

华夏儿女

4
2024-05-12 19:47

死的该死,为妹纸点赞

漫游在川北

漫游在川北

4
2024-05-12 22:56

几十年前的往事再发就没意思了

古风淡云

古风淡云

4
2024-05-17 06:55

十多年前能判到这样也是难为法官了!

干掉水文

干掉水文

3
2024-04-13 08:03

郑建凯

郑建凯

3
2024-05-13 09:36

对方人多且环境封闭!如果采取的防卫不够剧烈后果岂止是强奸!

语陌如简

语陌如简

3
2024-05-15 08:29

给湖北恩施的法官点赞[点赞][点赞][点赞]

西门无敌

西门无敌

3
2024-05-15 06:24

对说超过必要限度的那些人应该立案调查,是否涉恶?

咪咪是妖精

咪咪是妖精

3
2024-05-18 15:46

活该!该废他!自卫无罪!

风油精擦小鸡

风油精擦小鸡

3
2024-05-12 20:45

然而检察机关对此有不同的看法,他们认为徐曼曼的反抗行为超出了必要的限度,构成了防卫过当,因此应对其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真是这样,该查查这样的检察机关,是不是一定要被强奸了才能反抗呢?

用户10xxx32

用户10xxx32

3
2024-05-29 00:59

什么叫防卫过当?当自己受到侵犯,要自卫,用拳头话,用多大力算正当防卫,立法部门应有个标准。用刀防卫,刺罪犯那些部位可行,刺多深得要量化立法,到时候正当防卫时可按标准执行。

春夏

春夏

2
2024-03-20 19:18

时间,地点,人物不全的都是假的。

哈哈视频频道 回复 04-06 23:13
湖北巴东邓玉娇案

香烟点燃寂寞 回复 04-22 21:51
去找张三的视频,讲过这个案例的。

自力

自力

2
2024-04-26 19:58

女的后来不知道为啥去电视台转正了

南京叔叔 回复 05-07 11:56
地方补偿

王再福

王再福

2
2024-05-01 03:18

正当防卫

猪她爸

猪她爸

2
2024-05-08 08:20

别说强奸了,就算动手调戏我觉得都应该按照正当防卫算

浪子

浪子

2
2024-05-12 13:17

向女英雄学习,自卫无罪

呵呵了

呵呵了

2
2024-05-13 01:59

就是电影里的原型吧

用户10xxx66

用户10xxx66

2
2024-05-12 20:27

最终结果还是可以的,女的不准再接受采访,进了电视台工作,而且是带编制的

用户11xxx84

用户11xxx84

2
2024-05-11 21:23

只有哈哈了

捧谁不是捧呢

捧谁不是捧呢

2
2024-05-12 20:53

如果男的没进去,女的就要进去了

福宝淘

福宝淘

2
2024-05-12 07:36

邓玉娇案才过去几天,又一期类似案例。湖北怎么总出现这类案件

用户68xxx48

用户68xxx48

2
2024-05-14 12:08

t0不好使吗

华长胜

华长胜

2
2024-05-14 17:20

这个是正当防卫,应该判免责。面对暴力的时候,是人都会做出本能的自卫,但不可能计算好轻重才实施的。这个女服务员在对方停止暴力之后并没有继续自卫,且及时积极的自首配合了。

西门无敌

西门无敌

2
2024-05-15 06:25

为民除害,人民英雄!

么么哒

么么哒

2
2024-05-16 08:26

电影 第二十条 真的很好。这些现象不是一天两天了,该改变了。让受害人敢于反抗不法侵害才是正途。

A

A

2
2024-05-28 11:30

法官的三观有问题!

用户75xxx28

用户75xxx28

1
2024-05-11 00:26

失足犯罪失手也犯罪?

稻草人

稻草人

1
2024-05-13 23:36

十几年前的邓玉娇案还有多少人记得!

云之水

云之水

1
2024-05-18 11:45

为什么坏人犯罪的时候死了基本都有理?是不是一句“罪不至死”就能成为受害人了?犯罪的人要自己承担后果,死了活该,少来找活人麻烦,滚蛋吧[好生气]

用户16xxx17

用户16xxx17

1
2024-05-22 01:28

让不懂法的人去做法律的裁判让法律变成了笑话!

用户17xxx19

用户17xxx19

1
2024-05-28 23:01

正当防卫

山河

山河

1
2024-05-31 23:10

首先,我男的啊,我觉得这种货色死了活该,另外我要是没记错,强奸、绑架等,本来就是无限防卫吧?免于刑责是什么鬼?这根本就不该被定罪。

一本正经胡说八道

一本正经胡说八道

1
2024-05-15 02:02

为什么给个正当防卫坚定就这么难,动不动就防卫过当,甚至故意伤害。

爱上夕阳

爱上夕阳

2024-04-13 02:18

又抄……

Mumus 爸比

Mumus 爸比

2024-05-14 01:26

有限反抗等于半推半就

秋楓

秋楓

2024-05-05 12:29

遭其性侵迫奸,而起手刺伤色狼,而检察机关认超出必要的限度,构成了防卫过当,因此应对其追究刑事责任,请问检查机关,假若情发生在自家身上,是选择反抗还是造选择不过当防卫任色狼为所欲为呢,见色起意,强迫发涉兽性,做违犯别人意愿之事,本来就该死,抗拒不从,反过来是防卫过当,真的是有人理无天理的说法!

一场军场梦

一场军场梦

谢谢你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