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缺德界的天花板!”湖南,女子和丈夫在超市租下生鲜摊位,辛苦2个月,竟然发现亏损18万,连进货的钱都没了。女子觉得不对劲,就让朋友在她摊位上买了几样菜品,然后去收银台结账,结果让她大吃一惊。女子不敢相信,又找来6个朋友做实验,结局让她痛哭流涕。
(案例来源:潇湘晨报,帮女郎)
在长沙一家名为乐尔乐的小型超市里,李女士和丈夫满怀憧憬地租下了生鲜区的一处摊位。付出了4万元的转让费、2万元的押金,每月还需要支付6000元的租金以及3200元给收银员的工资。尽管开支不菲,但夫妻二人仍然对这份新的事业充满期待。
然而,现实远比他们想象的残酷。辛勤经营了两个月后,当李女士去和超市老板结算时,结果令人心寒——他们竟然只赚了2万多元,这连进货的钱都不够!原本准备的18万元血本无归,瞬间化为乌有。
作为经验老道的生意人,李女士夫妇自然意识到情况异常。他们怀疑超市里一定有人在捣鬼,于是设计了一个小小的"试验"。李女士让朋友在自己的摊位上买了10样菜品,结账时发现有5样被统统列为了"商品",显然这笔钱将进入老板的腰包。
为了确认猜测,他们又让6个朋友重复了同样的实验,结果令人痛心——每一次都有一半的收入被老板占为己有。看着自己的辛苦付之东流,李女士泪水夺眶而出。
事到如今,夫妻二人愤怒地找上了超市老板。然而,老板对此置之不理,甚至声称合同约定不予退还押金。面对老板的不讲理和推诿卸责,李女士决定将此事曝光,寄希望于舆论的力量能让老板改过自新。
不过,老板依旧我行我素,对记者的询问也是无动于衷。他矢口否认自己的不端行为,将一切责任归咎于系统问题和员工操作失误。
关于退还押金一事,他更是直言根据合同约定,李女士提前解约理应不予退还。
但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超市老板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多个罪名。那么首先要说的是,他通过操纵收银系统,侵吞了李女士摊位上销售的部分收益,构成了盗窃罪。
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如果被认定为数额巨大的盗窃,他有可能面临3到10年的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
除此之外,老板明知自己先违约在先,却仍然拒绝退还李女士的2万元押金,这无疑是违反了《民法典》中关于诚信原则的规定。作为合同的一方,老板理应遵守约定,履行退还押金的义务。如果李女士因此遭受了经济损失,老板还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可见,即便是在生意场上,诚信亦是不可或缺的基本操守。老板这种见利忘义、玩忽职守的行为,无疑违背了最基本的道德底线,令人痛心疾首。
面对如此无理的对手,李女士和丈夫虽然怀着一腔热血,但似乎也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困境。一方面,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无疑是合情合理的选择,但官司往往耗时耗力,对于小本生意来说,或许付不起这个代价。另一方面,若任由老板肆意妄为,无异于对不正之风熟视无睹。
正所谓"知行合一",诚信不仅需要口头上的承诺,更需要行动上的坚持。我们期待通过此事的曝光,能够唤起全社会对诚信建设的重视,促使每个人都能明白"吃亏是小事,吃亏是福"这一至理名言的深刻内涵,用实际行动为社会注入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