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税务登记办理|创业实务

之桃评职场 2024-03-12 15:17:54
1⃣️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征管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8号)规定:“二、关于临时税务登记问题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应办而未办营业执照,但发生纳税义务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办理临时税务登记。 2⃣️ 目前绝大部分税务机关,对于个人代开劳务发票,都要求付款方按照20%-40%的超额累进预扣率代扣代缴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如果个人办理了临时税务登记后,对于这一块收入,是按照经营所得而不是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税,税负率将会大大降低。 3⃣️ 自然人办理临时税务登记后,可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解释:按次纳税和按期纳税,以是否办理税务登记或者临时税务登记作为划分标准。因此,自然人办理了临时税务登记后,应实行按期申报,视同小规模纳税人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 凡办理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为季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都可以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因此,自然人办理临时税务登记后,可以享受“月15万季45万”的增值税免税优惠。 4⃣️《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三款规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未提供完整准确的纳税资料,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或者应纳税额 。 因此,从事生产、经营的自然人办理了临时税务登记,应当按照经营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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