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败诉!”山东聊城,一男子驾驶顺风车,去汽车站接人时,被交通局认定为非法营

一场军场梦 2024-03-08 14:21:58

“交通局败诉!”山东聊城,一男子驾驶顺风车,去汽车站接人时,被交通局认定为非法营运,罚款5000元。男子不服,认为自己经过平台注册接单,符合法律规定,遂一纸诉状将交通局告上法院。

(案例来源: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为共享经济的产物,顺风车的法律地位一直备受争议。

小林(化名)是一位普通的网约车司机,通过一个流行的互联网顺风车平台接取订单。

然而,他的这一行为却引起了执法人员的注意。

在一次偶然的检查中,他被认定为未经许可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因此遭到了相应的处罚。

根据当地法规,他被没收了所谓的违法所得,并被处以一笔5000元的罚款。

面对这一突如其来的变故,小林感到十分冤枉。

他认为自己的行为完全符合顺风车运营模式,并没有从事任何非法活动。

他坚称自己只是顺路搭载乘客,收取的费用仅仅是为了弥补油费和车辆磨损,并不存在盈利目的。

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小林决定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交通执法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

在一审过程中,小林提供了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清白。

他展示了订单记录、费用明细以及与其他乘客的沟通记录等,力图证明自己的收费是合理的。

同时,他还指出,自己提供的服务实际上降低了乘客出行的成本,有助于缓解城市交通拥堵问题,对环境和社会都有积极影响。

经过审理,一审法院最终支持了小林的诉求,撤销了交通执法部门对其作出的行政处罚。

法院认为,小林的收费标准并未明显超出合理范围,不应被视为营利行为。

同时,顺风车作为一种新兴业态,为社会带来了便利,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存在明显的社会危害,否则不应急于予以打压。

这一判决结果不仅为小林洗清了冤屈,也为顺风车行业的合法地位提供了有力辩护。

不过交通执法部门对一审判表示严重不满,并坚决提出了上诉。

他们强调的核心论点在于,小林采用的方式并不符合一般的顺风车操作流程,他并没有等待乘客发出请求,而是在系统上自行选择了订单。

他的收费标准比公共汽车票高出很多,即便考虑到潜在的成本也显得过高的情况很可疑。

再者,从记录来看,小林经常接受订单、搭载乘客的行为已对车辆运营业务造成了严重的冲击。

对此,二次审理的法庭经过细致研究之后,在辩护方的努力下,终于坚持了下来,维护了初次裁决的结果。

法官认定,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确实将顺风车与其他类型的网络出租车进行了明确区别,所以它不能被视为一项商业性的交通运输业务。

至于小林通过在线平台接送客人并且收取一定的费用,则可以视为他使用个人拥有的私人轿车提供了顺风车的服务。

而且其收费没有超过合理的范畴内,更谈不上影响到了公共交通的正常运作。

这起案件暴露出了几个我们需要深入思考问题。

顺风车和其他类似的创新交通工具无疑需要有适应的规定来进行指导和监督。

但这同时也要兼顾公众多元化的需求和出行权利,寻找供应端和需求端的最佳平衡状态,从而实现有效的资源配置。

在这样的基础上,我们也才能真正建立起一个可持续发展的城市交通体系,让每一位市民都能够享受到安全、便捷而又经济高效的出行体验。

对此,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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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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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9 11:49

正规营运车辆该咋办呢?干脆都取消了,都来顺风车吧

一场军场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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