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西,一男子与发小长期在KTV消费,但约定是AA制。可事后发小却迟迟不给钱,男子要求发小写下8万元欠条后,还继续与其到KTV消费。发小又欠下1.6万元后,男子拿着欠条,两次将发小告上法庭。但发小却主张称,写欠条只是为了应付家人查账、双方没有借款的事实。但法院最终却这样判。
(来源:湖南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院)
滕先生比田先生大一岁,二人与男子滕某等三人均是90后、从小玩大的发小,且三人的爱好均是吃喝玩乐,尤其是对到KTV唱歌喝酒,三人是情有独钟。
三人长期在KTV、餐厅等场所消费时,约定是AA制。可事后田先生却长期只认账并没有将其应当分摊的消费款,支付给滕先生,双方多次为此发生争执。
多次争执过后,滕先生要求田先生给其写了一张80000元的欠条,田先生当时同意了。
可写了欠条后,田先生不仅没有还钱,还继续打着AA制的名义,与发小滕先生及滕某等到KTV消费。
双方彻底闹掰后,滕先生请来律师将发小田先生告上法庭,主张田先生应当偿还其80000元欠款并承担其因诉讼而产生的6000元律师费。
在一审开庭审理前,滕先生算了一下账,自从田先生写下欠条后,因AA制不给钱,又欠下其16000元,故滕先生将其诉求变更为应当还款96000元。
田先生主张称:
第一,其向滕先生出具欠条的初衷是为了应付滕先生的家人查账,双方并不存在真实借款关系;
第二,其在欠条上仅签署本人姓名、身份信息及落款日期,其余部分为滕先生自行填写,不符合民间借贷形式,且欠条上未体现借款用途;
第三,其虽向滕先生出具了欠条,但滕先生并未向其交付借款。故借款并未实际发生。
在案证据显示:
1、欠条系打印的格式欠条,滕先生在欠条的空白处填写了其身份信息及金额“捌万元”的大写,其余部分为田先生书写,欠条上手印为田先生本人所捺。
2、田先生承诺借条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还清。签订欠条后,滕先生通过微信向田先生转款44笔共计29910元,田先生向滕先生转款8笔共计7800元。
一审法院认为:
其一,当事人之间基于民间借贷以外的其他行为形成的基础法律关系,在事后通过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对债权进行确认的,转化为民间借贷形式的债权债务关系。
具体到本案中,田先生和滕先生长期共同在外消费,滕先生为田先生垫付消费款,田先生向滕先生出具欠条,本案应当按民间借贷纠纷处理。
民法典第667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其二,田先生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理应知晓向他人出具欠条的行为后果。
民法典第18条规定成年人被确认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因此,只要欠条内容不违背田先生真实的意思表示,欠条是否为田先生单独书写、欠条是否体现借款用途对双方借款合意的形成不具有实质影响。
其三,双方通话录音显示,田先生在录音中已对欠款数额确认,应视为滕先生对借款履行了交付义务。
其四,滕先生主张还款并向法院提供了欠条、微信转账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应视为滕先生完成了初步举证责任,如田先生提出异议应当举证反驳。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90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其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6条规定,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
因此,法院只认定田先生向滕先生借款80000元,并非双方转账差额的96000元。
其六,欠条中明确约定,“因此债权债务关系产生包括律师费在内的各项诉讼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综上,一审认为,根据滕先生提交的证据,可以认定双方借贷关系成立,田先生应履行相应的偿还义务,并根据欠条约定条款承担相应的律师费。即一审法院认定田先生应当支付滕先生共计86000元。
一审宣判后,田先生上诉时自述称:其写下欠条前两个月,基本上每天都到KTV消费,其付款的次数不超过7次,每次到KTV消费都是AA制,其买单时滕先生并没有平摊费用,反而滕先生买单时其转了钱,且每次消费人均1000元以上。
滕先生则陈述称:其只是一开始和田先生去KTV,消费了七八次左右,后来就没有一起去,其只是应田先生要求过去帮忙买单,基本上都是坐了一下喝了酒再买单,少部分是直接买单。其之所以会愿意为田先生买单是因双方是发小关系,田先生的欠款当中有约5万元是其向另一发小滕某借的。
但是,二审法院认为,田先生不能举证证明其主张,应当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故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眼见为虚
AA就买单后当场转账结清,即使没钱结清也应该核对账目总数,实在没钱就说明不去了,长期去,长期不付钱想白嫖吗
预言家
藤田之争
待到雪融时
KTV人均一千,都有啥项目啊[doge]
一叶知秋 回复 02-22 07:05
两个人1000也就喝喝酒,还想干啥?
AA 回复 02-21 18:10
一次kTV花5000正常
铿锵
有钱人啊,AA的话2人总共快20万了,打欠条后还继续打着AA制的名义又是什么鬼啊
搞三搞四 回复 02-21 10:35
不是一次性消费这么多钱,而是好几次总结起来的的
天涯 回复 02-21 07:03
不是2个 是3个
龙晓
有钱人的生活
雨人
两人演了一出双簧,顺利骗走田某老婆管的96000
三座泰山
没钱就不要装潇洒了
李GK
果然是发小,一般人两三次不a就没联系了,这都欠了差不多10万了。
老纳法号绝尘 回复 02-19 17:07
两个人一起去干见不得人事,已经成了习惯了,所以会有这样的结果。正常人际交往不会出现这种情况的。
执念亦菩提
藤先生和田先生刚起来了!藤田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