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老板,这条内裤我试了一下,穿着小,给我退了吧”“这试过就不能退了,”老板说。“我只是试了一下又没穿,”“这退回来没法卖了,不能退。”
近日,长春一女子,在一家店里买了内裤,回家试穿后觉着不合适,去到这家店里要求退货。老板意思说内裤退回来就无法再卖了,不可以退的。
这给人一听,确实是这个理,内衣内裤有人穿过,咋能再出售。
不料那个女性买家三观不一般,“我只是试了试。”哈哈。老板坚持不让退,这女子见状,发飙了,把内裤一把甩在店主身上出店门走了。
有网友说,买了内裤再退真的不合适。也有的说,谁见过买了内裤还要求退的。甚至其间一位律师网友也说话了,内裤与别的商品好像不一样。
总之,人们基本都是这么个看法,是默认、成俗的通行做法,有网友甚至看成是常识。可这啥事也难免有“不入流”的。就有网友说,我就服网上卖内裤的,七天无理由退换。
不过网上叫卖能喊出这么个口号,出发点还是好的,只不过忽略或者缺失了对某些细节的区别对待,希望网售店家能注意到这方面。
也许女子是出于“认知差异”,而并非自私的刁难,不过问题或许就在于,一旦成为某种共识,最好还是了解的好,“入流”的好些。大家觉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