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黄浦,女子离异母亲病危之际在家庭微信群中留下遗言,明确表示将全部财产留给女子。谁料,女子母亲去世后,住在舅舅家的外婆认为遗嘱无效,要求分割遗产。女子懵了:“独生女,还有遗嘱?还不能全部继承?”(来源:九派新闻、上海黄浦法院) 据悉,小钱的母亲早在2016年便与小钱的父亲离婚,后带着小钱独自生活。 离婚后不久,小钱的母亲便确诊患病,随后虽然进行了治疗,但是身体每况愈下,一天不如一天。 前不久,小钱的母亲在病危之际,在家庭微信群中留下遗言,明确表示自己去世后所有财产均归小钱一人继承,后便离世。 小钱给母亲办理完后事后,准备办理继承手续时,却发现自己母亲的房产、股票、存款等均在外婆手中。后让住在舅舅家的外婆配合办理手续时,结果其外婆直接来了一句“遗嘱是无效的!” 小钱与外婆多次协商未果,无奈之下便将外婆告上了法庭。 法庭上,小钱表示,其母亲已经在家庭群里明确表示将全部财产留给她。 《民事诉讼法》第67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为了证明自己所言属实,小钱当庭还展示了手机微信上的内容。 而面对小钱的控诉,小钱的外婆并不否认微信上的内容,但是认为小钱母亲的这份遗嘱不符合法定形式,属于无效遗嘱,应当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 1、遗嘱效力大于法定继承! 《民法典》的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其中,法定继承顺序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得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具体到本案,小钱与其外婆均系其母亲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其母亲的遗嘱是否有效,直接关系到小钱能否独自继承自己母亲的遗产。 2、什么样的遗嘱才是有效遗嘱呢?小钱母亲通过微信聊天的形式订立的遗嘱又是否属于有效遗嘱呢? 《民法典》第143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订立遗嘱的行为属于民事法律行为,首先应当符合上述的规定。 而因为争遗产众叛亲离乃至谋财害命的事件不仅是影视剧偏爱的题材,在现实生活中也并不少见! 一方面为了进一步探究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另一方面,为了对伪造、篡改遗嘱、欺诈、控制遗嘱人等不道德的行为设置的多重障碍,因为我国法律还对遗嘱的形式设立了严格的要求,不符合形式要求的遗嘱,即便系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也属于无效遗嘱。 《民法典》的规定,遗书分为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这6种形式。 其中,自书遗嘱应当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的全部内容并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是指由遗嘱人口述而由他人代替遗嘱人书写遗嘱内容的一种遗嘱形式。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打印遗嘱是指用电脑书写、用打印机打印的遗嘱。必须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形成过程,而且遗嘱人和见证人必须要在每一页上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录音遗嘱是指的是以录音机、录音笔、录音带等方式录制下来的遗嘱人的遗嘱。同样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口头遗嘱是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所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公证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订立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 具体到本案,小钱母亲在微信中所留下的“遗嘱”不符合上述任意一种遗嘱的形式,因而法院审理后认为属于无效遗嘱。 不过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发现小钱与外婆的关系向来不错,外婆之所以不同意的愿意在于小钱的舅舅对继承方案存疑,因而法院进行了调解,而在法院的释法明理之下,小钱的外婆最终同意放弃继承,遗产全部由小钱一人继承。 3、最后,随着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的不断提升,越来越多人选择提前订立遗嘱,妥善安排身后事,以避免家庭纠纷。 小钱的案例也再次提醒广大朋友们,订立遗嘱时一定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订立,否则反而会给家人带来不必要的纠纷和麻烦! 这事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您的看法! ------ 关注@安律说法 案例中看人生百态,法律中寻破局之法! 民法典(大字版)
上海黄浦,女子离异母亲病危之际在家庭微信群中留下遗言,明确表示将全部财产留给女子
律安说法
2023-11-16 13:4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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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
实践证明,那么多所谓的遗嘱形式,其实都没用,真正上法庭总能被人挑出错处,然后被视为无效遗嘱,之后的走向就看法官的良心了。真正没有任何争议,绝对不会成为无效遗嘱的,只有公证一种形式,也不贵,几千块手续费,比解决可能的争议要付出的代价低得多得多了。真要立遗嘱,还是公证处走一趟吧。
简单幻想世界 回复 11-17 15:22
这也没说发家庭群的所谓遗嘱是什么形式,要就是一段文字或一段个人语音,确实不能作为有效遗嘱。录个有两个见证人的短视频发微信群,应该可以认定是有效遗嘱了吧?
老大 回复 11-17 12:51
公证处的广告?
用户11xxx24
不对啊,应该给父母留出养老费用。
用户11xxx51
其实是她舅舅想要,
裹叶虫
什么人啊,外孙女都不放过,肯定是坏人变老了!
老头 回复 11-17 06:30
没有变老,只是因为有个不争气的儿子
用户18xxx64 回复 11-16 23:35
按照继承权,就是牛逼上天,到时候外婆千岁,都是,,,,
漫天风卷沙
遗嘱为先是没错,但父母已老的应留给父母养老费用,这个好像有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