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奇葩了!”辽宁本溪,一火锅店老板收拾桌子时,发现锅里有几个不明绿叶显得非常扎

律安说法 2023-03-09 18:02:44

“太奇葩了!”辽宁本溪,一火锅店老板收拾桌子时,发现锅里有几个不明绿叶显得非常扎眼,正纳闷自家火锅店里从来也没有卖过这种大叶菜时,结果扭头一看发现放在一旁的绿萝盆栽叶子被薅了一半,几乎快秃了,才恍然大悟。 老板随后不解发问,“你说他们吃这个干啥,不是说差这个,主要是没卖过绿萝叶子,具体也不知道有没有毒。” 随后担心顾客顾客食用绿萝后身体不适主动联系了顾客,得知顾客说身体没有出现问题后才放下心来。 【安律说法】 事后,老板将此事发到网上,一时间引起网友热议,网友纷纷表态!“这顾客心真大,绿萝都吃!”“估计是喝酒喝多了!”“绿萝可是有毒的!吃出来毛病,饭店要不要担责?”“这么傻么,该不会是,害怕老板回头火锅底料故意放的吧?” 那从法律上该如何看待本案涉及的法律问题呢?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也就是说,饭店不仅要注意食品质量安全,也要保证顾客的就餐环境,不会侵犯到顾客的合法权益。 判断经营者是否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实践中需要看经营者是否按照足以避免危险发生、减少事故损害后果的谨慎注意来履行义务;是否充分保证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以达到防止危害发生的最终目的;是否具备应急措施与事后救护手段的防范设施,使可能发生的意外事件造成的损失降至最低限度这几点。 还应当注意是,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并不是无限制的,而应当在合理的范围内。 具体本案,如果说饭店摆放的是一盆剧毒植物,顾客喝多了误将植物当成青菜涮火锅吃了,还吃出了毛病。酒店显然难以脱责! 可绿萝其实是非常常见的一种盆栽,几乎大部分人都认识,而且虽然有毒,但是毒性很小。这种情况下,如果,顾客喝多了误将绿萝当成青菜涮火锅吃了,还吃出了毛病,再要求饭店承担责任,显然对饭店就太过于苛刻。 当然,无论是哪种情况,顾客如果当场误食,出现了症状,饭店都负有救助义务。 因而火锅店老板发现这一情况后,立即联系顾客询问情况的做法,非常正确的,值得点赞! 这事你怎么看?你认为酒店是否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 ------ 关注@安律说法 案例中看人生百态,法律中寻破局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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