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渝北区一名2岁2个月男童朗朗,于2026年9月13日在父亲崔先生外出遛狗的12分钟内,从18楼阳台坠亡。10月16日,母亲刘女士正式向警方提起刑事控告,追究丈夫过失致人死亡责任,警方已出具受案回执。然而孩子身后事争议同样激烈:部分遗物据称被父亲丢弃,爷爷出面劝合好,案件走向与家庭破裂同步进行。
孩子年龄
2岁2个月
男童朗朗
坠亡楼层
18楼
重庆渝北区某小区
父亲离家时长
12分钟
出门遛狗期间
报案受理日
10月16日
警方出具受案回执
事件时间线
10月21日前后
身后事争议浮出:遗物被丢,爷爷劝和
刘女士称部分孩子遗物被崔先生以"睹物思人"为由处理,孩子爷爷出面劝她与崔先生和好,刘女士拒绝并坚持追责。
10月20日
母亲赴陵园祭奠,宣布申请检察院听证
刘女士与母亲在南岸区某陵园祭奠朗朗,表示若警方仍不立案,将申请检察院听证,要求公开认定标准。
10月19日晚
夫妻楼道相遇再起争执
刘女士质问崔先生"遛狗为何不带孩子",崔先生当场道歉但未打消妻子怀疑,两人婚姻关系基本破裂。
10月16日
刘女士正式提起刑事控告
向渝北区黄泥塝派出所提交控告,指控崔先生涉嫌过失致人死亡,派出所出具受案回执。
10月9日
刘女士被确诊重度抑郁
事发近一个月,刘女士体重从97斤骤降至86斤,夜夜失眠,确诊重度抑郁,与崔先生断绝联系。
9月14日
警方初次认定:不构成刑事案件
渝北区分局刑侦支队经现场勘查和走访,回复"现有证据不构成刑事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
2026年9月13日 15:26—15:38
父亲外出遛狗,男童从18楼坠亡
崔先生将朗朗留在客厅沙发看动画片,出门遛狗12分钟。15:36物业拨打110和120,法医推测孩子踩洗澡桶翻出阳台坠亡。
各方态度
母亲
刘女士
"出于人性的善良,我觉得他不是蓄意谋杀,但这不代表,他过失致人死亡,我就不追究。"她表示,事发至今崔先生从未向她道歉,坚持追究刑事责任,并计划申请检察院听证。
来源:澎湃新闻、封面新闻
父亲
崔先生
表示自己在殡仪馆曾下跪,内心十分愧疚,"没考虑周全,没想到孩子攀爬能力那么强"。称监控证明事发时自己不在家,不存在主观故意,愿意承担责任。
来源:观察者网、楚天都市报
孩子爷爷
崔先生父亲
曾出面找刘女士父母,劝其与崔先生"合好",称已为孩子花了二十万,"觉得也对得起孩子了"。刘女士对此表示强烈不满,予以拒绝。
来源:百姓关注视频报道
父亲下楼遛狗2岁男童从18楼坠亡,孩子母亲称一月暴瘦11斤,孩子的遗物也被他父亲丢掉。
百姓关注
父亲外出遛狗,2岁幼童从18楼家中坠亡,最新后续:孩子母亲对丈夫正式提起控告,将申请听证
封面新闻
受案不等于立案:法律程序解析
1
受案(已完成)
警方出具受案回执,代表已接收材料、依法受理控告,并非认定构成犯罪。普通刑事案件受案后3日内须作出是否立案决定,复杂案件可延至30日。
2
审查立案(进行中)
警方需核查是否存在犯罪事实及追究刑事责任的必要性。本案焦点:崔先生独留幼儿的行为是否构成《刑法》第233条"过失致人死亡"所要求的"重大过失"及因果关系。
3
若不予立案→申请立案监督
刘女士已委托代理"重庆姐弟坠楼案"的律师申请刑事立案监督,并计划向检察院申请听证,要求公开认定标准。
4
刑事不成立→民事赔偿路径
即便刑事立案未获支持,刘女士仍可依据《民法典》监护过错规定,就监护失职提起民事侵权诉讼,追究赔偿责任。
坠亡幼童母亲控告丈夫过失致人死亡,警方确有必要调查清楚
楚天都市报
重庆父亲遛狗致儿子18楼坠亡,母亲向警方控告父亲犯罪
秋霜热说人文社科
过失致人死亡罪:认定的三道门槛
主观过失
应注意而未注意
崔先生作为监护人,独自照看2岁幼儿期间离家遛狗,是否存在"应当预见可能发生危险结果、而未予注意"的重大过失,是定性核心。刘女士事发前曾叮嘱"遛狗带着孩子",可作为其主观认知的证据。
因果链条
行为与死亡的直接关联
法医推测:孩子踩在阳台洗澡桶桶沿、抱着被子翻出窗外,坠落撞树杈致严重内出血身亡。阳台简易防护栏已被拆除、窗户敞开,与孩子坠亡存在直接关联。
刑事 vs 民事
入罪门槛与民事赔偿的边界
律师指出:高空楼层、低龄幼儿、无人看护属高度危险组合。若仅属一般疏忽,通常定性民事过错;若存在多次忽视同类风险、明知危险仍置之不理,则可能触及刑事追责。
孩子的身后事:谁说了算?
母亲诉求
追责、公正、真相
坚持刑事追责,拒绝和好;要求知晓遗物去向,希望通过法律厘清监护失职的标尺,保留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
父方诉求
以愧疚换和解
崔先生称事后将狗处理,在殡仪馆下跪;其父劝刘女士合好,称已花二十万,并处置了孩子部分遗物。
法律层面,遗物处置权、祭扫权及后续民事索赔权均属刘女士合法权益范畴。在婚姻关系尚未正式解除期间,任何一方单方面处置属于孩子的遗物,均可能涉及对另一方权益的侵犯,刘女士有权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利。
同类案件参照
参照案例
河南固始案
母亲王某深夜将3岁儿子反锁屋内,导致孩子坠楼。事件引发"监护责任是否存在性别双标"的社会讨论。
公众关注点:父亲与母亲独留幼儿的案件,是否适用同一认定标准——本案正是对这一问题的又一次追问。
本案焦点
认定标准的一致性
刘女士明确表示,发起控告"往大了讲,是可以弥补法律空白",希望本案成为厘清监护责任标尺的契机。
案件仍在调查中,最终是否刑事立案,将对此后同类案件的认定产生参考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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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男子外出遛狗2岁儿子从18楼坠亡,妈妈最新回应:已与丈夫断绝联系,以"过失致人死亡"报案获警方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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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有低龄幼儿:真实高危场景
无防护阳台 + 可攀爬物
本案法医推测:孩子踩洗澡桶桶沿翻出阳台。2岁幼儿攀爬能力已相当强,阳台无防盗网、无封闭门,存在极高坠落风险。
短暂独留也是高风险
事故发生在仅12分钟的空档。2岁幼儿无法自我保护,任何"短暂"离开都可能酿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孩子独处状态下的行为预测
刘女士曾测试:将朗朗独留时,孩子"第一反应是哭,然后疯狂去开门"。独处幼儿的应激行为难以预测,远比看护状态下更危险。
防护措施拆除后未补充
事发前家中曾加装简易防盗窗,后拆除未更换,窗户呈开启状态。防护设施一旦移除,须立即以安全锁、隐形防护网等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