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龙游一对八旬老人的独生女2016年因车祸离世,法院判决肇事方赔付5年被扶养人生活费7万余元。10年后赔偿耗尽,两人再次起诉,法院2026年10月再判续赔5年、共计7.6万余元——裁定"5年"是计算年限,不是终身封顶。
7万余
首次判决赔偿金额(元)
7.6万余
再次判决赔偿金额(元)
约90岁
二次起诉时两位老人年龄
事件经过
2016年1月
独生女项某甲车祸离世
周某驾车与项某甲发生交通事故,项某甲不幸身亡。其父母项某、刘某时年80岁,均无劳动能力,无其他生活来源。
2016年(首次判决)
法院判令赔付5年生活费
两老诉至法院。因均已年满75周岁,依人损解释规定按5年计算,法院判令周某及保险公司按责支付被扶养人生活费7万余元。
2026年10月
再次起诉,法院再判续赔5年
赔偿款所剩不多,两位约90岁老人在律师帮助下再次起诉。龙游县人民法院判决续赔5年生活费7.6万余元,双方均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被告的抗辩与法院的驳回
肇事方主张
案件10年前已判决完毕,再次起诉违反"一事不再理";法律规定75岁以上只赔5年,后续主张没有依据。
法院认定
被扶养人生活费系"定型化赔偿",5年是计算年限而非终身封顶;只要老人仍生存且符合条件,可再行起诉,不构成重复诉讼。
支撑判决的两条法律依据
人损解释 第十七条
75岁以上按5年——计算年限,非终身上限
被扶养人为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
该条款意在填补受害人死亡给其近亲属造成的生活来源损失,并不意味着"一次性了断"赔偿义务。
民诉法解释 第二百一十八条
新情况、新理由可再行起诉
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裁判生效后,因新情况、新理由,一方再行起诉要求增加或减少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作为新案受理。
本案中,老人首次赔偿期满后仍在世且仍无收入来源,构成"新情况",依法可另案再诉。
续赔的三个核心条件
1
无劳动能力
被扶养人需丧失劳动能力,因年迈或伤病均可认定,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
无其他生活来源
无退休金、无劳动收入、无其他扶养人提供保障,须提供收入证明或无收入证明。
3
前次赔偿期满且仍在世
首次判决确定的5年赔偿期届满后,被扶养人依然存活,方可提出续赔请求。诉讼时效从新赔偿期届满后起算。
独生女车祸身亡80岁父母获赔5年生活费;10年后钱用完老人再起诉
半岛晨报
独生女车祸身亡父母获赔5年生活费: 10年后钱用完了 两人再次起诉
驱动之家
常见认知误区
误区
75岁以上最多赔5年,赔完就永久了结,不能再要钱。
正确理解
5年是单次计算年限,赔偿义务随被扶养人存活可每5年续赔一次,并非终身封顶。
误区
首次判决已生效,再次起诉属于"一事不再理",法院不会受理。
正确理解
赡养费、扶养费类案件因新情况再行起诉,法院依民诉法解释第218条应作为新案受理,不适用"一事不再理"。
误区
多名被扶养人的"封顶"规则与本案"5年续赔"是同一回事。
正确理解
两者独立:多被扶养人的"年赔偿总额不超过当地城镇居民年均消费支出",是同一侵权事故中多人并行赔付时的年度总量封顶,与单一被扶养人可续赔的"5年年限"无关。
对驾驶人及保险的影响
保险敞口
若事故致独生子女家庭父母丧失生活来源,在两位老人存活期间理论上可每5年续赔一次。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均须按责比例承担,实际累计赔付额可能远超首次判决金额。
各险企商业三者险合同是否设有累计赔付上限条款,是影响最终由保险公司还是侵权人自行承担剩余部分的关键变量,建议查阅具体保单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