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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看到这条横幅,都希望会有更多的地方为原民办代课教师办实事

这是一张在我手机相册里收藏了很久的图片(如下图所示),每次看到图片中的横幅“为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教龄补助工作会议”就

这是一张在我手机相册里收藏了很久的图片(如下图所示),每次看到图片中的横幅“为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教龄补助工作会议”就感到这个县确实做得真不错,虽然不知道具体是哪个县,但有这样的具体实际行动就足以温暖人心了。每次看到这个横幅,都希望会有更多的地方能为原民办代课教师办实事!

各地为当时被辞退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办实事是文件的要求,也是有着政策的依据,依规办事而且办实事是各地应有的做事和工作态度。对于如何妥善解决原民办代课教师遗留问题,《关于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的十条指导意见》中的第八条已经十分明确地给出了解决这个问题的具体措施:

妥善解决民办教师遗留问题,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997 32号)等文件精神,将被辞退的原民办教师纳入相应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对被辞退的民办教师,当时未按规定给予一次补贴的,地方政府应予以落实,对离岗退养的民办教师,要采取切实措施使生活得到保障。

不少地方按要求和规定为当时被辞退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办了实事,有将近半数省市区给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每教龄每月8 —30元不等的教龄补助,以及广东和青海等省按工作年限发放不同标准的生活困难补助,当然还可以通过个人和地方政府分摊补缴相关费用将原民办代课教师纳入养老和医疗保险。

各地也可以采取除了以上有些省份所采取之外的其他措施,比如,可以根据当地经济实力状况适当提高教龄补助标准和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也可以按照当地最低月工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也可以特事特办将原民办代课教师按现行低保户的标准给予困难补助。总之一句话,希望会有更多的地方为原民办代课教师办实事。

原民办代课教师历史遗留问题至今已过去好多年了,也呼吁好多年了,仍然没有得到很好地解决!这些原民办代课教师现已步入老年了,正是需要生活补助安度晚年的时候!原民办代课教师当时都是在岗不在编,不仅待遇低而且生活艰辛,但都是任劳任怨地从事着最基层的教育工作,在特殊时期为基础教育做出过巨大贡献。

后来由于教育的不断发展,教师队伍的不断壮大以及特定的历史原因,有些人通过转正转岗,离岗退养等方式得到了解决,但仍有很大一部分原民办代课教师被辞退。这些被辞退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当中后来有的原民办代课教师根据政策得到了一次性经济补偿或生活困难补助或教龄补助,这使得晚年的生活有了基本的保障。

但更多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原本也应该根据政策得到补助,但至今为止全国仍有近半数省市区没有根据相关政策采取任何解决措施,让当时在岗不在编的原民办代课教师被辞退后至今无补助,似乎成为了被遗忘的群体。尽管一直以来有不少社会人士都在呼吁要按照早就有的文件政策解决问题,但始终未能很好地解决。

建议借鉴广东省的做法,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工作年限超过30年的,每人每月补助900元;工作年限为20 —29年的,每人每月补助800元;工作年限为10 —19年的,每人每月补助700元;工作年限1— 9年的由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行确定补助标准。这样的生活补助标准在全国范围内可以说是很高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