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职称之所以成为老师们重点关注和全力投入的重要内容之一不仅仅是因为职称级别的高低体现了身份地位的高低和能力水平的强弱主要还是因为职称级别的高低决定了岗位工资标准的高低,职称级别越高,岗位工资标准就越高,这在教师待遇整体偏低的情形下就显示出了工资稳定提升的突出优势。
职称制度以及由此关联产生的职称岗位工资标准每晋升一个档次,岗位工资就提高一个标准,每提高一个标准,岗位工资也就存在着一定意义上的差距。不仅如此,现实中薪级工资、绩效工资以及各种奖励性津补贴包括取暖费、物业补贴、生活补贴、绩效奖金等等款项都直接跟职称级别挂钩发放。
中小学教师职称从实际构成阶段来说主要有三个环节,一是参评和评审,二是职称晋升定级,三是分级竞聘或职称进档。这三个环节是职称体系本身就具有的固定内容,也都具有条件苛刻和名额有限的两大属性,这就使得想要螺旋式上升的过程就显得非常艰辛以及过程中的竞争也是极其激烈。
由于名额限制,在经过校级筛选获得参评资格后的参评阶段就是按照相应职称级别的规定准备材料,材料之繁多和材料之繁杂是所有参评教师的共同深切体会,提交准备好的材料之后等待评审阶段是老师们最为担心和忐忑的,评审通过了,感觉万事大吉,评审没通过,感觉前功尽弃了,只能等待来年再评了。
评审通过了,也只是获得了高一级职称的资格,只有根据岗位设置聘任了也就是职称晋升定级了才能享受到相应的岗位工资。这里存在着两种情况,一是评聘分离,也就是评上了却不聘任,只表明拥有了资格却享受不到岗位工资。二是评聘结合,也就是聘任到了相应的岗位并且能享受到相应的岗位工资。
中小学教师职称事关教师待遇,这让老师们很重视,但职称评审的有限名额让老师们有力无处使用,尤其是好不容易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从众多的竞争者中胜出获得了那寥寥无几的参评名额并最终通过审核取得了资格,可由于评聘分离而享受不到相应的岗位工资更是让老师们伤心透顶。
2015年9月,人社部和教育部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健全制度体系,实现评聘衔接,这里所说的评聘衔接应该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评聘结合,二是分级竞聘或者分级进档。无论是评聘结合还是分级竞聘或分级进档都应该是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制度应有的状态。
虽然始终执行各个职称级别最低档工资标准是很不正常的,但让老师们还是能够接受的,毕竟还能享受到实实在在的最低档岗位工资,令老师们不能接受的是评聘分离(评上了却不聘任,有了资格却无岗位工资)使得老师们直到退休都没能兑现岗位工资。虽然评聘分离现象现在逐渐有了改变,但不少地方仍是如此。
之前有位老师在我相关文章底部评论区里留言(如下图所示),说当地有很多老师2018年12月就晋升为副高职称,但到现在职称岗位工资都还没兑现,有些老师都已经退休了。撇开不兑现职称岗位工资会影响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不说,就从职称设置的初衷和落实教师待遇而言,都应该按年补发教师退休前晋升中高级的岗位工资,让评聘结合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