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初衷是善政,实施起来,就变成了恶政。
青苗法是利用朝廷常平仓和广惠仓余粮作为贷款本金,在青黄不接的时候,由官府出面给农民贷款,利息是二分(年化20%),等到夏秋两季粮食收获的时候还款,如果遇到灾害,可以延到下一季粮食收获还款。
青苗法的本意是打压地方高利贷对农民的盘剥,抑制土地兼并,减轻农民压力,同时朝廷还能从中赚取一定的利息,本是个一举三得的大好事情,可是一旦实施起来就变了味。
王安石的这个青苗法和官员考核挂钩,谁贷出的款项多、获得的利息多,谁就考评为优,能晋升,反之,则要遭到申斥甚至降级。
既然青苗法和升迁挂钩,那官员们自然积极推行青苗法,搞起了摊派,原本是自愿贷款,现在是必须贷款,不管你有没有需要都得贷款,这就搞得怨声载道。
而且,青苗法规定的是二分利,但地方官员为了自己的业绩,私自增加手续费,这增加的手续费远远超过了二分利。手续费的绝大部分进入了地方官吏的腰包,剩余的少部分随同二分利上缴朝廷,以完成自己的业绩。
强行摊派和私加手续费的青苗法,已经超过了高利贷,高利贷起码还能选择不贷,但青苗法你必须得贷,高利贷的利息还能商量,但青苗法的利息没得商量。
很多农民贷了官府的贷款,到了夏秋收获的时候,根本无力还款,废话,原本只需还二分利,现在要还七分利甚至十分利,怎么还的上?但官府不管你是否还的上,还不上就抄你的家,你的房子牲畜土地都得折为银钱还给官府。如果还不够,你也得给官府免费打工。
高利贷就比官府要客气很多,你如果还不上钱,高利贷虽然也来收你的地,但他碍于人情世故,会给你一些免息政策,官府是没有人情世故可言的,官府是皇权的代表,你敢不还钱,那就是藐视皇上,这罪过可以诛九族了。借高利贷的最坏结果顶多是一家人遭殃,借官府的钱最坏结果有可能诛九族。
王安石费尽脑汁想出的一个一举三得的好政策,可实行起来却变成了断子绝孙的坏政策,这也是让王安石始料未及的。都是读孔圣人的书长大的,这些地方官吏怎么都这样?难道真是人心不古?孔圣人的门徒也是人,也得吃饭穿衣,也有七情六欲,没有青苗法的时候他们就想办法捞钱,现在居然出了青苗法这么一个捞钱的好手段,他们还不使劲的捞,捞完还不忘称赞王荆公真是个好领导。
所以,银行一定要和官府分开经营,官府是管理机构、服务机构,绝对不能插手做盈利的事情,它不能经营银行,只能监督银行。
贷款业务还是交给当铺、钱庄(比如现在的银行)来做,高利贷(比如现在的网贷、民间贷款)虽不能取缔,但也要纳入监管,由官府制定监管细则,由钱庄、当铺、高利贷和农民进行业务往来。
官府要制定贷款利率最高上限,监督催收方式,不能暴力催收,如果实在还不上,还有破产制度。只可惜王安石没有经过系统的现代财务培训,要不然他的青苗法能制定的更完善。
总之,官府只能当裁判,不能当选手,既当裁判又当选手,那只会催生弊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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