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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石收购SOHO中国这件事,现在应该还有不少人都有印象吧?当年潘石屹计划把公司
黑石收购SOHO中国这件事,现在应该还有不少人都有印象吧?当年潘石屹计划把公司整体卖给黑石集团,如果交易顺利的话,他就可以套现离场了,当时所有的手续几乎都走完了,只是在最后收购阶段被监管叫停了,于是,潘石屹的计划也随之落空了。那个时候,网友们都说,潘石屹走不掉了,但没想到,交易失败以后,潘石屹也没有继续深耕SOHO中国,没过多久,潘石屹夫妻二人就辞掉了公司全部的高管职务,人虽然退出了管理层,但手里还保留着大量的股权。潘石屹夫妻二人离开以后,SOHO中国的营收持续缩水,甚至还出现了大额欠税,他两口子是逍遥快活了,但国内的公司却留下了一堆棘手的问题。很多人说,既然潘石屹早就打算脱手SOHO中国,为什么不愿意花精力收拾一下残局?因为他是个生意人,是个标准的生意人,像他这种人,只会优先考虑自身的利益,他和王健林还不一样,王健林好歹是军人出身,底线和操守还是有的,站在潘石屹的角度,他这样做能够理解,但站在普通大众的角度,那就很难认同他这样的做法了!你们怎么看?
潘石屹想躲在国外不回来、不申报、不交税?真以为没人治得了他?别忘了他在国内还有没
潘石屹想躲在国外不回来、不申报、不交税?真以为没人治得了他?别忘了他在国内还有没处置完的资产,真要是赖账,直接用资产抵扣就行,跑得了人跑不了产业。这话的大方向没错。人可以住在国外,税务责任却不会跟着机票一起飞走。不过,真到了执行环节,并不是看哪栋楼挂着“SOHO”的牌子,就直接把楼拿来抵税。首先要查清谁是纳税人,税款属于个人还是公司,资产到底登记在谁名下。最近潘石屹频繁被推上风口,起因是2026年7月24日落地的离岸信托个税新规。新规说得很清楚,居民个人把财产装入离岸信托,装入时产生的增值,可能需要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纳税。信托存续期间产生的收益,也要区分财产转让所得和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申报。过去年度形成的部分信托收益,还给出了90天申报缴税窗口。在期限内办理,不加收滞纳金。逾期不交,税务机关可以依法追缴税款和滞纳金。属于偷逃税的,还可能面临罚款。为什么大家第一时间想到潘石屹?SOHO中国2025年年报披露,截至2025年底,一个由开曼群岛受托机构持有的信托,通过多层公司持有SOHO中国约63.93%的股份。潘石屹是该信托受益人之一,他与张欣还被披露为相关控股架构的最终控制人。这就意味着,外界讨论并非完全没有由头。信托架构、控制关系和境内企业都摆在财报里,很难用一句“人在国外”就把所有联系切断。但我必须把一个关键点说明白。目前没有权威部门公布潘石屹个人的具体应补税金额,也没有通报他拒绝申报或者已经构成偷逃税。网上流传的几十亿元税单,大多是按照股权价值和假设收益推算出来的,不能直接当成已经落地的处罚决定。可没有公开税单,不代表人在海外便天然安全。税务上先看身份和收入性质。一个人是不是中国税收居民,不能只看住在哪里,更不能只看拿着哪国护照。居住时间、家庭和经济利益关系、财产实际控制权,都可能影响判断。即使属于非居民个人,涉及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仍可能产生纳税义务。新规还专门堵住了一个容易被钻空子的地方。非居民个人设立的离岸信托,如果由居民个人实际控制,仍可能按照居民个人设立信托来处理。钱表面上属于受托人,实际由谁使用、支配和处分,才是更重要的问题。真到了确定欠税又拒不缴纳的阶段,手段并不少。税务机关可以责令限期缴纳,也可以依法从账户扣缴。账户资金不足,还可以查封、扣押与欠税金额相当的财产,依法拍卖或者变卖,用所得抵缴税款、滞纳金及相关费用。所以,“资产抵也可以”并不是一句气话,而是有具体程序支撑的。只是资产要找对。截至2025年底,SOHO中国在北京、上海仍持有望京SOHO、丽泽SOHO、外滩SOHO、古北SOHO等八个主要投资物业,投资物业账面总值约537亿元。公司约150亿元贷款中,约99%已经由这些投资物业作抵押。这些楼确实没有卖完,却属于SOHO中国及其子公司,不等于都是潘石屹可以随手处置的个人房产。上市公司有独立法人资格,还有其他股东、银行和债权人。不能因为潘石屹与公司关系密切,就把公司全部资产直接当成他的个人钱包。不过,潘石屹夫妇通过信托持有的SOHO中国股权,本身也是一项财产权益。只要依法认定权属和纳税责任,股权、分红、境内账户、应收款以及其他可执行财产,都可能进入追缴视线。另一边,SOHO中国自身还有一笔老税账。公司旗下项目涉及的土地增值税本金及累计滞纳金,截至2025年底合计约25.66亿元尚未偿还。公司已经表示,将继续处置部分商业物业,用来偿还相关税款。这笔账和潘石屹个人可能涉及的离岸信托个税,不是一回事。前者的纳税主体是公司,原则上用公司财产解决;后者若经核查落到个人头上,就应当追到个人或者依法认定属于个人的财产权益。我觉得,这才是整件事最值得看的地方。过去不少人认为,只要把股权装进几层离岸公司,再套上一层信托,最后人也搬到国外,境内就很难说清资产到底属于谁。现在规则开始盯住的,恰恰是这些层层包装背后的实际控制关系。当然,跨境追缴肯定比处置境内账户和房产复杂。境外资产能不能冻结、如何执行,还要看资产所在地法律、司法协助安排以及掌握的证据。可境外执行难,不等于境内一点办法也没有。潘石屹回不回来,是他个人的选择。该不该申报、该交多少税,却要由税法、身份、收益和控制关系来决定。真有欠税,先找账户,再找股权,再找境内可执行财产。人可以暂时不露面,账却不会因为距离远就自动消失。
身价500亿的富豪,自称是无产阶级的潘石屹,这回可能真要成无产阶级了。具体怎么
身价500亿的富豪,自称是无产阶级的潘石屹,这回可能真要成无产阶级了。具体怎么回事?7月24号,财政部与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一份公告,名为《关于离岸信托个人所得税的有关事项》,全文共3000字,内容直指潘石屹涉及的相关问题。公告明确指出,用于避税的离岸信托今后需依法纳税,不得减免。离岸信托可理解为在国外设立的资产托管机制,个人将资金与股权交由海外机构保管。这类信托通常设立在开曼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等低税收地区。富豪选择这些地区设立信托的原因在于,资产进入海外信托后,在法律层面不再属于个人名下,而是归受托人所有。但实际控制权与受益权仍由个人掌握,信托受益人拥有最终决策权。其核心优势包括资产隔离,即便公司破产或面临离婚财产分割,信托资产仍受保护。更关键的是,富豪通过信托不分配收益的方式,可在纸面上避免个人名下产生收益,从而规避纳税义务。潘石屹曾将SOHO中国94.78%的股权及128亿元分红转入开曼群岛信托。他认为资产进入信托后即脱离个人名义,可实现不分红、不纳税,达成在中国获利后向海外转移资产的目的。面对媒体质疑时,潘石屹曾声称自己名下无任何股份,仅为普通员工。随着质疑声加剧,他于2020年1月以赴美疗养为由长期居留海外,被网友称为"潘跑跑"。国内民众对潘石屹的负面评价与其个人行为密切相关。他在美国期间的部分行为引发争议,包括向哈佛大学捐赠2500万美元(约合1.7亿元人民币),名义上用于资助中国贫困生。但媒体披露其儿子潘瑞当时正在哈佛就读,此举被质疑为"精准资助"自家子女。同期,潘石屹在国内公益捐赠相对有限,汶川地震捐200万、雅安地震捐500万、鲁甸地震捐1000万,三次合计1700万元,内外捐赠金额相差十倍。2021年6月24日,北京海淀公安分局对潘瑞发布通缉令,因其转发虚假信息诋毁戍边烈士。2020年,潘石屹曾计划以140亿美元将SOHO中国全部股权出售给美国黑石集团,该交易因监管介入而终止。这些行为被认为是潘石屹在国内获利、向海外转移资产的典型表现。财政部与税务总局的公告对潘石屹的离岸信托构成直接冲击,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资产转入信托视为交易转让。公告规定,个人将股权、股票、房产等资产转入离岸信托,需视为完成资产转让。税务部门将按转入当日市场价减去原始成本计算增值部分,征收20%个人所得税,且需即时缴纳。以5元买入、50元转入信托的股票为例,需就45元增值部分缴纳9元税款。潘石屹当年转入信托的SOHO中国股权市值数百亿元,其增值部分需补缴20%税款。第二,信托存续期收益按年计税。信托存续期间产生的年度收益,无论是否分配至个人,均需按20%税率缴纳所得税。此前通过不分红规避纳税的方式已失效,潘石屹信托中128亿元资金的年度增值部分需持续缴税。第三,信托终止时需再次计税。信托清算或终止时,产生的收益仍需缴纳20%所得税。这意味着资产转入、存续、取出三个环节均需缴税。公告同时明确,无论信托架构多复杂或委托何人代持,实际控制人需承担纳税义务。无论持有哪国护照或绿卡,只要主要利益来源于中国,均需按中国税收居民标准缴税。经初步测算,潘石屹需补缴的税款可能达50-70亿元,这还不包括潜在罚金。潘石屹曾多次规避市场风险,但此次税务政策调整使其面临严峻挑战。身价500亿的富豪,自称是无产阶级的潘石屹,这回可能真要成无产阶级了。这一结局是否意味着资本无序扩张时代的终结,值得社会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