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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野猴围攻抓咬近20分钟女子发声#】#女子景区被野猴抓咬20分钟多处受伤#6
【#被野猴围攻抓咬近20分钟女子发声#】#女子景区被野猴抓咬20分钟多处受伤#6月7日,成都游客林女士在社交平台上发帖反映,其上月在四川雅安喇叭河景区游玩时遭猴群围攻,手、肩、腿、臀等身体多处受伤。受伤后,林女士自行驾车前往天全县人民医院就诊,经过检查,她的手、肩、腿、臀等多处受伤,腿上一处伤口就有6厘米长,伤情属三级暴露。遵医嘱,她注射了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和狂犬疫苗。#女子景区被野猴咬伤后自行驾车就医#林女士向记者出示了她就医花销明细。图片显示,她当天在县医院共花费968元,主要是870元的免疫球蛋白和82元的首针狂犬疫苗,后续在成都接种同厂家疫苗又花了400余元,医疗费总计1300余元。林女士说,事发一个月后,景区首次主动联系她,提出“三人同行免门票”或者“免费住宿一晚”的补偿方案,均被她拒绝。林女士表示,她目前的核心诉求是景区全额报销此次受伤的医疗费用并正式致歉,至于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暂不主张。她特别强调,当时自己脚部受伤、行动不便,全程并未主动挑衅猴群,绝不存在逗猴行为。据景区介绍,园内猴子多为藏酋猴,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喜群栖,通常由十几只或二三十只组成,大群可达百余只。记者注意到,社交平台上此前有不少游客反映喇叭河景区猴群伤人。针对此事,6月8日,喇叭河景区工作人员回应,抓伤游客的猴子系园内野生猴群,景区并未进行过人工饲养。关于“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费用不予报销”的说法,工作人员解释,由于景区近期更换了合作的保险公司,新合同中该项目的理赔细则仍在进一步明确中,景区目前还无法给出“赔或不赔”的确切结论,但狂犬疫苗费用在理赔范围。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类似林女士这样的案件通常需要1-2个月的理赔周期,赔款将由保险公司直接打入游客账户。对“如果保险无法覆盖治疗费用,景区能否兜底报销”的问题,表示需向上汇报后再作协商。谈及园内频发的猴群伤人,工作人员坦言,野生动物行为充满不确定性,部分猴子无论游客是否提包都会抢夺。“连我们景区工作人员也曾被抓伤过,风险难以完全防范。”工作人员提到,入夏后游客衣着单薄,加之猴群聚集的东线步道狭窄,人猴摩擦碰撞的概率明显上升。“冬天猴子没食物更容易伤人抢食,只是大家衣服厚,抓伤概率反而比夏天低。”该工作人员证实,近期确实发生过多起游客被猴子抓咬事件。(上游新闻记者周荞)
啥时候其他地方的交警,也能像成都的交警这样暖心执法就好了!谁能拒绝这样有温
啥时候其他地方的交警,也能像成都的交警这样暖心执法就好了!谁能拒绝这样有温度的成都!外地男子骑摩托路过成都,因导航失误误入限行区域,本以为要吃罚单,没想到被成都交警的柔性执法暖到心坎这名骑摩托车男子是一名驴友,从内蒙古来,过成都走318去雅安,因为不了解成都市区摩托车禁行规定,导航误入,被执勤交警拦下后,耐心询问得知男子是首次来蓉、导航误导的外地骑行者,核对证件确认无违规记录后,没有生硬处罚,反而温柔讲解成都限行规则,贴心指引绕城外的正确路线,仅作警告便暖心放行。从网友分享的视频看,被几个执法交警拦下听说他是从外地来的,又是第一次等情况后,不是一个交警说,算了,而是好几个交警都表示理解,他们全程都态度谦和、执法有度,既有规则的刚性,更有人情的温度!其实,像这样的有温度的执法被网友曝出来了,成都交警已经不是第一次。2025年时,北京有一位摩友也是因为导航误入禁行区,被交警拦下后也只是警告不处罚。从评论区留言看,好多网友都说,成都交警的确执法挺暖心的,之前我从外地去成都就曾被成都交警暖心执法,只警告不罚款。真的为成都交警的人性化执法点赞!希望全国交警都像成都交警学习,啥时候全国其他地方的交警,都能像成都交警这样人性化执结就好了!
赖宁(1973年10月20日—1988年3月13日),原名赖麟,男,汉族,出生于
赖宁(1973年10月20日—1988年3月13日),原名赖麟,男,汉族,出生于四川省雅安市石棉县,四川籍革命烈士,1988年救火牺牲的英雄少年,生前为四川省雅安市石棉中学初中二年级学生。1988年3月13日那个周日下午,石棉县海子山因电线短路突发山火,每秒10米的狂风把火焰卷成二三十米高的火墙,直扑山下的国有林场、电视卫星接收站和石油公司油库——那可是全县的“生命线”,一旦失守,后果不堪设想。赖宁刚写完作业,对生病卧床的妈妈说“我下楼走走”,妈妈特意叮嘱“外面风大,别走远了”,可他一出门就看见冲天火光,连回头打声招呼的时间都没有,撒腿就往火场冲。他和伙伴们组成“灭火小分队”,随手折了松枝当工具,一次次迎着热浪扑向火海,稚嫩的脸上满是烟灰,手心被松枝磨得通红也不停歇。天色渐暗时,指挥部怕学生出事,强行用汽车把他们送下山。车子刚开不远,赖宁透过车窗看见身后的山火又复燃了,他想都没想就跳下车,逆着撤退的人群再次冲回火场——那一刻他不是不知道危险,只是心里装着那片生养他的土地,装着可能被烧毁的国家财产。第二天上午,人们在海子山南坡的过火林带里找到了他,右臂紧紧挽着一棵小松树,左手撑着地,右腿还保持着向上攀登的姿势,仿佛还在和火魔搏斗。这个刚满15岁的少年,把自己永远留在了那个春天。他从来不是一时冲动的孩子。从小就爱读书,生日时别人要玩具,他只说“要书”,小学三年级就拿了全国红领巾读书读报比赛一等奖,小学毕业时放弃保送,以全县第一的成绩考入重点中学。他还和伙伴们组建了“金龙探险队”,带着榔头去山上探险,说将来要做李四光那样的科学家,骨子里藏着对世界的好奇和对责任的担当。之前县里几次山火,他都主动上山帮忙,保护集体财产的信念早就刻进了心里。他牺牲后,成了全国青少年的榜样,照片贴满教室走廊,事迹写进课本,学校里摆着他的塑像,“学习赖宁”的口号响彻校园,影响了整整一代孩子,让“责任”“担当”这些词在少年心里扎了根。可时代在变,观念也在变,进入21世纪后,争议慢慢冒了出来——一个15岁的未成年人,该不该去扑那么危险的山火?2006年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强调要优先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命安全,2012年更是严禁动员未成年人参与救火等危险行动。教育理念也从“见义勇为”转向“见义智为”,不是否定勇敢,而是承认孩子的生命同样珍贵,他们的身心还没成熟,缺乏足够的风险判断和自我保护能力,盲目赴险不是英雄行为,而是对生命的不负责任。有人说这是“忘本”,是对英雄的否定,其实不是。把赖宁的事迹移出课本,不是要抹去他的精神,而是要换一种更理性的方式传承——我们该学的是他心里那份对集体、对国家的责任感,而不是模仿他去做超出能力范围的危险事。就像现在学校教孩子遇到火灾要先报警、先逃生,再想办法求助,这不是胆小,而是对生命的尊重,更是对英雄精神的真正理解。赖宁的牺牲是时代的印记,他用短暂的生命留下的,不仅是一段悲壮的故事,更是一场关于生命价值和责任担当的长久讨论。真正的英雄精神,从来不是要谁去牺牲,而是要在保护好自己的前提下,用智慧和勇气去守护我们在乎的一切。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