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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集小芳国产剧终于敢拍随母姓了国产剧终于跳出老观念了,小芳不跟男方结婚,孩子还随
剧集小芳国产剧终于敢拍随母姓了国产剧终于跳出老观念了,小芳不跟男方结婚,孩子还随母落户,不用勉强复合,这种观念真的好超前!
《小芳》这种剧居然能在央视上播实在让人意外。我倒觉得这反而是件好事,搁十年前
《小芳》这种剧居然能在央视上播实在让人意外。我倒觉得这反而是件好事,搁十年前这种内容别说上央视,地方台能不能过审都不好说,以前总觉得这种“不光彩”的事就得藏着掖着,拍出来就是宣扬,说白了还是自欺欺人。这些事本来就是现实里真实存在的,不是你不拍它就不会发生。我身边就有姑娘年轻时候遇人不淑,没人教她怎么应对,硬生生走了好几年弯路,连家里人都不敢说。现在剧里把这些难处、踩过的坑都明明白白拍出来,也没鼓吹未婚先孕是对的,反而给年轻人提了醒,比那些把恋爱拍得天花乱坠、半点不提责任和后果的悬浮偶像剧有意义多了,哪就会教坏小孩啊。
中国妇女杂志评小芳被男方家拿怀孕拿捏算计,她偏不顺着世俗走,直接把选择权攥回自己
中国妇女杂志评小芳被男方家拿怀孕拿捏算计,她偏不顺着世俗走,直接把选择权攥回自己手里,太酷了!
《野狗骨头》现在的云合评级是s级灿如繁星是a+小芳至今评级未出
《野狗骨头》现在的云合评级是s级灿如繁星是a+小芳至今评级未出
这不就是麦的热搜多吗?云合还不是被百花杀好雀骨秒了,这两个剧估计真好看,都没啥热
这不就是麦的热搜多吗?云合还不是被百花杀好雀骨秒了,这两个剧估计真好看,都没啥热搜
湖南长沙,一已婚男子与车友会的一已婚女子看对眼了,俩人都没能控制住内心的冲动,双
湖南长沙,一已婚男子与车友会的一已婚女子看对眼了,俩人都没能控制住内心的冲动,双双背叛家庭,事后女子还故意挑衅,在男子脖子上留下吻痕,让他回家给老婆看。男子回家撒谎圆过去了。可怜的妻子怀孕4个月时,偶然在网盘看到了他们的亲密照,事情败露后,男子毫无愧疚之心,反而抱怨老婆的种种不是。目前,男子老婆打算起诉离婚。信息来源于风芒新闻。小芳(化名)与小华(化名)通过相亲相识,双方互相了解之后,见了家长,双方家长也都满意彼此,尤其小华的父母很喜欢小芳。结婚时候,双方父母也都帮衬不少,小两口的日子过得非常不错。小华喜欢玩车,加入了当地的一个车友会,车友会里小华认识了一女子亮亮(化名),亮亮人如其名,给人一种明亮的感觉,人活泼开朗,打扮的非常漂亮,让人非常着迷。后来,小华每次参加车友会活动时候,也都精心收拾自己,果然,亮亮注意到了自己。两个人第一次在活动后单独相约。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后来两人越过活动,直接约会。尤其是小芳怀孕后,小华更加放肆,经常约亮亮出去,亮亮更是在他们亲密结束后,故意在小华脖子上留下吻痕,让小华回家给妻子看,小华当然不希望妻子知道他在外风流的事,回家就说是自己掐的,怀孕的女人好像真的会变傻,小芳竟没起任何疑心。小芳怀孕后,身体反应大,情绪波动也大,可能自顾不暇,没更多的心思怀疑老公,平时生活起居也都是婆婆在照顾,她只想安心养胎,把孩子健健康康生下来。一天,小芳整理电脑时候,无意间发现一个网盘,打开一看,里面居然都是丈夫和其他女人的亲密照片,还有那个女人写给她老公写的44页小作文,记录了他们俩的点点滴滴,小芳难受的一宿没睡。自己辛苦怀孕,老公却在外和别的女人在一起,这日子还怎么过?小芳决定找老公问个明白。小华却说自己和小芳早就没有感情了,小芳在家什么活都不干,还不能在自己事业上给与帮助,还爱乱发脾气......总之,好像在小华眼里,小芳好像一无是处。当初信誓旦旦要结婚的是他,想要快点要个孩子的也是他,小芳因为爱他,一直按他的计划走,现在一切都如期顺利进行,他又反过来说早已没了感情,良心让狗吃了吗?小芳还算理智,她深知这个男人没救了,俩人之间已经产生了巨大的裂痕,跟这样的人耗着不会有什么好结果,只会越陷越深,越来越痛苦,最好的办法就是离婚。她做好了离婚的打算。网友也跟着一起气愤,纷纷建议小芳怀孕4个月还来及,赶紧把胎儿打掉,远离渣男。《民法典》第1082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在小芳怀孕期间,她有权提出离婚,但小华没有。如果小芳想好了不想继续过了,她可以起诉离婚。《民法典》第1091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民法典》第1087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小华在婚内与其他女人在同居,有重大过错,他们离婚,小芳有权主张小华损害赔偿。婚内过错方应少分家庭共同财产,离婚时,小芳也可要求小华少分财产。没感情为什么要让妻子怀孕?没感情也不是出轨的理由,真的没感情就好聚好散,洒脱放手,偷偷摸摸在外乱搞,无论理由编得天花乱坠,也不会得到认同,只能让人觉得没有担当,敢做不敢当算什么好汉?大家对此怎么看?评论区一起聊聊!
暑期档终于不全是情情爱爱了田园风光反套路的小芳真的是太戳我了啊!对我眼睛真的不要
暑期档终于不全是情情爱爱了田园风光反套路的小芳真的是太戳我了啊!对我眼睛真的不要太友好了啊
一名中国籍无头女尸,在日本海域漂了整整八个月才等来真相?7月7日,日本神奈川县警
一名中国籍无头女尸,在日本海域漂了整整八个月才等来真相?7月7日,日本神奈川县警方终于确认,这具去年11月在横滨山下公园附近海域打捞上来的无头女尸,身份是45岁的中国籍女子于小芳!凶手是谁,至今仍是个谜。时间是2025年11月1日,上午十点。横滨山下公园,日本邮船那艘"冰川丸"停着的的老岸壁边上,一个路人低头往海面扫了一眼,报警。警方捞上来的东西,让在场的人都愣了——一具女人的上半身,仰面漂着,没穿衣裳,头没了,腰往下也没了。断面齐得很,不像船螺旋桨打的,也不像海里大鱼啃的。法医后来给出说法:O型血,女的,二十到五十岁之间,死了已经好几个月,死因判不出来,身上也没见着明显的刀伤或撞伤。神奈川県警当时就按"人为肢解后抛尸"往"遗弃尸体"方向立了案,后来也往"涉嫌杀人"那侧一并查,前后砸进去上千警力,海里捞了又捞,想找头、找腿、找点能认人的随身物件。捞了八个月,什么都没捞着,身份也一直锁不死。这一拖,就拖到2026年7月7日。转机说来挺心酸。一个跟于小芳认识的人,连着几个月联系不上她,跑去警署报失联,顺手交了家属的DNA样本。一对,才对上。那个在横滨海面漂了不知道多少天的上半身,就是于小芳。她住在东京都大田区,打零工过日子,45岁,中国籍。案子到这儿,最让人后背发凉的不是"分尸抛海"本身有多狠,是这一连串细节拼起来之后的那个感觉。一个人没了八个月,身份是靠"熟人联系不上主动报案"才对出来的。要是那个关系人也把她忘了呢,要是她也像很多独居打零工的人那样,社交链本来就细得像根线,线一断就没人察觉呢?那她这辈子可能就真成了"横滨海面那具无头女尸",名字永远对不上。于小芳还好,有个记得她的人去报了警。那些没这个人的人呢?再说回尸体的样子。上半身,头没了,腰以下没了,漂在横滨最有名的那个山下公园边上。"冰川丸"那是旅游大巴一车一车往下卸人的地方,岸壁步道天天有人散步拍照。凶手敢往这儿抛,要么是仓促之下没得选,要么是心里有点数,知道"越是人多的地方越不引人注意"那套。至于是分尸的时候下半身和头沉了,还是被黑潮带远了,警方没说,上千人捞了八个月也没捞着,这部分目前是空的。凶手是谁?不知道。动机?不知道。第一现场在哪儿?也不知道。神奈川県警到现在没公布嫌疑人,案子还在跑。在东京圈里头,像于小芳这样——独居,打零工,签证状态不一,住处多是郊区老公寓,班次不固定,朋友多半是工友,换一份工就可能断一拨人——这个数不小。横滨本来就是华人最多的日本城市之一,中华街、山手中华学校都在那儿,可繁华是中华街的繁华,底下打零工的同胞是另一套活法。他们不太会出现在"中日友好"那类通稿里,可他们是真在那边纳税、打工、租房子、熬签证的。这类人一旦出事,国内的领事保护能接多快?日方这边,失联多久才会触发主动排查?于小芳这条线,从她死到11月被发现,再到2026年7月才对上身份,快一年了。这一年里她国内要是有家人,家人知不知道她没了?日方有没有渠道主动通知驻华使馆?这些流程上的问号,比情绪化的归因值钱。不是说"日本不安全"。东京放全球大城市里犯罪率不算高,"平均安全"不等于"每个群体都安全"。独居、语言一般、社交窄、打零工、签证不定,这几样叠一起,就是风险加权项。于小芳这个案子,至少给在日的、打算去日的同胞提了个醒:跟家里固定个报平安的节奏,跟当地哪怕一个半熟的人留句"要是X天找不到我你去问问"的话,比什么都管用。再说句实在的,神奈川県警这40个人的专案组,上千警力已经砸过一轮了,现在身份定了,接下来能不能从于小芳最后几个月的行踪、工卡记录、转账、租房合同、手机基站这些老办法里抠出第一现场,是关键。希望凶手能落网,希望于小芳剩下的那部分——头、下半身——能被找到,给她家里人一个完整的说法。也希望这案子别因为是"中国籍受害人"就被低调处理,横滨海面漂着的不是别的,是一条命,还是一个同胞。
24岁的小芳,高烧不退去医院,医生告诉她:最多只剩三个月。化疗一个疗程15到30
24岁的小芳,高烧不退去医院,医生告诉她:最多只剩三个月。化疗一个疗程15到30万,移植要50万往上。她还没反应过来,丈夫就把她的行李扔到了医院门口,转了2000块,拉黑了所有联系方式。她跑去婆家,门锁换了。婆婆隔着门骂她“扫把星”。又打电话给娘家,亲妈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家里还要供你弟弟。”一个病人,无家可归,身无分文,蜷缩在医院走廊,手里就剩2000块钱。你是不是也觉得,这命太苦了?但接下来发生的事让人意外。病友把她的事发到网上,陌生人的捐款像雪片一样飞来。几天凑了十几万,小芳终于能躺上化疗床了。有人去找她丈夫理论,对方理直气壮:“离婚了就两清,家务事我没义务。”可法律不是这么说的——夫妻之间有扶养义务。2016年江苏就有类似案例,法院判丈夫必须支付扶养费。现在小芳第一个疗程效果不错,头发掉光了,但指标在好转。医生说,只要能配上干细胞,还有希望。一场病,照出多少凉薄,也照出多少温暖。你呢,如果家人或者枕边人倒下,你觉得“义务”的底线到底在哪?评论区说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