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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老夫妻捐房救患儿,300万房产缴税210万,善意遇阻

上海老夫妻捐房救先心病娃,300万房子卖完只剩90万?善意被税“咬”掉一大半


你能想象吗?一位无儿无女老人,一辈子省吃俭用攒下套房子,临走前想捐给患病孩子救命。结果房子刚过户到基金会名下,一算账:卖300万,得先交210万的税。救人钱的大头,愣是被“流程”吃掉了。 这事儿就发生在上海,而且不是头一回。


事情得从徐汇区那对老夫妻说起。杜英荣、陆苏英两位老人,无儿无女,日子过得紧巴巴的,可做起善事来一点不含糊。生前陆陆续续捐了500多万给困难群体。2018年,老两口立了份公证遗嘱:剩下的存款和那套四十来平的老房子,身故后全给上海市华侨事业发展基金会,专门救助贫困家庭的先心病患儿。


老人想得挺美:房子一卖,钱到账,孩子们的手术费就有了。


可现实给了善意一记闷棍。


老爷子2018年走了,老太太2025年也走了。基金会拿着公证书去办卖房,不动产登记部门一句话给挡回来了:产权人去世,房子必须先过户到基金会名下,才能卖。听起来没毛病对吧?问题就出在这“过户”上。


个人卖房,满五唯一免个税,满两年免增值税,这是咱老百姓都知道的常识。可基金会不是“个人”啊。房产一旦落到基金会名下,产权主体从自然人变成了机构,个人住房那套税收优惠,啪,没了。基金会卖房,得参照企业标准计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七七八八叠加起来,综合税负能顶到房价的六七成。


咱们算笔账。这套徐汇区的房子市价300多万。按七成算,税费就是210万。基金会拿到手能用于救助孩子的钱,只剩90万出头。老人一辈子的心血,大半喂了税。


更扎心的是,这事儿十多年前就演过一遍。毕原鸿、毛怡夫妇,也是公证遗嘱捐房助学。那套房子值650万,过户到上海市慈善基金会闵行区代表处名下后一核算,税费要交将近460万。基金会当场傻眼,最后咋办的?不卖了,出租。 用租金一点点做慈善。老人的遗愿是集中力量帮一批孩子,结果硬生生被逼成了“细水长流收房租”。


你说这政策初衷坏吗?不坏。防的就是有人打着“捐赠”的旗号倒腾房产逃税、绕限购。 制度设计的逻辑是:你房子进了机构,性质就变了,该按企业的规矩来。可问题是,真捐的人也被这堵墙撞得头破血流。


好在业内已经在琢磨破局的法子了。上海财大田志伟院长提了个挺实在的建议:搞公益机构白名单。信用好、资质合规的基金会,处置受赠房产时,免掉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另外还有专家说,老人遗嘱里明明写了“委托基金会代卖”,公证处也出了委托书,能不能认可这个委托效力,让基金会直接以老人名义卖房,别非得先过户?一过户,税就翻脸。


说到底,这事儿给咱普通人提了个大醒:房产这玩意儿,跟“自然人身份”绑得太死了。 你活着,它是你的家,卖房优惠一大堆。你一走,房子进了机构,它就成了“企业资产”,身价立马缩水一大截。不光是捐房做慈善,企业名下挂着的房子、遗产传承里绕来绕去的安排,都得提前把税算清楚。别一片好心,最后卡在一张税单上,哭都找不着调。


最让人心里不是滋味的在这儿: 那对老夫妻,生前捐了500多万现金,干干净净,一分税不交。临了想再帮一把孩子,把房子也搭进去,结果被税咬掉七成。现金是善意,房子也是善意,凭啥房子就低人一等?


一边要堵偷税的口子,一边要给真善心留条路。这事儿,不该让等着做手术的孩子买单。


你觉得呢?公益机构接捐赠的房子,该不该免掉那笔“机构税”?评论区唠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