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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法官培训教材·学习笔记|立案|06诉讼服务如何一网通办

全国法官培训统编教材(2025)·学习笔记
诉讼服务是人民群众接触司法的第一界面。十余年建设,它已从单一的"立案接访"拓展为"厅、网、线、巡"四位一体的服务体系,功能覆盖 6 大类 80 多项。而贯穿始终的底线是——线上线下两条腿走路,数字化不能把不擅网络的群体挡在门外。
诉讼服务是人民群众接触司法的第一界面。经过十余年建设,它已从单一的"立案接访"拓展为"厅、网、线、巡"四位一体的服务体系,功能覆盖 6 大类 80 多项。本章六个问题围绕一个核心展开——如何让当事人在"只进一个门、最多跑一次"的范围内完成诉讼事务,同时守住一条底线:线上线下服务并存,不能因数字化而把不擅长网络的群体挡在门外。
一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诉讼文书的要素化2025 年 5 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印发《关于印发部分案件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的通知》(法〔2025〕80 号),将民事、商事、知识产权、行政等 9 个领域的 67 类示范文本合并印发,自 2025 年 7 月 14 日起全面推广。
示范文本的价值在三处:要素化——把法律要求载明的当事人信息、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证据等内容逐一表格化;精细化——针对不同类型案件的特点和常见争议焦点,附指引、提示和填写实例;简捷化——大多为勾选项,当事人逐项勾选即可完成。更重要的是,示范文本本身即是一份"法治宣传单":民间借贷起诉状的借款金额栏区分"约定"与"实际提供",就是为了提示当事人主张"砍头息"这一事实。
应用原则是"积极引导、尊重选择"——引导当事人使用,但坚决防止以强制应用示范文本为由"有案不立"。对自行填写有困难的,依《民事诉讼法》第 123 条提供代写起诉状等服务。
二网上立案与跨域立案:两种渠道的分工网上立案与跨域立案不是替代关系,而是针对不同需求的两种渠道。
网上立案解决"便捷"问题——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提交材料,但信息反馈的即时性不足。跨域立案解决"数字鸿沟"与"即时反馈"问题——由协作法院代为核对材料、在线推送至管辖法院,管辖法院 30 分钟内响应,让当事人在协作法院的诉讼服务大厅就能享受到与管辖法院同等的现场立案服务。教材特别指出:我国 65 岁及以上人口已逾 1.9 亿,老年群体诉讼服务需求不可忽略,跨域立案正是让不会使用智能技术的当事人"摆脱数字鸿沟"的渠道。
协作机制上,教材点出两类现实问题并给出处理:协作法院须尽事前沟通与尽职审查义务,对管辖法院拒不履职的,可直接提交跨域立案申请、优先保障当事人诉权;管辖法院收到申请后应及时处理,不得要求当事人线下或网上重复立案。
三二审网上立案:流程的重构二审立案周期过长、流程不透明,是当事人长期反映的痛点。2022 年起最高人民法院分批在 16 个地区试点民事、行政二审案件网上立案,允许当事人在线直接向二审法院提交上诉材料,由二审法院直接完成立案审查,不再转交原审法院——试点地区二审网上立案平均周期缩短七成以上。
这一改革的性质要准确理解:它是二审法院内部流程的优化,并未突破《民事诉讼法》第 173、174 条关于上诉的既有规定,只是填补了"在线提出上诉"的立法空白——原条文沿袭 1982 年《民事诉讼法》,彼时信息化尚未起步,未涵盖线上上诉情形。二审网上立案是补充而非替代,当事人线下提交的上诉仍按原规定由原审法院审查送达。
立案时间节点是实践中的争议点。目前多数意见为:一审裁判文书全部送达完成且全部当事人上诉期届满后立案,这样兼顾了当事人体验与司法效率。
四审判辅助与 12368 热线:为法官减负诉讼服务的另一条主线,是把辅助性、事务性工作从审判中剥离,为法官减负。判断标准在于是否需要高度的法律判断并产生确定效力或既判力: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司法裁判、程序指挥属审判核心事务,只能由法官行使;送达、扫描、复印、材料收转等属辅助事务,可集约化、社会化。以送达为例,前端送达的发起决定与最终送达的效力确认由法官确定,中间的实施环节可交由第三方,但直接送达、委托送达不得由社会力量开展,邮寄送达须由国家邮政机构实施。
12368 热线是"厅网线巡"中的"线"。它提供咨询、查询、联系法官、预约、转办、投诉建议六类功能,答复遵循规范、便民、效率、准确四项原则。热线的短板在于:若只停留于"接电话、转工单",未能通过深挖数据反映立案、审判、执行中的问题,其辅助社会治理的功能就未释放。
小结诉讼服务的制度逻辑,是在"便捷"与"普惠"之间求平衡:示范文本把文书门槛降下来,网上与跨域立案把渠道铺开,二审网上立案把流程缩短,审判辅助把法官从事务中解放出来。贯穿始终的一条底线是"线上线下两条腿走路"——数字化提升效率,但不能以任何形式剥夺不擅网络群体的诉权。这是"如我在诉"在诉讼服务环节的具体化。
本文认为,诉讼服务的“普惠”与“便捷”之间,最难的从来不是铺开线上渠道,而是守住“线上线下两条腿走路”的底线——数字化不能变成新的起诉门槛。

本文系学习研究笔记,基于《立案工作实务》(全国法官培训统编教材 2025 版)整理,仅供学习交流,不构成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