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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免费入住学生宿舍,文旅部门有权这么做吗?


我是斯山律师,从法治视角拆解这一事件。
“十万游客涌入仅五万人口的县城”“文旅局长上手铺床”“县政府致信感谢学生,还发放了文创礼包”……青海祁连县接连登上热搜。
为化解国庆假期的住宿缺口,祁连县开放学生宿舍安置滞留游客。网上传出不少不同的讨论,比如“文旅部门有没有权力这么做?”“这事需要征得学生同意吗?会不会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
一、文旅部门是否有权这么做?
(1)文旅部门开放学生宿舍的行为,在法律层面属于“临时征用”性质。
《民法典》第245条规定:因抢险救灾等紧急需求,依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使用后应当返还并给予补偿。
《突发事件应对法》第12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为应对突发事件的紧急需要,可以征用单位和个人的设备、设施、场地、交通工具等各类财产。被征用的财产在使用完毕或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返还。财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出现毁损、灭失的,应当给予合理补偿。
(2)本次事件是否属于突发事件的紧急需要范畴?
祁连县隶属青海省海北州,全县平均海拔3500米,属高原区域,夜间气温极低,游客滞留在露天环境下有遭遇低温、失温的风险,当地启动应急安置,我个人认为完全符合处置突发事件的紧急需求。
不过,那些为了省下住宿费用、本身有条件自行前往其他县区的游客,不该占用这次文旅部门的应急安置资源,理应受到舆论的指正。
文旅部门有权对身处突发险境的游客开展安置,同时也应当做好甄别,不去安置那些只为节省住宿费、有条件自行转移等并未身处紧急状况的游客。
二、是否需要学生同意?是否侵犯学生权利?
学生自然享有宿舍的使用权、相关财产权、隐私权等合法权利。在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特殊情境下,这类权利需要向人民群众的生命权、健康权作出适度让渡。虽说学生的相关权益确实受到了一定影响,但为了守护群众的生命与健康权作出的这份牺牲,值得被理解。
而接受紧急安置的游客也应当合理使用宿舍,一旦出现财物损失或是安全隐患等问题,县级政府应当向学生作出合理补偿。
最后想说,祁连县本次应急处置里,是否应当开放符合条件的共用设施、提前或及时告知受影响的学生群体、对学生私人物品采取集中登记等相关细节,依旧值得进一步探讨。祁连县委书记付强表示:“从一条线路的走红,到整套服务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成熟,中间还有很长的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