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如何解除?很多人都搞错了!#
不少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俗称老赖黑名单)后,急于想把名单消除,但很多人对解除规则存在误解。在这里提醒大家: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二者不能混为一谈,解除方式也不一样。
想要解除失信名单,只有法定的几种途径。第一种,也是最常见的,就是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把欠款、违约金等全部结清,案件执行完毕后,法院会在3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第二种,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且按照和解协议全部履行完毕。只还一部分欠款,没有结清全部债务,是不能够解除失信的。
第三种,债权人也就是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同意删除失信信息,经法院审核通过后,可以予以解除。
第四种,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法院经过两次网络财产查控,没有查到可供执行财产,申请执行人也无法提供新的财产线索,符合条件可以删除失信。
按照法律规定,失信被执行人的公示期限一般为2年;如果存在暴力抗拒执行等严重情节,可以延长1‑3年。期限届满,法院会依法自动删除。
这里有几个关键误区一定要记牢。第一,失信名单删除,不代表债务一笔勾销,债务依然存在。
第二,失信名单消除后,个人征信上的逾期记录,要在债务结清之日起保留5年,不会同步消除。
第三,网上宣称花钱可以消除失信黑名单,全部都是诈骗,千万不要轻信。
如果认为自己被错误纳入失信名单,可以向执行法院提交书面纠正申请,法院会在15日内审查处理。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仅供普法参考,不构成任何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以人民法院裁判文书及办案法官答复为准,如有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