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高度79.35米,实测高度83.15米!青岛西海岸大华紫樾府项目,近期陷入规划争议。

据海棠湾四期业主业主反映,大华紫樾府小区共有4栋高层住宅楼,最北侧的14号楼,规划公示许可的建筑高度为79.35米,但实际竣工高度却达到约82.16米屋顶女儿墙造型,高度更是达83.15米。

▲大华紫樾府
这导致项目北侧相邻的海棠湾四期的多层住宅,日照和通风条件受到不利影响——高层遮挡,使原本就有限的阳光进一步减少。

▲大华紫樾府,高层楼顶的女儿墙造型
据业主测算,由于大华紫樾府楼体增高,项目与海棠湾四期之间的楼间距,相对规划要求缩短了约3.6米,相当于被“蒸发”了22%。实际测得两楼栋最近距离不足21米,明显低于规范要求的安全和日照间距。海棠湾四期部分住户,在大寒日获得的日照时数低于法定标准(至少2小时),邻近住宅采光权益受到侵害。

▲海棠湾四期,阳光被遮挡
更令业主不满的是,大华紫樾府在建设过程中出现规划变更未公示等问题。业主提供的公开文件显示,2024年1月24日,规划部门曾与开发商青岛华琅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变更协议》,将小区容积率由2.42调整为2.429,地上总建筑面积增加了349.4㎡。根据《青岛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累计超建面积达到300㎡及以上时,必须依法履行规划变更公示和听证程序。但业主表示,此次容积率调整并未进行公示或征求业主意见,属于“暗箱操作”。小区业主质疑开发商和审批部门:是谁在偷青岛人的阳光?到底是谁在违规审批?


业主要求追究审批部门和开发商的法律责任,目前已被市南法院立案。业主所依据的是《城乡规划法》等相关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修改规划许可的强制性内容(如容积率、建筑高度等)应依法组织听证、论证并公示。

大华紫樾府项目,容积率超建349㎡、建筑高度增加近4米,均属于重大变更,按照相关规定,已超出法定阈值,未履行公开变更程序,即属程序违法。因此,业主有理由要求撤销违规的规划变更,追究审批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失职渎职行为。
根据《青岛市建筑日照间距计算和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新建高层建筑不得使相邻既有住宅的日照时数低于法定标准。如经权威日照分析确认,海棠湾四期大寒日有效日照不足2小时,则说明大华紫樾府项目建设,违反了日照标准和规划许可条件。按照民法典相邻关系相关条款,邻近居民有权就采光权受侵害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方消除影响或赔偿损失。
在实践中,拆除违法加建部分以恢复日照虽法律上可行,但在高层建筑已建成投入使用的现实下,强制削减楼层的可能性微乎其微。更可行的途径是经济补偿:若新建楼盘导致老楼日照不达标,开发商可通过货币赔偿或其他补救(如购回受影响业主房产等)与邻里和解。因此,从法律上讲,海棠湾四期业主索赔是有一定依据的,但赔偿额度和责任主体确定需要通过鉴定和诉讼程序。

▲大华紫樾府沙盘
青岛西海岸大华紫樾府的增高争议,已不仅是一个楼盘纠纷,更映射出城市规划管理中的透明度和公平性问题,值得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