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学院及项目简介
改革开放后,苏州财校并入苏州大学成立财经系。1985年6月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由省财政厅参与投资建设更名为苏州大学财经学院,是苏州大学建立最早的二级学院。2002年更名为苏州大学商学院。2010年苏州大学与东吴证券有限公司签约共建商学院。2022年2月,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与苏州大学签署三方协议合作共建高水平特色商学院,学院发展迎来新的历史机遇。
学院以“修文德以济世,习商略以富国”作为院训,倡导“富创意,善通变,耐持久,承责任”的核心价值观,以“成为扎根长三角、助推中国高质量发展的一流商学院”为愿景,以“培养担当笃行商界翘楚,贡献可续发展管理智慧”为使命,孳孳汲汲把苏州大学商学院建设成与时俱进的全球一流商学院。
苏州大学MBA项目自2004年获得国务院学位办批准招生以来,紧密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持续探索多维协同与融合创新的人才培养路径,凭借坚实的学术基础和与时俱进的课程体系,实现了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与突破。迄今,苏州大学MBA项目已成长为规模较大、教学管理规范、办学特色鲜明且具备竞争力的项目。项目培养出的大批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管理人才,为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源源不断的智力支持和创新动力。
♦ 国家“211工程”、“2011计划”重点建设高校
♦ 教育部与省政府共建国家“双一流”建设入列高校
♦ 国防科工局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
♦ 首批国家试点学院项目承接高校
02项目特色
依托综合性大学的学科优势和苏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培养具有全球视野、本土情怀、创新意识、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工商管理人才。
配备富有实践经验和国际化的师资队伍
MBA任课教师由具备丰富的管理实践经验或企业案例研究、善于组织案例教学和实践性课堂的教师担任,同时,还择优聘请行业专家与海内外顶尖高校的学者来校讲学,拓宽国际视野。
依托苏南区域优势,注重本土案例教学
学院和MBA中心积极组织教师深入苏南地区企业调研,依托丰富的本土企业案例和创业实践,鼓励采编和使用本土管理案例。
建立实践教学基地,强化实践环节
精选知名跨国公司和本土行业龙头企业,建立实践教学基地。以“MBA大讲堂”为平台,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进行专题教学,同时举办MBA案例大赛、创业大赛以及企创赛等,提升学员的实战技能和综合能力。
实行“双导师制”
工商管理硕士(MBA)培养采取双导师制,成立导师组,以校内导师为主、校外导师为辅的集体培养方式。校内导师以具有指导硕士生资格的正副教授为主,校外导师由各经济产业部门与企业中具有高级专业职务的管理人员承担,主要参与实践过程、创业项目和案例研究、毕业论文等多个环节的指导工作。
03师资力量
04课程模块
05院设奖学金
学院设立MBA联考奖学金(需为一志愿报考我校MBA考生)、MBA竞赛专项奖学金、海外研学奖学金等。
06招生政策
07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专科毕业工作5年或5年以上者(2021年9月1日前获得大专毕业证书);本科毕业工作3年或3年以上者(2023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研究生毕业工作2年或2年以上者(2024年9月1日前获得研究生毕业证书)。
08 报考流程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报。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若进入复试应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4.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分值不得累加。
8.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请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本公众号也会及时更新提醒)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初试
1.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
2025年12月20日
8:30-11:30 管理类综合能力
14:00-17:00 外国语
复试录取
1.复试前我校对参加复试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2.在教育部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学校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具体复试办法和程序届时将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予以公布。
3.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及要求将在复试前公布。
4.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结合招生计划、考生成绩、复试录取办法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正式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审核结果为准。
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执行。未达到高校招生体检标准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10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215021
联系地址:苏州市东环路50号苏州大学商学院财科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