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日本防卫大臣小泉进次郎再次表示,在修改“安保三文件”的讨论中,不排除拥有核动力潜艇。类似表态相隔不到一年再次出现,美国海军官员又公开给予积极评价,维新会也把原潜写入政策建议。现在东京讨论的已不限于换一种动力,还有下一代潜艇要去多远、潜多久、带什么武器。

日本把核动力潜艇留在选项中,主要动力是因为潜艇的任务正在发生变化。海上自卫队过去强调近海隐蔽、海峡伏击和反潜作战,现有常规潜艇在静音性能上很有优势。高市政府推动的方向,却要求未来潜艇搭载垂直发射系统和远程导弹,并具备更长距离、更长时间的水下活动能力。动力方案因此被推到前台。核动力带来的持续高速航行和长期潜航能力,正好回应了日本把水下作战范围从近海向西太平洋更远海域外推的需求。
小泉在记者会上自己列出了两组特点。核动力潜艇能够长时间潜航,行动周期更长,航速也明显高于常规潜艇。日本防卫省此前的专家报告已经提出,未来VLS潜艇应能够搭载远程导弹,并通过“下一代动力”获得长距离、长时间航行和潜航能力。
随后,自民党与维新会的联合执政安排又把“搭载长射程导弹、采用下一代动力的VLS潜艇”写进政策推进方向。核动力今天被反复提起,并不是突然冒出的想法,它接在VLS潜艇、远程打击和太平洋方向防卫这一整套能力建设之后。
现有“大鲸”级采用柴油电力推进,以锂离子蓄电池支持水下航行,静音和水下机动已经处于日本常规潜艇体系较高水平。可潜艇一旦需要带着更多远程导弹,从日本本土快速进入更远的西太平洋,并在那里保持数周甚至更久的机动待机,常规动力的补能频率和高速水下续航就会形成约束。日本防卫省同时还在观察固态电池、燃料电池等方案,核动力尚未成为唯一技术路径。东京现在把它留在桌面上,是因为未来潜艇的任务指标不断提高,动力系统也要随之改变。

这一变化会改写日本潜艇部队的角色。VLS解决的是“从水下打多远”,核动力解决的是“能在多远的地方待多久、以多快速度转换阵位”。两者若被装进同一种潜艇,日本获得的将是一种长期隐蔽在远海、携带远程导弹、能够跨战区机动的水下发射平台。这样的能力仍可被东京解释为威慑与反击,但周边国家评估日本军事能力时,关注的会是它能够抵达哪里、武器覆盖哪里,而不会只看日本国内给它贴上的政策标签。
高市政府近期加强同美、韩、澳的水下协同,也让这项讨论具有更强的现实背景。美日韩澳刚在西太平洋完成多边反潜演习,参加力量包括美、日、韩三国潜艇和澳大利亚P-8反潜巡逻机,科目涉及潜艇跟踪、模拟水下交战和联合水域管理。现在高市政府确实在把美国、韩国、澳大利亚的反潜力量接入日本周边的水下作战网络。
这种合作对日本有一项直接价值。核潜艇造出船体之后,还需要长期的水下指挥、反潜对抗、通信管理、人员训练和维修体系。美国拥有成熟核潜艇体系,澳大利亚正在AUKUS框架下建立核潜艇训练、维护和监管能力,韩国则拥有规模较大的独立潜艇部队。
日本与三国把反潜科目练得越细,未来无论是否选择核动力,都能更快建立远海潜艇协同习惯。它们所形成的包围圈,反映的是水下态势感知、反潜巡逻、潜艇协同和基地支援形成了更加密集的网络。

不过,从“讨论核潜艇”走到“拥有核潜艇”,日本还隔着法律、工业和政治三道门槛。这些门槛会决定高市政府能否把装备构想变成舰队能力,也决定这项政策短期内更接近方向选择,还是已经进入可执行采购阶段。小泉自己承认,原子力机关价格高、舰体需要大型化,维护和运用还依赖特殊专业技术。日本拥有民用核工业,不等同于拥有舰用反应堆设计、核潜艇基地、核燃料保障、核安全应急和成体系艇员培养经验。
法律争议尤其难绕开。日本《原子能基本法》规定原子能研究、开发和利用严格限于和平目的。日本国会此前讨论下一代潜艇动力时,政府也承认,历史上曾有答辩认为,在核动力船舶尚未普遍化的条件下,将原子能用于自卫舰推进存在法律限制。
日本多个市民团体今年发表联合声明,正是据此反对原潜,并把核潜艇视为对长期“和平利用”立场的冲击。核动力潜艇和核武装潜艇是两个概念,前者完全可以只使用常规武器,可一旦它与VLS、远程导弹、反击能力同时推进,国内围绕“专守防卫”和原子能和平利用的争议还会扩大。
工业成本同样无法靠一句“日本有核电站”解决。澳大利亚为获得常规武装的核动力潜艇,需要依托美英技术,建设基地和维护设施,培训核动力人员,还要与国际原子能机构持续协商保障监督安排。日本如果独立走这条路,也要从舰用反应堆、燃料供应、维护设施、废物处置到监管制度逐项搭建。即使借助盟友,技术转移和核材料管理依旧会触碰高度敏感的政策边界。日本目前拥有成熟的常规潜艇体系,转向核动力带来的会是一套新的舰队保障体系,远比给现有潜艇更换动力装置复杂。
在日本不断加强拥核表述的情况下,中俄对日本安全政策的判断因此会趋向保守,防范标准也会随之上调。中方近期已公开批评日本加快“再军事化”,俄方则在历史和现实安全议题上持续提高对日警惕。东京继续推动核动力、远程导弹和多国反潜网络,中俄安全准备自然会按照更高强度情形设计。

今年中俄举行“海上联合-2026”后,部分舰艇继续赴太平洋联合巡航,航经宫古海峡、择捉海峡和宗谷海峡,并在西太平洋、鄂霍次克海和日本海活动。此前两国空军还在日本海、东海和太平洋西部实施联合空中战略巡航。上述行动均表明中俄已拥有在日本周边长期进行海空协同活动的现实能力。
在局势不断紧张的情况下,中俄正在把日本安全政策持续松动、海上远程能力上升视作长期趋势,并会把反潜侦察、远海巡逻、导弹部署和联合作战能力放进更高强度的地区安全环境中考虑。中方近期敦促日本同军国主义彻底切割,俄方也公开强调没有忘记日本军国主义。历史问题、安全政策和现实军事活动同时累积,东京每突破一层原有约束,周边国家的安全评估都会随之提高。
日本核动力潜艇目前仍停留在“选项”,没有形成采购决定。可小泉连续两次把它公开说出来,维新会将其写入建议,执政联盟推进VLS远程导弹潜艇,美国军方又给予积极态度,已经让这个选项进入正式政策链条。接下来决定它能走多远的,是“安保三文件”最终如何定义下一代潜艇任务,日本如何处理《原子能基本法》及相关政策解释,盟友是否提供核动力技术和训练支持,以及东京能否承担一整套核潜艇基础设施和人员体系的长期成本。
日本最后即使放弃核动力,VLS潜艇和远海水下作战能力仍会继续推进。东京若跨过核动力门槛,变化最大的也不会只是多出几艘航程更长的潜艇,日本海上自卫队的活动半径、持续作战时间和远程打击平台生存能力都会被重新定义。中俄需要准备应对的正是这种能力变化。核潜艇今天被摆上台面,说明日本军事转型已经开始触碰过去长期避开的领域,东北亚水下竞争也会由近海反潜逐步延伸到更远、更持久、更难监视的海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