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放假安排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5年节假日安排的通知,我校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
放假时间
4月4日-6日
4月3日(周四)下午
小学部两节课后离校
初中部按各年级时间安排离校
返校时间
4月7日(周一)按时返校上课

假期温馨提示

文明祭祀
清明节扫墓是对祖先和已故亲人表示深切怀念的重要方式。建议家长用文明祭扫的方式寄托哀思、祭奠先祖,弘扬社会新风气。同时,在踏青、登山、祭祀等活动中不携带易爆易燃物品进入山林,用实际行动做好山林防灭火工作;不在林区烧纸,燃放鞭炮;消除陋习,提倡“鲜花祭祀”“网络祭扫”“植树缅怀”等文明祭祀方式;一旦发现山林火灾,要及时拨打火警电话119。
疾病预防
1.勤洗手是预防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的重要措施。提倡勤洗手,尤其是在咳嗽或打喷嚏后、就餐前或接触污染环境后要洗手。
2.保持居家环境清洁和良好通风状态,经常打扫室内,每天保证一定时间的开窗通风。
3.尽量减少到人群密集场所活动,出门佩戴口罩,减少触摸公共物品。
4.出现身体不适等症状请及时就医。
交通安全
孩子的交通安全不放假。家长一定要确保孩子在假期中遵守交通规则,以免发生意外。外出时要遵守交通规则,不在马路上玩耍;过马路走人行道,牢记“一停、二看、三通过”;严禁未满18周岁学生骑摩托车、严禁未满16周岁学生骑电动车、严禁未满12周岁学生骑自行车。
居家安全
1.提醒孩子家用电器和电器装置等不要用手碰触,以防触电;家中电器使用完毕,应立即拔掉电源;热水壶、开水瓶等要放在孩子触碰不到的地方;不能将孩子单独留在浴缸、浴盆附近,谨防溺水。
2.家中常备灭火器,让孩子牢记各类报警电话,教会孩子报警用语。
3.做好家庭阳台、平台等区域的安全防护。教导孩子不高空抛物,不攀爬阳台、门窗或其他高处,谨防摔伤、坠落。
4.不要把年幼孩子单独留在家,要跟孩子强调不能给任何人开门。
外出安全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假期期间,家长一定要告知孩子一些防骗、防拐知识,让孩子的人身安全得到保障;学生在没有取得家长同意的情况下不随意外出,如需外出要及时向家长报告去向。外出时遇到危险或受到欺凌,要及时向周围的人群、警察等求救,不盲目与不法分子“硬碰硬”。遇到他人遭遇危险,如落水、车祸等,不盲目施救,应及时拨打110或者120向警察或医生求助。
饮食作息
合理安排好孩子的作息时间,早睡、早起、多锻炼身体; 一定要到正规商店购买正规厂家所生产的食品,不吃来历不明的食品,不与不熟悉的人外出聚餐,拒绝饮酒;不要吃“三无”食品和“垃圾”食品;少吃辛辣食物,尽量不吃小摊上食物;不暴饮暴食,防止消化不良。
防范溺水
学生在放假期间远离危险水域,不在水边玩耍,同时,要切实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擅自下水施救。尤其要教育学生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智慧救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
心理健康
假期期间,家长要关注孩子心理状况,多交流,多倾听:
1.加强引导和鼓励,排解孩子不良情绪。
2.与孩子沟通时,注重“协商、平静、坚持”。
3.与孩子平等交流,做孩子的知心朋友。
4.营造温馨的家庭氛围,增进亲子关系。
网络安全
假期在家,家长要教育孩子合理使用手机、电脑,不点击陌生链接,不回应不明信息,不对家长和老师隐瞒与人交往情况。教育孩子文明健康使用网络,防止电信网络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