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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写的真实案例成电影 律师怒告黄晓明出品方 我的“孩子”被偷了


自己写的文章,成了别人电影的“孩子”?
这事儿搁谁身上谁不憋屈?
好比自己辛辛苦苦养的猪,别人拉去盖了猪圈,还理直气壮说猪是他的。今天要说的,就是一桩“文章被电影‘借’走了”的官司,主角是一位律师兼作家,被告一方则是大明星黄晓明参的电影公司。
一、一部电影,一篇文章,一个“巧合”?
2023年8月,有部电影《最后的真相》上映了。黄晓明不光主演,还头一回当上了监制,他公开说这电影就像他的“孩子”。
可这片子还没下档,就有人看出了不对劲。
今年7月,有热心读者给一位名叫蔡寞琰的律师兼作家留言:“你快去看看,这片子怎么这么像你写的东西?”蔡律师连夜把电影拉出来一帧一帧地看,对比他自己2018年发表的一篇非虚构文章《老年色情店杀人事件》(后收录进书里改名叫《“十五元按摩店”杀人事件》)。
不比不知道,一比吓一跳。他觉得,这电影从故事背景到人物设定,再到情节推动,都跟他的文章“对上号了”。
二、文章讲了啥?电影又讲了啥?
蔡寞琰的文章,写的是一个真实案子:一位年近五十的性工作者罗桂娇,在“十五元按摩店”干活,为的是给幼时被烫伤、满脸疤痕的儿子攒钱整容、娶媳妇。2015年正月十五,一位常客——空巢老人肖佐龙带她回家吃饭,酒后强行与她发生关系,混乱中罗桂娇把老人踢下沙发,致其颅脑损伤死亡。案发后她被控故意伤害罪,最终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了三年。
而电影《最后的真相》呢?讲的是律师丁义峰(黄晓明 饰)为被指控杀害老鳏夫马双喜(涂们 饰)的按摩女金喜妹(闫妮 饰)做无罪辩护,主张是正当防卫。案情一反转,发现两人之间不是简单的金钱交易,还掺杂了黄昏恋、给毁容儿子治病筹款、老人子女争产等复杂纠葛。
蔡寞琰越看越觉得眼熟:女主人公都有个毁容的儿子,母亲都因愧疚一直养着孩子;女主人公都跟一位不歧视她们职业的孤独老人产生了感情,都遭到老人子女的反对;律师接案后都去了按摩店,通过女主人公和同事了解案情。故事的核心,都是“按摩女与老年男性发生性关系后导致对方死亡”,都通过律师介入、围绕正当防卫和无罪辩护来推进。
三、更让人揪心的:版权谈过,却没下文?
这事儿最关键的,不是像不像,而是谈没谈过版权。
据蔡寞琰说,电影的制片主任丁宇、制片人廖珊敏,早在2020年到2021年期间,就主动联系过他的编辑沈燕妮,洽谈这篇文章的影视改编权。双方一度谈得挺具体,甚至形成了“12万元两年改编权+10%优先投资”的合作意向。
但后来,廖珊敏以“项目遇阻”为由暂停了签约。等电影2023年上映了,对方就再没主动沟通过。
蔡寞琰觉得:“因为有了这篇文章,才有后来的电影项目。”
于是,他今年8月发长文指控抄袭。之后,相关著作权纠纷已于今年9月在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立案。蔡寞琰提出了约200万元的赔偿,还要求公开道歉。
四、对方怎么说?和解费五万?
电影制片人廖珊敏的回应是:两部作品在“人物内核、关系性质与叙述功能”上有本质差异,把思想、事实和公有领域素材过滤掉之后,在受保护的独创性表达上不构成实质性相似。
沟通中,对方不认可侵权,但提出可以支付5万元“和解费”。这数目,跟蔡寞琰主张的200万赔偿,差距可不是一星半点。
蔡寞琰的编辑沈燕妮还联系了多家出品方,只有黄晓明的经纪人魏頔回应了,说他们团队是“协助搭建演员阵容、引入投资,并因此承担监制工作”。其他出品方则没给有效回应。
值得一提的是,被告之一的东阳易星传媒有限公司,前身就是黄晓明创立的“黄晓明工作室”,其母亲张素霞持有该公司70%的股份。
五、法律上怎么看这事儿?
法律上判断著作权侵权,通常看两个条件:“接触”+“实质性相似”。
“接触”好理解,就是对方有没有机会看到你的作品。这里,双方洽谈过改编权,接触几乎是“明摆着”的。
“实质性相似”就复杂了。法律保护的是“表达”,而不是“思想”。简单说,一个点子(思想)大家都能用,但把这个点子变成具体的故事、人物、情节(表达),就有独创性了。
如果两部作品只是在题材、主题上像,那通常不构成侵权。但如果在核心人物关系链、关键桥段组合、叙事结构上高度重合,那麻烦就大了。
蔡寞琰也懂法,他说:“律师、辩护、按摩女这些元素,别人也能用,但多个元素组合起来,形成了具有独创性的具体表达,那受保护。”
六、这事儿背后,咱们普通人关心啥?
这案子还在法院审理中,最终谁是谁非,得等判决。但作为吃瓜群众,咱们可以从里头咂摸出点味儿来。
1. 原创不易,且行且珍惜。写一篇深入调查的非虚构文章,得花多少时间精力?一个电话一个电话打过去,一个案卷一个案卷看过去,才能把真实故事变成文字。这心血,应该被尊重。
2. 版权洽谈,得有下文。谈了,又不签,最后作品却出来了。这中间的“灰色地带”,让人窝火。要么好好签合同,要么明确告知“不合作了”,别玩“消失”。
3. 维权成本高,但值得一试。从发现到立案,蔡寞琰用了几个月。普通人可能没这个法律知识和精力。但这案子如果判下来,能给大家提个醒:原创的权益,是可以争取的。
4. “像”与“抄”之间,有条线。法律会去分辨。但作为观众,看到相似度这么高的作品,心里总会打鼓:这“巧合”是不是有点太巧了?
小贴士:著作权法保护的是“表达”而非“思想”。一个点子(如“按摩女杀人案”)大家可以写,但具体怎么写(人物、情节、结构)是受保护的。如果别人接触过你的作品,又做出了高度相似的表达,就可能侵权。
结语
黄晓明说电影是他的“孩子”,蔡寞琰说那“孩子”原本是他的。一场官司,两个“爹”。
其实,最理想的状态是:每个“孩子”都能找到自己的亲爹,得到应有的名分和照料。原创是源头活水,尊重原创,才能让好故事源源不断。
这案子后续如何,咱们搬个小板凳继续看。您觉得呢?#广交会上这些展品频频圈粉海外客商#​#黄奇帆被查 中纪委官网重磅发文#​#以色列定居者袭击欧洲外交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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