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识1个月闪婚、共同生活仅2个月便分居,一场仓促婚姻让男方家庭背负巨额债务,彩礼返还之争随之引发关注。近日,段家集法庭依法审结的这起农村婚约财产纠纷案件,传来履行完毕的消息:女方父母已按判决要求,足额返还男方彩礼,案件圆满落幕。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通过释法说理、判后答疑、 执前督促 等举措,清晰解读裁判逻辑,有效推动义务履行,实现“案结事了”。
2024年3月,青年甲(化名)经人介绍与女子乙(化名)相识,仅1个月后便火速订婚、登记结婚,同年5月举办婚礼。甲系初婚。婚后夫妻矛盾很快显现。甲诉称,乙婚后拒绝与其同居生活,对亲密接触刻意回避,同时与婚外异性存在不当交往。2024年7月底,乙以母亲生病为由返回娘家照料,此后仅短暂返回甲家一次便失联,双方实际共同生活时间仅2个月。

2025年5月,经宁县人民法院判决,甲与乙解除婚姻关系,为挽回损失,甲及父母将乙及其父母诉至合水县人民法院,要求连带返还彩礼。庭审中,双方就彩礼数额及返还问题各执一词。
“彩礼返还并非‘一刀切’,需综合多重因素平衡双方合法权益。”承办法官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对裁判逻辑进行详细解读:一是看共同生活时长。本案中,双方虽办理结婚登记,但实际共同生活仅2个月,未建立起稳定的夫妻感情,这是支持彩礼返还的重要前提;二是看经济负担程度。原告家庭为支付彩礼举债,远超当地农村家庭的正常承受能力,且村委会证明证实其家庭因此陷入经济困难,需优先保障其基本生活权益;三是看过错与诚信。被告婚前隐瞒婚史,婚后存在不当交往,违背了婚姻诚信原则,对婚姻破裂存在一定过错,应在彩礼返还比例上予以体现。
针对当事人庭审中及判决后关注的重点问题,承办法官逐一答疑解惑,为确保判决顺利执行,减少当事人诉累,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向义务履行方发出执前督促提示,告知主动履行可避免失信风险,若确有履行困难可申请分期履行并提供担保。
在法官的释法引导与执前督促下,义务履行方充分认识到判决的合法性与严肃性,在规定期限内将彩礼足额交付,再由法院转付原告。目前,原告已全额收到返还彩礼,困扰其多日的债务压力得到有效缓解,案件实现“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