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知了”这个网络梗,被玩到现在这个份上,确实出乎不少人的预料。老实说,我也是。

今天咱们单纯地从网络心态、企业公关的层面,不站队、只复盘,谈点得失,仅供参考。
最初,“竹知了”和“一千万以内最好的”被网友绑定打趣,只是小众调侃。更多人抱着看热闹的心态,并未引发大范围发酵。
后续大量跟风模仿的短视频层出不穷,玩梗慢慢泛滥,可能和获取流量、博取关注有一定的关系。在此背景下,品牌方选择集中投诉下架大量玩梗视频,可能这套操作反而起到了反向效果。
特别能理解品牌选择投诉下架视频,本意是为了制止大范围抹黑式玩梗,维护自身形象。这是一种权利,也不失为一种处理手段。但客观上存在一定风险。最明显的就是逆反情绪。
复盘整个事件可以看出,原本只是小范围的网络玩笑,在玩梗风潮已然蔓延开来之后,批量下架反而让事件迅速出圈。不少原本只是旁观的普通网友生出逆反心理,看过相关视频的观众也容易心生抵触。后续部分玩梗内容恶意倾向较为明显,我分析,可能一部分源头就来自这种逆反情绪。所以咱们仅仅站在公关角度可以得出判断——轻度玩梗调侃,本可以慢慢降温。强行集中投诉下架,反而容易放大事件热度。
说这些,不是要分对错,而是从效果出发评估得失。
梳理整件事,有几个层面需要厘清。
第一,“竹知了”的梗是否玩出了界?能不能这么玩?齐鲁晚报报道中,有律师认为,玩梗虽然没直接点谁谁谁的名字,但指向性暗喻很明显。如果这种暗喻是戏谑、丑化甚至嘲讽,并构成规模化传播,可能就超出了普通网络调侃的范畴,涉嫌名誉侵权。
我个人觉得,如果他说的这个“如果”确实存在,这个分析在法理上站得住脚。但如果是个假设词,是否确实存在,需要事实认定。就像有人说“如果背后有针对特定企业攻击”一样,都是指一种可能性,不是确定性。
第二,必须明确指出,企业维护自身商誉和个人名誉,是合法权利。但可能也要看到玩梗针对的是具体人,还是具体事。

从复盘看,网友这次是对“夸张营销”有情绪。从“1000万以内最好的SUV”,到“全国人民都买得起”等表述,个人觉得无论从广告法的限度,还是从对公众认知的挑战角度,都是一种对法律边界的试探,也积累了不少负面观感。可能“竹知了”的玩梗,就是网友的一种委婉吐槽方式。所以我的观点是,当我们指责玩梗要有度的时候,可能也要反思,营销表述的法度在哪里。
第三,我们应当把销售人员的个人营销发言,和这家高关注度企业的整体立场切割来看,不要把个人的销售行为和整个企业捆绑在一起。有时候,某个人、某句话,仅代表当时当刻的表达,不建议动辄上升到代表母公司、大企业,甚至上升到国家层面、安全层面。
任正非先生曾说过,不要把华为与爱国简单捆绑。“不能说用华为产品就是爱国,不用就是不爱国。华为产品只是商品,如果喜欢就用,不喜欢就不用,不要和政治挂钩。”他还表示,“不要煽动民族情绪,千万不能煽起民粹主义之风,这是有害国家的。”
这些话体现了一种难得的清醒。我非常敬佩这种大视野、大格局。
回到“竹知了”这个梗如何化解,我个人认为应该有多种更体面的方式——解释式、改进式、自嘲式、法律途径起诉式等等,都符合现代公关理念。国内就有知名企业、企业家用幽默、智慧的方式,甚至用“自黑”来回应、来消解,有着成功的案例。
“竹知了”事件提醒我们,营销有法度,玩梗别失度。各方都要有包容,也要有雅量。千万别把竹知了,当成一个道具,变成一场没有赢家的对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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