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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光废昌邑王列112条罪,新帝27天做了多少荒唐事?

公元前 74 年,长安未央宫的朝堂上,大司马霍光手里攥着一份足足写了 112 条罪名的奏疏,当着满朝文武的面念得掷地有声

公元前 74 年,长安未央宫的朝堂上,大司马霍光手里攥着一份足足写了 112 条罪名的奏疏,当着满朝文武的面念得掷地有声。底下坐着的年轻皇帝刘贺,脸从通红憋到惨白 —— 这时候他刚坐上龙椅 27 天,连皇宫的路还没认全,就要被赶下台了。

你可能会好奇,27 天撑死也就一个月,一个皇帝能荒唐到哪儿去?难不成真能把皇宫掀了?可霍光列的 112 条罪,每条都有鼻子有眼,连《汉书》都专门记了一笔。今天咱们就掰扯掰扯,这位 “最短命皇帝” 到底干了多少离谱事儿。

1. 从昌邑王到皇帝:一场赶鸭子上架的闹剧

刘贺本来是昌邑王,封地在今天的山东巨野,说白了就是个没啥权力的诸侯王,每天喝酒打猎日子过得挺滋润。结果元平元年,汉昭帝突然驾崩,还没留下子嗣。这时候朝堂上最有话语权的就是霍光,他思来想去,觉得刘贺年纪轻,看着 “好拿捏”,就下了诏书,让刘贺赶紧来长安继位。

按说这是天大的好事,换别人早就规规矩矩赶路,一路上还得装装孝顺、讲讲礼仪。可刘贺倒好,从昌邑出发的时候就开始作妖。《汉书・昌邑王传》里写,他一路上赶着马车狂奔,一天跑两百多里地,拉车的马都累死好几匹。更离谱的是,路过济阳的时候,他还让人去抢当地的小姑娘,藏在车里带进京 —— 这还没当皇帝呢,就先犯了欺男霸女的错。

到了长安城外,礼仪官跟他说,按规矩得哭丧,毕竟老皇帝刚没。刘贺却摆着手说:“我嗓子疼,哭不了。” 直到进了城,离未央宫只剩几步路了,在霍光的反复催促下,他才挤了几滴眼泪,装装样子。就这态度,其实已经让霍光心里打鼓了,只是这时候木已成舟,只能先让他继位。

2. 112 条罪里的荒唐:27 天把皇宫变成 “游乐场”

刘贺刚坐上龙椅,屁股还没捂热,就开始放飞自我。霍光后来列的 112 条罪,咱们挑几个典型的说说,你就知道他有多离谱。

首先是 “滥用皇权”。他继位才几天,就把从昌邑带来的 200 多个旧臣全封了官,不管这些人懂不懂朝政,甚至还有之前跟他一起斗鸡走狗的混混。不仅如此,他还急着给这些人发赏赐,把皇宫里的黄金、绸缎往外搬,短短十几天就赏出去好几万两 —— 要知道当时汉朝刚经历过汉武帝后期的消耗,国库本来就不宽裕,他这纯属 “败家”。

然后是 “沉迷享乐,不问朝政”。老皇帝的丧期还没过,宫里还挂着白布呢,刘贺就把昌邑带来的乐师叫到皇宫,让他们在大殿上吹拉弹唱,甚至还跳那种特别欢快的 “鱼龙曼延” 舞。更过分的是,他还把皇宫里的车马、兵器拿出来,跟手下人在宫苑里打猎,每天玩到半夜才回宫,第二天根本不上朝。有大臣劝他收敛点,他直接把人骂了出去,还说 “我是皇帝,我爱干啥干啥”。

还有更没底线的,《汉书》里提了一嘴,说他 “与孝昭皇帝宫人蒙等淫乱”—— 简单说就是跟汉昭帝留下的宫女乱来,这在当时可是大逆不道的事。而且他还下令,谁要是敢把这事说出去,就砍谁的头。

可能有人会问,112 条罪,27 天平均下来一天就得犯 4 条多,这可能吗?其实这里面确实有一些 “小事”,比如 “擅自改变皇宫守卫的班次”“没经过批准就给亲信发通行证” 之类的,但这些小事加起来,就暴露了他一个致命问题:根本没把皇帝的职责当回事,只把皇宫当成了自己的 “私人游乐场”。

3. 霍光出手:废帝不是 “夺权”,是真没法忍了

霍光一开始可能还想着 “教教他”,毕竟是自己选的皇帝。可看着刘贺越来越离谱,他终于意识到,这不是 “教不教” 的问题,而是刘贺根本没打算当一个好皇帝。

有一天,霍光找来了自己的老部下张安世,还有丞相杨敞,偷偷商量:“再让他这么闹下去,汉朝的江山都要被他毁了,咱们得想个办法。” 几个人合计来合计去,最后决定 “废帝”—— 这在汉朝历史上可是头一遭,风险极大,搞不好就得满门抄斩。

公元前 74 年六月二十八日,霍光召集了文武百官,还有宗室贵族,在未央宫开会。他先把刘贺的 112 条罪一条一条念出来,念完之后问大家:“这样的皇帝,能治理天下吗?” 底下的人早就对刘贺不满了,纷纷说 “不能”。霍光接着说:“既然如此,咱们就得遵奉宗庙,另选贤君。”

这时候刘贺还在宫里喝酒呢,根本不知道外面发生了啥。直到霍光带着大臣们进来,把他的皇帝印玺收走,他才反应过来 —— 自己这 27 天的皇帝生涯,就这么结束了。

4. 27 天闹剧的启示:位置≠能力

刘贺后来被遣回了昌邑,再后来又被封为海昏侯,直到去世。2011 年,海昏侯墓被发现,里面出土了大量的黄金、玉器,还有孔子屏风、竹简之类的东西,这也从侧面印证了《汉书》里说的 “刘贺奢侈成性”。

其实回头看这场 27 天的闹剧,刘贺的问题根本不是 “荒唐” 那么简单,而是 “德不配位”。他以为当皇帝就是 “想干啥干啥”,却忘了皇帝背后是整个国家的责任。霍光列的 112 条罪,与其说是 “罪名”,不如说是 “警告”—— 警告每一个坐在高位上的人,位置越高,越要收敛自己的欲望,越要清楚自己该做什么。

放到现在也一样,不管是在公司当领导,还是在团队里当负责人,都不能像刘贺那样 “任人唯亲”“只顾自己开心”。不然就算你暂时坐住了位置,也早晚会被 “请下来”。

你们觉得刘贺这 27 天的荒唐,是真的不懂做皇帝的规矩,还是故意跟霍光对着干?要是你在当时的朝堂上,看到新皇帝这么胡来,敢站出来劝谏吗?评论区聊聊你的想法~要是觉得这段历史有意思,也别忘了关注我,后面还会跟大家唠更多汉朝的奇人怪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