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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当地时间11月5日,欧盟委员会宣布对中国中车集团展开调查,理由是中国国有中国中车在葡萄牙首都里斯本的铁路建设工程中可能存在的市场扭曲行为。并声称根据初步调查,它发现这家中国机车车辆制造商的葡萄牙分公司在参与 4月份建造里斯本新“紫罗兰”线的竞标时可能受益于“外国补贴”。
据发行人 Metropolitano de Lisboa称,此次招标吸引了四份报价,价格从5.99亿欧元(6.9855亿美元)到7.16亿欧元不等,该发行人尚未选出最终获胜者。
这是根据欧盟的《外国补贴监管》制度对中车展开深入调查又一次针对中国企业发布的调查行动。但据了解,这并不是第一次欧盟以“维护公平为由”对中企开展调查行动了,自2023年7月12日《欧盟第2022/2560关于扭曲内部市场的外国补贴条例》(“《外国补贴条例》”)正式施行以来,针对多起中国企业参与的公共采购程序展开深入调查并导致相应项目投资活动的终止。
如,2024年4月,欧委会根据《外国补贴条例》第14条对某中国安检设备企业的欧洲子公司进行了《外国补贴条例》实施以来的首起黎明突袭检查。
2024年1月22日,欧委会对某中国轨道交通装备企业就参与保加利亚交通和通讯部价值6.1亿欧元的20辆电动机车公共采购投标项目开展调查,最终以项目撤出竞标终止调查。
2024年4月3日,欧委会对某光伏企业与某电力能源设施企业就参与罗马尼亚光伏产业园公共采购招标项目进行调查,认定有充分迹象表明上述两家企业获得了包括政府补助(government grants)、税收返还(tax refunds)、财政激励(fiscal incentives)和税收征管(levies)等形式在内的外国补贴,最终也是以企业撤出项目竞标终止调查收场。
或可以预见,未来欧洲市场的中资企业在欧洲开展竞投标活动,或都将再次接受欧盟所谓的“维护公平”的调查。
可笑的是,欧盟对我实施相关打压行为的理由“维护公平竞争”,“保护我们(欧盟)单一市场免受扭曲对于确保公平竞争、支持择优竞争的公司以及维护欧盟的经济安全至关重要。”——欧盟工业专员斯蒂芬·塞茹恩 (Stephane Sejourne)回应称。
但全世界都知道,究其深层次原因或是对中国基建全球化崛起的防御性反应,毕竟以成本高、周期长著称的欧洲传统基建的制造商,跟我们高效、低价、实力强的制造商相比确实没有什么市场竞争力。简而言之欧盟对我投资行为开展调查行为就是人为的干预市场,利用《外国补贴条例》为中企设置一系列“贸易投资壁垒”,借此为本国企业创造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