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部分自媒体平台发布河南多地推行中小学春秋放假的信息,使中小学春秋假成为社会热点。记者从周口市教体局获悉,有关我市春秋假的消息不实,请大家不信谣、不传谣。
春秋假指在中小学春季、秋季学期中增设的短假期,与寒暑假区分。这一假期并非新生事物,对许多80后、90后,尤其是农村长大的群体而言,早年的“麦假”“农忙假”便是春秋假的雏形。
今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明确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实际探索设置中小学春秋假”。
5月,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方案中同样提到“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实际探索设置中小学春秋假”。
9月,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扩大服务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进一步就探索中小学春秋假制度作出安排,明确“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气候条件、生产安排、职工带薪休假制度落实等因素,科学调整每学年教学和放假时间,探索设置中小学春秋假,相应缩短寒暑假时间,增加旅游出行等服务消费时间”,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10月,广东、浙江、湖北等多地中小学公布春秋假安排,部分地区将秋假集中在11月,通过调休形成5天“小长假”,部分区域最长可连休9天。
市教体局提醒广大市民,切勿以谣传谣,有关中小学假期安排以官方信息为准。
来源:周口晚报 编辑:任华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