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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大动作!新建九年一贯制、十二年制学校,引进优质民办高中

天津市河东区教育发展规划4月20日,天津市河东区教育局发布关于对《河东区教育事业“十五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公开征

天津市河东区教育发展规划

4月20日,天津市河东区教育局发布关于对《河东区教育事业“十五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其中明确——

统筹优化教育资源布局,有序推进2-3所九年一贯制和十二年制学校项目建设,推行贯通培养模式;新建及提升改造实验室40余间,提升改造校园操场2.7万平方米;创办“钱学森”品牌学校,培育“行知”教育品牌;探索高水平民办教育机构,引进1-2所优质民办高中;统筹建好天津一中、天津市实验中学市教委直属学校与区新建学校合作办学,实现新建学校高位起航;建好1所市级3所区级“品牌高中”项目培育学校,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持续加强3所市级“强校工程”项目学校和2所区级“跨越工程”项目学校建设。加快学科特色课程基地建设,形成科学、人文、艺体等多类型发展格局,争创1-2所市级科学高中。

意见征求时间为2026年4月20日至2026年5月20日,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建议:

电子邮件:hdqjyjmsz@tj.gov.cn

联系电话:022-24160231

下面可以来看看

意见征求稿的主要任务部分内容

河东区教育事业“十五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节选

深化“五育”融合铸魂育人

1.开展新时代思政教育。巩固“大思政课”综合改革实践成果,完善“三全育人”育人模式。坚持将党的创新理论融入思政课建设,完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课程体系,巩固“第一主课”首要地位,积极打造思政“金课”。推动思政课实践教学与社会实践、研学实践的有机融合,推进大中小学思政教育一体化建设,充分发挥“五老”作用,借助军休所、“五爱”阵地等资源优势,完善“教联体”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建立健全家庭教育工作机制,开设“亲子沟通技巧”课程,升级“家长学校”课程体系建设。

2.持续提升教学质量。深化课程教学改革,持续推进课堂教学提质增效,构建“基础课程+拓展课程+特色课程”体系。持续加强实验教学,全面实施人工智能教育,做好STEM教育改革工作,优化“贯通·融合·联动”三维驱动STEM课程体系,总结推广科学教育河东经验。实施“深度学习”行动计划2.0,推进“教学评一致性”改革,建好12个市级义务教育学科课程培育基地,示范带动全区义务教育学校优化学校课程方案、基于课程标准实施教学建立健全教学常规管理制度,加强对教学过程的监控和指导。

3.树立“健康第一”理念。加强学生体质健康促进工作,全面落实体育课时及大小课间活动相关要求,严格保障中小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低于2小时,健全校、区、市三级体质健康测试体系,稳步提升体质健康测试优良率。每年组织开展不少于10项区级体育竞赛活动,鼓励各中小学开展全校性运动会和以年级、班级为单位的各类体育竞赛。筑牢学生健康防线,抓严抓实校园传染病防控,常态化开展学生常见病监测与干预工作,有效做好体重管理与近视防控。落实健康教育进课程,普及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加强学生艺术团建设,持续开展区级美育实践课堂文艺展演和优秀学生艺术团展示交流活动。加强区级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每年举办河东区中小学生劳动技能大赛,并结合植树节、五一劳动节、农民丰收节等节日,组织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构建医教融合、家校结合的心理健康教育体系,强化生命教育,培养学生珍视生命、乐观向上的心理品质。

4.加强科学教育。与科协、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合作,推动学校主阵地与社会大课堂有机衔接,通过“走出去”与“引进来”相结合的方式,丰富中小学科技活动内容。充分利用各类科普教育基地,组织学生进行场景式、体验式科学实践活动,营造浓厚科普宣传氛围。结合“科普周”和“科普日”,组织中小学开展“科普进校园”系列活动,实施“科学家精神进校园”行动。充分发挥各中小学聘请的科学副校长的作用,组织参加各级各类科技创新大赛,提高青少年科技创新能力。

教育资源优化提质

5.完善同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供给机制。

结合区内人口结构变化趋势,健全学位供需动态监测与预警机制。基于人口集中流入片区各学段学位资源现状,合理采取学段资源动态贯通使用、校内挖潜扩容及新建改扩建等举措,切实保障学位供给与入学需求动态匹配。探索跨学段、跨校际余额调配,实现学位资源“梯次流转、随峰使用”。统筹优化教育资源布局,有序推进2-3所九年一贯制和十二年制学校项目建设,推行贯通培养模式。

6.提升学校硬件建设水平。筑牢教育现代化硬件基础,持续加大对学校教育设施的投入力度,严格按照国家标准配齐配足教学设备和实验仪器设备,新建及提升改造实验室40余间。提升改造校园操场2.7万平方米。持续不断新建、复建中小学校园食堂,实现中小学食堂全覆盖,让学生安心、家长放心。

7.引进优质教育资源。主动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积极引进北京等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办学,共建附属学校,创办“钱学森”品牌学校,培育“行知”教育品牌,深化与市内优质中小学幼儿园联盟,通过集团化办学等实现管理、课程、师资的深度融合。探索高水平民办教育机构,引进1-2所优质民办高中。

师资队伍强基赋能

8.大力弘扬践行教育家精神。坚持教育家精神铸魂强师,始终把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摆在首要位置。持续深化师德典型选树宣传工作,挖掘身边楷模,讲好河东教育故事,扩大师德宣讲团覆盖面与影响力,以榜样示范引领师德师风建设整体提质增效。健全师德考核评价机制,以《河东区中小学校教师师德师风评价方案和评价标准》为抓手,将师德融入教师发展全过程,严格落实师德承诺和师德档案管理机制,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9.持续强化师资招聘力度。加大人才引进力度,通过公开招聘、专项引进等渠道,重点充实紧缺学科与基层一线师资力量,严把教师入口质量关,完善岗位设置、招录流程及政策保障,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持续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扩大自主招聘试点范围,精准聚焦紧缺学科与高层次人才,开展靶向招聘和优秀人才引进计划,提升教师队伍“源头活水”质量。持续优化教师队伍年龄、职称、学历等结构比例,推动教师学历提升,促进全区师资队伍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满足教育教学实际需求。

10.深化教师专业发展支持体系。紧扣天津市“未来教育家攀登计划”,深入实施“河东区活力教师培养计划”,完善“启航—护航—助航—领航”全周期梯次培养机制,完善全员培训、新任教师(校长)培训、骨干教师培训、教育家型教师校长培训四维体系,分层分类精准赋能新入职教师、在岗教师、骨干教师与卓越校长。培养推选教育创新人才,以创新人才工作室为支点,搭建跨校协同研究平台,推动项目式教研与跨学科融合。聚焦教育教学改革、创新育人模式、课堂教学提质等重点领域发力,辐射引领教师专业成长,打造梯队结构合理、专业素养过硬的教师队伍。

11.完善评价激励机制和管理改革。深入推进中小学(幼儿园)人事制度改革,树立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的教师评价导向,强化职称评聘、竞聘上岗等工作的激励效能。发挥高级职称教师示范引领作用,充分激发教师教书育人活力。持续深化“区管校聘”管理改革,加大教师调用、交流力度,推动千名教师交流轮岗,精准配置区域内师资。进一步完善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强化编制动态调整与学校发展、学段需求的深度融合,提高编制使用效益。

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

12.强化公办力量。大力发展公办园,通过新增公办学位、推动公办园扩容增量等举措,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覆盖面,稳步提升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优化普惠性学前教育布局结构,巩固提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普惠原则,持续加大公办园投入与扶持力度,完善办园条件、提升教师专业能力,让更多适龄幼儿就近享受优质普惠学前教育。巩固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成绩,逐步构建公益普惠、安全优质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13.提升保育质量。全面实施慧育未来学前保育教育质量提升项目,构建科学的保教质量提升体系,打造“学—竞—展”一体化教师成长路径,激发教师成长动力。通过搭建交流平台、开展专题培训与互学互鉴活动,推动项目成果辐射。积极推动高质量幼儿游戏研究成果辐射,发挥市区级试点园示范引领作用,探索符合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的游戏教学模式,提供可借鉴的实践样本。打造2个河东特色区级品牌示范园所,以品牌引领带动区域园所整体提质,推动区域学前教育提质增效。

14.聚焦教育贯通。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3岁幼儿,开展2-3岁幼儿照护技能培训,提升教师照护能力。逐步完善3-6岁幼儿科学幼小衔接体系,构建3个区级实践共同体,整合幼儿园与小学资源,通过开展常态化实践研究凝练可复制的衔接经验,形成科学衔接的教育生态。以融合教育试点园为引领逐步推进学前特殊儿童融合教育工作,为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特殊需求儿童提供学前教育服务。完善学前教育保障机制,逐步推进学前免费政策,构建多层次、专业化服务体系,实现学前教育各阶段贯通发展,进一步满足家庭育儿需求。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15.深化紧密型集团化办学、学区化办学。完善“7个教育集团+5个紧密型学区+11个学校联盟”的发展格局,通过资源共享、课程共建和教师交流,打造特色品牌学校;打造1-2个市级优质办学集团和1-2个示范学区。制定集团化办学退出机制,培育河东新优质品牌,做好品牌输出,加大新优质资源辐射力度。统筹建好天津一中、天津市实验中学市教委直属学校与区新建学校合作办学,实现新建学校高位起航。

16.强化共同体建设。加强与和平区、蓟州区区域教育发展共同体建设,在集团化办学、教育合作、学校管理、学生思政、教师培训、教育科研、课程开发、信息资源共建共享、“五育”育人等方面开展灵活多样的合作交流,进一步提升区域发展活力,带动教育提升品质,全面提升区域教育发展共同体工作实效。

17.深化普特“手拉手”共建机制。充分发挥荣致学校实践体验基地作用,推动荣致学校与9所普通学校协同联动,实现师资共育、资源共享,夯实融合教育基层支撑。荣致学校强化医教结合、康教一体,完善与社区医院、疾控中心等多部门协同服务链条,为残疾学生提供筛查、康复、教学一体化精准支持。推动特殊教育均衡发展,真正实现全纳、公平、优质、均衡的融合教育新格局。

高中教育多样化特色发展

18.推动普通高中分类错位特色发展。聚焦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优势学科与特色课程建设、教科研能力提升、办学影响力增强等重点任务,深化特色高中体系建设。建好1所市级3所区级“品牌高中”项目培育学校,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持续加强3所市级“强校工程”项目学校和2所区级“跨越工程”项目学校建设。加快学科特色课程基地建设,形成科学、人文、艺体等多类型发展格局,争创1-2所市级科学高中。

19.加强综合高中建设。拓展办学模式新渠道,以提升关键办学能力为重点,建好职业学校综合高中。打造多种开放形式、多场景的实践教学载体。同步完善学籍管理、考试招生、教学管理等配套制度。大力推进普职融通,扩大综合高中办学规模,加强与普通高中的深度合作,联合开发特色课程、实践课程,满足学生多样化成长需求。

产教融合深融互促

20.深化产教融合。依托天津市河东区职工大学(天津河东开放大学),深化“产业园区+职业教育”模式,主动对接区相关部门,与区域内重点产业园区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鼓励职业院校聘请企业技术骨干担任兼职教师,选派专业教师入企实践,打造高水平“双师型”团队。举办行业讲座,增强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实现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效衔接,形成校企协同、育训结合的产教融合机制。

21.做好终身教育。依托社区教育体系,推动产教融合向基层延伸,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职业培训网络。以街道试点推进数字赋能学习型社区建设,完成市级试点任务书三年目标,运用数字化手段提升服务社会能力。实施社区教育“能者为师”培养计划,依托非遗传人、能工巧匠开展特色传承活动和社区大讲堂,打造“一街一特”社区教育品牌。不断壮大区校终身学习联合体,共同开展“手机课堂”“音乐活动”等进社区服务,做实社区教育实验项目。围绕“让学习成为一种生活方式”主题,办好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积极培育推介“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动学习型社区建设与就业创业有机结合,提升居民劳动素养和就业竞争力。

数字教育智慧升级

22.夯实数字教育新基建。实施教育专网升级工程,推进“数—算—云—网”一体化建设,深化IPv6规模化部署。建设区域教育云平台,构建“区级中心云+学校边缘节点”协同架构,支撑智慧教育应用高效运行。完善教育公共应用服务平台,统一用户认证、数据融通共享。统筹推进智慧安防、智慧健康、智联管理等应用落地,构建“云—网—端—用”一体化的校园智能生态系统,为教育数字化转型提供坚实底座。

23.深化数据治理赋能。建设区域教育数据中台,健全数据采集、质量、共享、利用全流程治理机制,实现学籍、教学、健康、安全等多源数据汇聚融通。构建学生、教师、学校多维画像体系,打造教育“数据驾驶舱”,为教育决策、资源配置、质量监测提供精准数据支撑。推动与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市级教育数据平台对接,打通数据流通渠道,促进跨平台协同应用。探索教育数据开放共享,支持个性化学习、精准教学、科学评价等场景创新。

24.推进人工智能赋能教育。深入落实国家智慧教育平台深化应用和人工智能赋能教育行动试点任务,推动人工智能与教育教学全场景深度融合。依托天津七中全国人工智能教育基地和市级“人工智能+”试点校,培育一批智能教学、智能评价、智能管理典型应用场景。探索教育垂类大模型和智能体开发应用,推广新一代智能终端和AI助手进课堂。建立人工智能教育应用审查与风险评估机制,确保技术应用安全可控。

教育治理提质增效

25.推进教育评价改革。着力构建并完善以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为核心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坚决破除“唯分数、唯升学”的顽瘴痼疾。打破传统的学业成绩单一维度,建立涵盖品德发展、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等多个方面的评价指标。将其作为学校改进教学管理、教师优化育人方式、家长了解孩子发展状况的重要依据。深入实施活力评价项目,拓展项目结果应用的深度和广度,持续深化校级层面评价结果应用,完善校级评价报告,遴选典型学校,加强校级评价结果解读,指导学校制定校级层面评价结果应用流程和要求,根据学校需求,邀请优秀专家指导学校制定针对性改进举措,推动评价结果应用在校级层面落地见效。

26.深化教育科研体系建设。围绕内容、范式、成果等方面对教育科研进行重构、迭代和转化,不断深化教育科研体系化建设。教育科研内容重构,从“教材教法”到“三维立体”,即构建“学科素养+数字能力+教育创新”的三维内容体系;教育科研范式迭代,从”经验示范”到“循证改进”,形成“证据收集—数据分析—问题诊断—教学改进——迭代优化”的闭环,提高教育科研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教育科研成果应用,从“科研文章”到“实践转化”,建立“研究—试点—推广”的机制,引领大范围教学创新。

27.持续巩固“双减”工作成效,提升校外培训法治化治理水平。实施“清朗护苗”隐形变异培训专项整治行动,紧盯商务楼宇、居民小区等重点区域,联合区属相关部门开展常态化排查,对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无证培训等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实现动态“清零”。强化线上线下违规广告清理与典型案例曝光,形成有力震慑。同时,进一步规范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准入与监管,切实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实施课后服务、课堂教学、作业设计三大提升工程。落实课后服务“5+2”工作要求,各学校100%提供“5+2”课后服务,供学生自愿选择参加。进一步增强课后服务吸引力,推动课后服务向“素质拓展”纵深转变。每年开展1次区级优秀作业设计评选活动、1次区级精品课堂教学展示活动、1次区级课后服务优秀案例评选活动。

强化开放教育协同合作

28.推进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全面深化区域合作机制,主动对接北京朝阳、海淀、河北邯郸等优质教育资源,在“三地四区(市)”合作基础上,不断扩充共建区域,形成“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联盟”,推动学校结对、课程共建、教研互通。实施“骨干教师赴京冀”研修计划,引进京冀教师、校长在河东设立工作室,实现高端人才双向流动。打造2-3所协同发展示范校,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区域教育协同发展经验。

29.积极开展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支持选派优秀中青年教师赴海外和港澳台地区访学、进修。加强孔子学院下设“孔子课堂”品牌建设。促进与友好城市中小学校师生交流。提升区属接收国际学生资质学校的管理和服务水平。积极引进世界顶级教育资源和国际先进教育模式,加强中小学国际理解教育,推进国际资源、经验与本土的融合与创新,不断深化教育国际化交流与合作。

30.加强对国内教育薄弱地区的援助与合作。持续深化对新疆、西藏等西部地区的教育支援,扎实做好甘肃迭部、宁县对口帮扶工作。持续选派骨干教师赴教育薄弱地区支教,组织教学专家开展送教帮扶和教师专项培训,有序接纳对口地区教育干部、教师来区内跟岗研修。鼓励区内中小学与受援地区学校建立结对共建机制,通过资源共享、课程共建、教研共进等方式,不断提升教育辐射带动与对口服务水平。加大教育帮扶宣传引导力度,厚植援助合作社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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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

原文链接:

https://www.tjhd.gov.cn/zmhd/jcyjzj/202604/t20260420_7284618.html?sessionid=

下面为大家整理了

河东区截止目前

调整的教育政策汇总

不清楚的家长朋友们

快来一起看看吧

河东区政策调整汇总

调整小学转学政策

▶实施范围

适用于2025年起转入河东区小学的学生。

▶调整小学申请转学登记时间

小学仅可申请暑假转学,转学登记时间为每年放暑假前一周。新二至新五年级可申请转学,新六年级不接收转学。

▶调整小学申请转学条件

小学生申请转入时,河东区教育局将根据本区教育资源配置情况,在全区公办小学范围内统筹安置转学生。具体实施方式为:

1.本通知实施前,已持有河东区户籍及对应房产的家庭,其适龄儿童仍可在规定的时间和年级申请转学。

2.本通知实施后,取得河东区户籍及对应房产的家庭,如所购房产为河东区范围内的存量房(二手房),则须持有房产满三年方可提出转入申请;如所购房产为河东区范围内的新建商品房(一手房)则不受影响。

3.本通知实施后,取得河东区户籍及对应房产的家庭申请转学时,转学生所在户籍的户主以及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或公有住宅房屋的承租人必须是转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私产房的产权所有人须持有全部产权。

转学登记方式以届时学校张贴的转学通知为准。

调整部分小学入学政策

▶实施范围

适用于持有河东区实验小学、河东区第二实验小学、河东区缘诚小学、河东区前程小学、河东区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服务片区内户籍及对应房产且“房户一致”的家庭适龄儿童,自2025年秋季学期起小学入学的新一年级学生。

▶具体内容

1.本通知实施前,已持有上述学校规定户籍及对应房产且“房户一致”的家庭,其适龄儿童仍可按规定在上述学校正常登记入学。

2.本通知实施后,取得上述学校规定户籍及对应房产且“房户一致”的家庭,如所购房产为存量房(二手房),则须持有房产满三年,其适龄儿童方可在对应学校登记入学,否则将统筹安排到全区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小学,持有房产满三年时间截至入学当年的8月31日;如所购房产为新建商品房(一手房)则不受影响。

3.本通知实施后,取得上述学校规定户籍及对应房产且“房户一致”的家庭申请登记入学时,其适龄儿童所在户籍的户主以及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或公有住宅房屋的承租人必须是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私产房的产权所有人须持有全部产权。

▶实施时间

本通知自2024年11月15日起实施,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本政策解释权归河东区教育局所有。若天津市就学政策有重大调整,以当年政策为准。

调整初中回户籍地升学及转学政策

▶实施范围

适用于2026年秋季学期起,河东区初中回户籍地升学及转学学生。

▶条件调整

1.本通知实施前,已持有河东区房产的家庭,其适龄学生仍可正常申请。

2.本通知实施后取得河东区房产的家庭,须持有房产满三年方可提出申请,持有房产满三年时间截至入(转)学当年的8月31日。

3.上述房产是指存量房屋(二手房),新建商品房(一手房)不受影响。私产房屋须持有全部产权,持有时间以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签章日期为准,公有住房持有时间以取得公有住宅房屋租赁合同的签章日期为准。

▶时间调整

河东区初中回户籍地升学及转学时间为每年秋季学期,其登记时间调整为每年5月。

▶安置办法

1.回户籍地升学学生在河东区小学毕业生派位录取后,统筹安置在全区有空余计划的学校。

2.转学学生统筹安置在全区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其他事宜

本通知自2026年3月2日起实施,解释权归河东区教育局。若天津市及河东区就学政策有重大调整,以当年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