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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卧底5家医美机构:罚款280万!渠道佣金高达90%

本文为《大美界》原创作者 | 崔志强10月26日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报道了医疗美容“渠道佣金”乱象调查,点名了以下5家医

本文为《大美界》原创

作者 | 崔志强

10月26日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报道了医疗美容“渠道佣金”乱象调查,点名了以下5家医美机构:

武汉涞曼熙妍医疗美容

杭州盛熙医疗美容

杭州星圣娅医疗美容

武汉媛颂医疗美容医院(对外使用名称为“武汉艾薇医疗美容门诊”)

柏荟医疗

从央视的报道,不难看出以下三点:

其一,医美机构获客之难,存活艰难,不惜给渠道佣金高达90%,也要拉单。

其二,医美中游内卷成“麻花”,A家给60%,B分佣70%……

其三,医疗美容渠道佣金乱象被越来越消费者所知晓,透明化是未来必然趋势。

北京国标(济南)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高忠岩对《大美界》表示:“渠道医美若想摆脱‘灰色地带‘,必须通过‘合规体检’把‘高佣金’变成‘明佣金、合理佣金、入账佣金’。

否则,在监管趋严、消费者维权意识提升的背景下,继续靠‘暗扣’抢客户,不仅容易因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和《行政处罚法》面临巨额行政罚款,还可能因商业贿赂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触发民事赔偿,甚至有触犯《刑法》的风险,最终得不偿失。”

以下为央视对5家医美机构的报道:

1

武汉涞蔓熙妍医疗美容:

渠道佣金高达90%

● 对话

央视记者:我之前听说你们这边返利比例可以很高。

武汉涞蔓熙妍医疗美容渠道经理:如果是长期合作,返利比例都好谈,你决定就行,60%以上是没问题的。

央视记者:60%以上?那80%可以吗?最高的话有90%吗?

武汉涞蔓熙妍医疗美容渠道经理:90%也可以,但要看业绩,比如一个月能做多少业绩。

央视记者:要做50万业绩才能达到90%?

● 央视解说

记者邀请一位希望改善双眼皮形态的消费者作为志愿者,前往了武汉涞蔓熙妍医疗美容机构。

记者看到,大厅内聚集了不少消费者,每位等待手术的消费者身边都有1-2位陪同人员。

按照流程,涞蔓熙妍市场部一名自称“管家”的工作人员引导记者和志愿者来到咨询师处进行面诊。

武汉涞蔓熙妍医疗美容面诊师表示,双眼皮项目活动价是9800元。眼窝填充我们是5800元,9800元加上5800元的眼窝填充,一共15600元,这是两个项目,还要加上590元的全麻体检费。

面诊期间,这位咨询师明确表示,必须先完成眼窝填充,机构才承接双眼皮手术。

涞蔓熙妍的这位管家把作为渠道方的记者悄悄叫到另一个房间,告诉记者,若这笔交易成交,记者可以直接拿走80%的返利。

2

杭州盛熙医疗美容:

价格(渠道)说了算

● 对话

央视记者:咱们大概有多少服务人员?

杭州盛熙医疗美容渠道经理:每天在院的服务人员大概有四五十个;如果是外面的渠道代理,给我们介绍客户的,那就数不清楚了,几千个都不止。

我们给你的提成大概在60%-70%左右,具体看你每个月的业绩,也可以给你定个业绩指标,比如做50万业绩,我给你结算75%;反正最高可以给到80%,100万以上业绩就给你80%。

到时候我跟你交代好流程,你跟面诊师对接就行,我不可能陪在你旁边,不然人家一看就知道你是医院找的渠道,就露馅了。

所以医院我们都是配合你,面诊完了以后,那价格其实是你说了算。面诊师会配合你,那面诊师肯定是所有地方都要改变一下,医生给他看过,那我们拿到面诊单,项目已经填好了,那医生也会配合。

● 央视解说

在杭州盛熙医疗美容,当渠道经理确定记者可能带来高含金量客户后,热情招待了记者。

经介绍,这里的经营面积达13000平米,有十几位高薪聘请的专科医生,日均接待面诊咨询客户超百人,渠道合作方数量多达数千家,年产值约4亿元。

交谈中对方表示,渠道中介通常可以获得面诊价60%至70%的佣金。在得知记者所介绍的客户消费能力较强后,机构还进一步制定了分级业绩与返利机制,佣金在手术当日就可以结算。

这类渠道医美机构通常不会向消费者透露整套流程及返利情况。

记者在对多家渠道医疗美容机构调查后了解到,渠道人员主要来自三类:

一是理发店、美容院等生活美容机构的从业人员;

二是机构自己培养的市场人员,常在KTV、夜场、足浴店等场所开发客户;

三是由熟人关系发展而来的渠道中介。

高额的渠道费往往占据了医美消费总额的大部分,这不仅增加了消费者的经济负担,还可能导致医院在医疗上投入不足,存在医疗安全隐患。

此外,为了获取更高的提成,一些医美中介或渠道代理商可能夸大医美项目效果,隐瞒潜在风险,从而诱导消费者进行不必要甚至不适合自身情况的医美消费。

3

杭州星圣娅医疗美容:

针剂项目收益全给渠道

● 对话

杭州星圣娅医疗美容渠道经理:眼睛、鼻子、隆胸、抽脂这些大项目我们都做,主要以手术为主。

那给到客人6折,他们心理上会觉得比较能接受。

对,折后的价格优惠很多,你看原价基本上都很贵。

你就按6折价乘以0.2算,0.2以外的80%,除掉医院后台成本后,全部都是给你们的。

针剂项目的收益全部抛给你们(渠道),我们一分钱都不要。

假设肋骨隆鼻报价3万元,先乘以0.2的底价(这是手术基础费用),剩下的80%都是给你们的。0.2对应的就是6000元,再加上580元的体检费、1500元的全麻费、298元的拍片费,还有住院一天300元、挂水200元、护工一天300元,相当于这个肋骨隆鼻手术,医院的底价大概是9000多元。

9178元是医院的底价,除此之外,不管你报多少价——比如报5万,只要顾客成交价是5万元的鼻子,扣掉医院9178元的成本,剩下的40822元,全部都是你们的。

咨询师全部都要去提方案、升单什么等,都要咨询师去进行一个操作。

● 央视解说

在杭州星圣娅医疗美容机构,渠道经理对记者详细介绍了主营业务。

这位渠道经理还向记者提供了一份内部报价表。

仔细分析后,记者发现这份报价表中隐藏了不少套路——每个项目都有两种价格。

例如针对“中下面部无切口拉皮加苹果肌复位”这一项目,其收费最低标准为82800元,而另一种6折价格则为49800元。

当记者询问这两种价格的具体含义时,这位渠道经理故作神秘地解释道:所谓的“收费最低标准”,是渠道人员带领消费者面诊时,咨询师首先给出的价格;而6折价格则是在面诊接近尾声时,渠道中介自我包装,声称这是为消费者“争取到的折扣”,从而促成签单。

这位经理承诺,消费者签单交钱后,渠道人员隔日就可以拿走消费金额的8成作为佣金。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高额返点只是机构吸引渠道中介的手段之一。

为了进一步激励渠道中介带来客户,这位渠道经理还承诺,只要是中介带来的客户,除了主营业务外,诸如打针、射频等项目的所有收益都将全部返还给渠道中介。

为了表示诚意,渠道经理还以一例肋骨隆鼻手术为例,向记者演示了单笔交易的收益分配。

根据这位经理的介绍,这笔9000多的费用是机构在每单成交后要保留的底价,包含手术耗材、体检、麻药、住院挂水等成本费用。也就是说,这个3万元的肋骨隆鼻手术,去掉9000多的底价后,中介可以获得2万多元的返利。

为了进一步强调“扣除底价后,所有收入全部返给渠道”,这位经理表示,如果渠道中介能把成交价谈到5万元,中介就能获得更高的返佣。

4

武汉媛颂医疗美容:

渠道中介是成交价的主导方

● 央视解说

除了价格欺诈和提高返利比例,渠道医美还通过各种手段增加消费者的项目支出。记者以渠道中介的身份,和一位以消费者身份出现的志愿者一起来到武汉媛颂医疗美容医院(对外使用名称为“武汉艾薇医疗美容门诊”),该机构位于武汉恒隆广场写字楼(当地高端写字楼)内。

面诊前,媛颂的院区顾问私下向作为中介的记者询问了消费者的经济能力和预算,记者表示“消费者有10万元承受能力,但这次只想做双眼皮”。

随后在面诊过程中,这位顾问与中介、咨询师相互配合,通过给消费者追加项目提高成交单价,这种操作被称为“升单”或“拔单”。

在调查过程中,多家渠道医美机构为拉拢记者成为渠道中介,以不同方式提醒记者“升单”技巧。

记者梳理后发现,整个操作流程表面上看,报价是由医美咨询师完成,但实际上是由渠道中介、医美咨询师和医生相互配合完成的:

中介先通过各种手段了解消费者的诉求、经济实力与消费偏好;

再由医美咨询师据此设计尽可能多的项目方案;

最终由医生执行。

这个过程中,渠道中介成为了最终成交价的主导方。

对于这一情况,几位医美从业者向记者透露,不少医美机构为了抬高项目单价,会统一培训销售话术,甚至有意制造容貌焦虑。

5

柏荟医疗:

因不正当竞争被罚款280万元

● 对话

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美容产业分会法律顾问 李莹:为什么定性这种行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呢?

第一,我们能看到它的返佣比例高达40%多;

第二,根据处罚相关规定,相关部门认为其行为是“利用第三方的影响力诱导客户到百汇医疗消费”,他们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原第7条第一项第3款的规定,认定这种行为是商业贿赂,所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北京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 肖江平:认定是“佣金”还是“商业贿赂”,最核心的一点是:导购中介对消费者医美消费决策是否有“决策上的影响力”,或者说基于消费者对导购中介的信赖,降低了部分决策理性、上交了部分决策权,甚至转移了部分决策权,这个是认定的核心

只要具备这个条件,构成商业贿赂的比例高低,数量多少在所不论。

医美机构向导购中介支付了财物或其他利益,这个支付行为就是商业贿赂中的行贿

导购收取这个费用的行为就是商业贿赂中的受贿。

那么消费者是医美机构的交易相对人,消费者支付的价金有一部分被经营者转移到导购中介,就可以认定医美机构和导购中介的行为就构成对现行《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的违反。

● 央视解说

面对渠道医美佣金乱象丛生的问题,监管部门已经开始加强监管力度。

2024年12月30日,浙江温州市市场监管局认定柏荟医疗旗下美容机构以不当方式获取订单,其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

记者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发现,2024年底,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柏荟医疗旗下4家公司进行了集中处罚。原因是这4家机构“为获得客源、增加交易机会,给予服务商一定比例提成,利用其影响力引客拉单”,构成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分别被罚款110万元、50万元、50万元、70万元,罚款金额合计280万元。

这部分佣金流向美甲店、减肥中心等非医疗专业机构,诱导其推荐客户,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

2025年10月15日新修订实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给予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交易相对方的工作人员、受交易相对方委托办理相关事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利用职权或者影响力影响交易的单位或者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

作为消费者,每一次消费行为关注的核心问题,往往是服务和产品的实际质量。

消费者在支付费用时,通常会对所获得的服务或产品有一定预期,而这些预期中,很少会包括“一大部分费用被用于所谓熟人或朋友的佣金”,

而更多的是希望这些费用能直接用于医疗服务本身。

这种期望,实际上是一种最基本的合理要求。

因此,执法部门应该依法严查不正当竞争行为,确保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同时推动医疗美容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评论列表

摩擦摩擦
摩擦摩擦
2025-10-28 08:25
扰乱市场,给这么高返利还要养人,老板做慈善吗